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十年來南澳警方泰瑟槍使用次數激增

泰瑟槍的外形與普通手槍十分相似,但沒有子彈,是靠發射兩支針頭連導線直接擊進對方體內,利用電流擊倒對方。(ALAIN JOCARD/AFP/Getty Images)
【字號】    
   標籤: tags: , , ,

【大紀元2023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寧澳洲阿德萊德編譯報導)新統計數據顯示,十年來南澳警方對非武裝罪犯使用泰瑟槍的次數大幅增加,警方則表示,他們對每次泰瑟槍的使用都會進行審查,使用次數增加「並不令人意外」。

據《廣告人報》報導,南澳綠黨根據信息自由法(FOI)所獲得的數據顯示,2013/14財年間,該州警方發射電子控制裝置(ECD,通常稱為泰瑟槍)的次數為17次。而後這一數字逐步增加,到2021/22財年達到95次。不過在2022/23財年下降為85次。

拔出泰瑟槍指向對方但未發射的次數從2013/14財年的30次上升到2021/22財年度的185次,而在2022/23財年度下降為166次。

意外走火的次數從10年前的15次下降到2022/23財年度的0次。

2014年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允許警察攜帶泰瑟槍,並在高風險情況下對非武裝的罪犯使用。而此前,泰瑟槍是被放置在警方巡邏車的後車箱中,只有當警察遇到武裝歹徒時才能將其取出使用。

南澳綠黨上議員弗蘭克斯(Tammy Franks)表示,自從政策改變以來,泰瑟槍的使用量增加了「近五倍」。

「很少有安全的地方可以發射電擊槍,而不會實質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風險的。」她說,「鑒於泰瑟槍的電壓為5萬伏,因此需要將其視為潛在致命武器。」

南澳警察廳對此在一份聲明中表示,2014年的修正案授權「警察在有理由擔心自己或他人遭受嚴重傷害的風險情況下」使用泰瑟槍。在政策改變並向更多警察(包括交通和單獨巡邏警員)發放泰瑟槍後,「使用量增加並不令人意外」。

聲明還表示,南澳警方完全正確地採取了相當多的措施來審查泰瑟槍的使用情況,每次審查都會查看泰瑟槍和警察隨身佩戴的攝像頭所拍攝的影片。

南澳警察廳長薩卡克斯(Joe Szakacs)表示,警察接受過嚴格的培訓,可以使用泰瑟槍來保護自身與社區的安全。

上個月,兩名南澳警察因在一家老年護理中心向一名60多歲的男子使用泰瑟槍並噴射胡椒噴霧而被停職,接受調查。

責任編輯:李尋

了解更多澳洲即時要聞及生活資訊,請點擊dajiyuan.com.au
(本文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建立鏡像網站)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