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匯餘波未了 港府稱徹查美商會主席私人公司辦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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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綜合報導/ 香港「維港巨星匯」風波愈演愈烈,美國商會主席詹康信被揭發以私人公司接辦巨星匯活動,被指有利益衝突之嫌。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質疑有利益衝突,並且可能機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他要求廉政公署介入調查。

而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接受電子傳媒專訪時,竟將自己完全置身事外,指巨星匯的合約是由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與美國商會簽訂,條文亦是梁錦松認為合理的安排,而他自己至今也沒看完所有文件。立法會議員批評唐英年卸責。

設私人公司接匯演工作

維港巨星匯鬧得滿城風雨,最新的爭議是美商會主席詹康信及其妻子於本年五月成立的紅紙有限公司(Red Canvas Ltd),接辦美商會的巨星匯工作。合約中列明,美商會可透過該公司進行巨星匯的管理、組織、宣傳、營運工作。

詹康信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稱議員的指責荒謬,又指歡迎任何人調查他。詹康信說,該公司是他妻子用以處理私人業務,公司既不活躍,也無意成為主辦演唱會的公司,美商會屬非牟利機構,不能處理商業交易,所以要以該公司處理商業合約和資金調動工作,他和妻子都無支薪金,沒有利益衝突。

較偷步買車事件更嚴重

前廉署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則表示,巨星匯事件比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更為嚴重,他認為廉政公署應立即展開調查,包括要求美國商會提交所有與投資推廣署簽訂的協議細則,解釋為何項目毋須公開招標、為何可以獲得政府包底及預支一億元;另外,美國商會主席詹康信與太太成立的私人公司,有否獲得其他商會成員通過,還是根本沒有人知道有關公司是由二人成立。廉署發言人稱,若接獲投訴,會展開調查。

投資推廣署和美商會分別發表聲明,指紅紙公司接辦純為巨星匯的營運需要。美商會指該公司絕無任何得益,而匯演所有收入都會交還港府。

「我是最近才知道……哈哈」

唐英年接受有線電視台訪問時,堅稱他最近才得悉承辦巨星匯的紅紙有限公司是由美商會主席詹康信及其妻子持有。他說:「我是最近才知道……哈哈……我想他們這樣做是不想將整個美商會拖落去,維港巨星匯的具體營運過程,如果他無私人利益,即是他自己不賺錢,我就覺得無問題。」

被問及巨星匯的細節時,唐英年突然變得有點嘻皮笑臉,他說:「如果政府每一張合約都要我看的話……哈哈……美商會有創意去搞這個音樂節,他們要求我們給五年營辦權,我相信是當時的財政司司長認為合理。」

不會變成政府管治危機

唐英年又承認,接任財政司司長後他忙於處理財赤,巨星匯不是優先處理的事項,到活動出現混亂,他作為重建經濟活力小組的主席絕不會卸責,他相信事件不會演變成他個人或政府的一場管治危機。

但他表示,港府會全面核查美商會在事件中有無牽涉個人利益;若有公務員失職,也會按公務員事務規例作出處分;至於他自己,「我從來無卸責……會承擔政治責任」。

雙方低估巨星匯複雜性

唐英年重申,政府與美商會低估維港巨星匯的複雜性,而十億元的重建經濟活力撥款,已用了七億元,餘下約三億元不會再使用。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指唐英年對巨星匯事件有不能推卸的責任,而事件發展至今,政府眼見蝕錢情況嚴重便應處理,當中明顯有人監管不力。他認為唐不能如「外星人忽然登陸地球」,也不能如聖經中釘耶穌上十字架的彼拉多洗手以示與己無關。議員李華明指唐英年閃避責任,整件事件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去年的「仙股事件」翻版。

知情者指唐失職或說謊

雖然唐英年自稱不知道巨星匯合約內容,但有知情人士向立法會議員稱,唐英年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期間,是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直屬上司,若他真的對合約內容毫不知情,就是他失職;以知情人士所知,唐一直有介入事件,更曾在一次內部會議上,反對由盧維思負責統籌維港巨星匯。

有官場中人形容,在整件事中,除了盧維思外,財政司前任司長梁錦松、現任司長唐英年、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以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全部都有責任。

5年得益歸港府減補貼

對於美商會在巨星匯的得益,港府前晚發表聲明,指美商會雖然獲得直至二00八年的五年巨星匯專營權,但所有得益都要交還港府,從而減低港府的贊助金額,而美商會須於明年二月二十八日前,完成核數報告。港府估計要為首次巨星匯補貼一億元。

另外,對於由詹康信及其妻子持有的紅紙公司,在未來五年是否仍是接辦巨星匯的主要機構,美商會沒有回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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