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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賦予市府邊界擴張權力

安省新法為住房開發大開綠燈

安省頒新法,旨在支持住房開發和保護租戶。(任僑生/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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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6月07日】(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報導)週一(6月5日),加拿大安省議會通過《幫助買家保護租客法案》第97號法案三讀,法案一經王室審批即刻生效。有了這項法案,任何城鎮可隨時擴張邊界建設更多住宅。

住房開發支持

今年4月初,省城鎮事務與住房廳長首次提出這項法案,目的是提供住房開發監管框架,幫助省府儘快實現新增150萬套住房目標。

法案中,2份用地文件——《省規劃聲明》(PPS)與《大金馬蹄區增長計畫》(GPGGH)合併,目的是為擴大公交設施附近和農村地區住房開發提供政策支持。此外,各城鎮在擴大住房開發時間和地點方面,也會有更多靈活性。

去年11月,省府修訂漢密爾頓城市與農村規劃法,擴大漢市面積2,200公頃,被環保組織Ecojustice指責。週一當天的新法案將允許各城鎮自行決定。

省府4月初拿出提案時,表示新法目的是鼓勵各地方政府可緊臨公交設施附近開發更多辦公與商業設施,提供土地用途修訂更多靈活性,同時強調現有《綠帶計畫》維持現狀,但未承諾未來不會進一步開發。

為鼓勵更多住房開發,省府還凍結74項省府開發申請收費和各類型相關行政收費。同時,省府還將審查自有住房買家冷靜期法案。

租客保護

新法案中的租客保護條例,要求房東完成裝修後,必須為此前因裝修而驅逐的租客提供60天搬回寬限期,並維持原有租金不變。若房東拒絕,租客可在搬出後2年內或裝修完成後6個月內,向房東與租客委員會提交投訴。違規的個人,罰款10萬元,違規的企業,罰款50萬元。

省府稱,這項修訂能解決住房危機,但仍有人批評新法給住房廳太多權力,削弱部分租客保護。

根據97號法案修訂的《多倫多市法案》和《城鎮法案》,賦予住房廳長更多住宅出租物業拆建或改建方面的限制強制權力。

多倫多市府滿腹牢騷

法案提出1個月後提交省府的一項多倫多報告稱,市府現有政策成功保留了近5,000套出租公寓,確保租客拿到補償。該政策要求,拆建6套單元以上出租公寓的開發商,必須為現有租客提供同等面積出租住房,租金不變,限期10年。

報告稱,市府現有政策保住大量出租住房,還說廳長在新法賦予權力行使方面尚無詳細說明。市府工作人員稱,新法允許開發商提供比原單元面積更小的替代出租單元,限制市府禁止漲租方面的權力,減少租客賠償,允許房東拿現金換租客單元。

市府還稱,新法修改了經濟適用房定義,與市府規劃不一致。市府要求省府在進行充分公聽後再就市府出租住房替代條例進一步修訂。今年5月初,市府曾抱怨省府新法討論過程中從未邀請市府工作人員出席。

安省城鎮協會(AMO)稱,會密切關注確保新法既為租客提供更多保護,同時新增住房供應。協會基本支持新法,但希望出租住房替代標準不要設得太低。◇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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