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福建法官李建峰被判16年 獄中遭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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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訊】 (自由亞洲電台香港記者方媛10月30日報導)福建三明市中級法院星期四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審判李建峰等八人,法院宣佈將李建峰判刑16年。但李建峰認爲,這是一起冤案。

總部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10月30日引述知情人士說,此案完是當地警察為了打擊報復而捏造的假案。星期四下午三明市中級法院一名官員表示,他們這是危害國家安全,但這是一審判決他們可以上訴。

被告李建峰是福建省寧德市中級法院經濟審判廳廳長,寧順安(音)是一家網吧的業主與其他六人,起訴書指他們在2000年底成立了勞動與就業研究會非法組織,並在網絡上下載文章,編輯成勞種同盟一書,李建峰私藏槍枝並且私製子彈和炸藥。但是受害人家屬在撰寫的申訴材料中講述整個事件的發生原因說,這完全是警察橫行的不法行徑。

申訴材料說,去年一月15日晚寧德市膠南派出所五位警察,到寧順安所開的網吧開機,其中兩位警察屏幕上在觀看黃色圖像,在場的鄭小華於予制止,警察更肆無忌憚地拿出照相機,拍攝黃色圖像,並立即動手要搬走兩台電腦。警察的所做所為遭到在場的眾多民眾嚴厲遣責。而警察卻招來110的警察對民眾大打出手。並強行帶走寧順安等四人,其中有一人被打的昏迷不醒送去醫院。

事件之後,由於寧順安等人在李建峰的法律咨詢下堅持申訴,最後由膠城區檢查分院調查。但中國人權說,寧德公安局揚言,開庭之前就會把寧順安等人抓起來。果然在同年4月初他們陸續遭到抓捕,包括提供法律咨詢的李建峰等人。

知情人士認為,整件事完成是寧德市警察為了阻止市民的控告而栽贓陷害。
當記者打電話到膠南派出所詢間時,警察卻表示,時間太久了,不記得此事了。對於最近對此八人的審訊也表示不知道。

中國人權說,在今年的5月、6月以及8月,該案進行了三次審理,都因為証據不足而不能判決。而李建峰等八人在關押期間都遭到殘酷刑訊逼供,其中李建峰被關在一個不足一坪的鐵籠了裡,遭到二十四小時不准喝水及睡覺的嚴懲逼供。他們八人曾當庭指出起訴書所羅列的事實部份,絕大多數根本是不存在的。

對此,中國人權主席劉青認為,此案件中有兩點非常嚴重的人權侵犯。第一點是刑訊逼供,第二點對他們指控的犯罪內容,顯然嚴重不符事實。所以這一案件應該重新調查,所有違法犯罪所搜取的証據,是不能做為証據呈堂使用的。

(根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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