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五律師籲廢除尋釁滋事罪 專家稱是壯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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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8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寧海鐘、駱亞報導)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5名律師近日聯名上書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呼籲廢除尋釁滋事罪,創下以律師事務所名義要求廢除該法的首例。法律界人士認為,五律師集體吁廢「尋釁滋事罪」是一個代表民意的壯舉,但是專制中共不太可能理會。

「尋釁滋事罪」是中共治下一項聲名狼藉的罪名,它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當局可以隨意將任何與官方不一致的言論或行動扔進這個袋子裡治罪,因而被法律界稱為口袋罪。中共相關法律也成為行政與警察機關打壓民眾維權上訪的「合法」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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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五律師籲廢除「尋釁滋事罪」

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上書全國人大的「關於廢除尋釁滋事罪的立法建議」,上週五(4日)在中國社交媒體流傳。建議書全文顯示,曉臨律所5名合夥律師蘭慶洲、於凱、馬曉臨、於兆燕、張文鵬聯名上書,並蓋上律所的公章。

建議書指出,該所律師在多年執業過程中,辦理了數起尋釁滋事案,「深感尋釁滋事罪罪狀表述的模糊性,嚴重影響了公眾對權利義務的合理預期,損害了刑法的權威和公信力」。

「尋釁滋事罪」這個罪名是從1979年中共刑法中的「流氓罪」分解出來的。上書說,之後,它就成為了新的「流氓罪」。建議書指出,「尋釁滋事罪」的存在,是導致執法機關選擇性執法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處在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模糊地帶的行為,大多被以「尋釁滋事罪」作為兜底條款進行處罰。

建議書提到,網絡上發表失察言論的行為以及上訪、申訴、控告等行為,常常被指控尋釁滋事。實際上,如此指控不僅剝奪公民的言論自由權,使公權力缺乏監督,更違背了刑法的謙抑性原則。

知名社會博主陸火在網易平台發文,稱讚「山東這家律師事務所,實在太硬氣了!」

山東曉臨律所主任於凱律師對陸火表示,本來不想寫這個材料的,也怕給律所惹麻煩。但是近期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幾起尋釁滋事案,安徽淮南朱玉珍發抖音喊冤被控尋釁滋事案、吉林洮南村民私搭浮橋被判尋釁滋事案、「上訪媽媽」唐慧尋釁滋事案,「嚴重違背了天理、人情」。

於凱認為,實踐中,導致司法背離民意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尋釁滋事罪」立法上存在的弊端,是該法律規定的模糊性,導致了司法的不確定性。

直至8月7日,陸火點評山東曉臨律所的公開上書的文章尚未遭到審查刪除。於凱律師微博帖文公開的上述建議書仍能訪問。大紀元記者7日撥打建議書上留下的兩個手機號碼,其中於凱律師的手機關機,於兆燕律師的手機未能打通。

中共全國人大法工委尚未對這五名律師的上書作出回覆。

法律界人士:五律師上書廢除尋釁滋事罪是一個壯舉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8月7日對大紀元表示,五位律師向全國人大上書,提出要廢除尋釁滋事罪,這是一個能得到全中國人民支持和擁護的提案,是足以代表全中國人民心聲的一個壯舉。

賴建平表示,尋釁滋事罪已經成為中共專制統治中國人民的一個基本手段、一條惡法。

「在所謂的改革開放之前,中共有一條罪名叫反革命罪。這個罪隨時隨地可以適用在任何一個人身上。它沒有邊界,沒有標準。後來修改憲法、修改刑法,又弄出了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然後來了一個尋釁滋事罪。三個罪名加起來取代了原來的反革命罪。這三個罪名都叫做口袋罪。所謂口袋罪,就是任何一個人的任何一種行為都可以把它丟到這裡邊。」

「現在有這麼幾位義人、勇士,公開地向全國人大上書,要求廢止這麼一種惡法,這當然毫無疑問是一個壯舉。」但是,賴建平對廢除尋釁滋事罪的前景不感到樂觀。

大陸一位不便具名的維權律師8月7日對大紀元表示,幾個律師提出來廢除尋釁滋事(罪)這個要求,實際上只是就案說案。但中共不在意民意,不會理睬的,類似這樣的事件有很多,基本上都是石沉大海。

他認為特別是當下尋釁滋事罪被中共濫用、用在維穩方面得心應手,它不太可能去改變,民意在中共那裡根本就不起作用。

該律師表示,過去為代理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的維權律師們也討論過,是不是向全國人大去信,要求取消所謂「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這個刑法第三百條的罪名。而且類似的罪名還有不少,都是中共故意拿來制裁老百姓的,中共不太可能去改變它夾帶私貨的這種東西。

「所以我覺得不太可能有什麼結果。不過能站出來呼籲,傳播一下,敢公開,這也是勇氣可嘉。」

近年來,取消尋釁滋事罪的呼聲不斷。2018年,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已撰文呼籲廢除「尋釁滋事罪」。2022年、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共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也先後兩次提交廢除「尋釁滋事罪」建議。中共當局迄今無視各界呼聲。

責任編輯:方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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