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余政道:余陳月瑛新瑞都股權合法有償取得

人氣: 156
【字號】    
   標籤: tags: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月20日訊】民進黨籍立委余政道今天會同律師、會計師召開記者會,出具支票等相關證明,強調母親余陳月瑛的新瑞都股權是因蘇惠珍積欠借款,合法有償取得,並非不法佣金。余政道也指出,余陳月瑛所認購、被集中保管三年的新瑞都開發股票已不翼而飛,檢調單位應約談保管股票的律師。

據中央社1月20日報導總統府資政余陳月瑛日前親赴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高雄地檢署說明新瑞都案相關事宜後,媒體出現許多傳聞,余政道(高雄縣)上午與會計師翁榮隨、律師黃正男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澄清。

翁榮隨表示,新瑞都公司大股東蘇惠珍在民國八十三年七、八月間陸續向余陳月瑛借款新台幣一億零五百萬元,事後蘇惠珍陸續開立支票償還,但四十八張支票中,僅有六張兌現,共兩千多萬元,後因蘇惠珍有財務困難,無法償還雙方在八十五年由律師見證,簽立和解書,同意由蘇惠珍以新瑞百貨公司六百萬股抵償借款,之後因蘇惠珍在八十六年擬籌設新瑞都開發公司,建議余陳月瑛將新瑞百貨六百萬股權賣給蘇惠秋,再將取得的款項購買新瑞都股權。

余政道說,余陳月瑛是合法有償取得新瑞都的股票,並非不法佣金,當時投資三方也簽立合資協議書,同意新瑞都股權應集中保管三年,非經另兩人同意不能轉讓,股票則交由律師蔡建賢保管,但三年期限過後,卻發現股票已經不見了,不知是否已遭盜賣,盼檢調應約談蔡建賢。

至於新瑞都向蘇正和、新瑞百貨購買土地一事,黃正男指出,余陳月瑛僅在新瑞都籌備期間擔任籌備處的主任委員,非董事長,並未參與籌備公司事務或業務,也未參與新瑞都開發公司向蘇正和、新瑞百貨購買土地的經過或價格決策。余政道強調,外界的不實傳聞,已影響余陳月瑛的名譽,特別提出澄清,也盼檢調單位不分黨派、身分、地位,儘速徹查到底,還給余陳月瑛清白。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