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回顧】杜導斌:行動起來,保衛香港!

杜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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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3日訊】編者按:

大紀元專欄作家杜導斌上個月底被有關當局拘捕,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並不令人意外,中國政府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也非始於今日。

中國自由作家前赴後繼,堅持批評社會不公和卑劣現象,竟至身陷牢獄,亦非自杜先生起。杜先生及其志同道合的一些知識份子,堅持為底層民眾呼籲,堅持不諂媚金錢和權力,在那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國土上,恰如螢火蟲一般,點綴在一片黑暗的中國知識界。黑夜的手雖然扣住了星星光點,但卻無法扣住無數渴望光明的靈魂。

杜導斌文章的觀點,或許尚有討論商榷之處,但他獨身黑夜之中,直面黑暗絕不後退的道德勇氣,卻是堪使吾輩仰視而慚愧不已。從今天起,大紀元網將逐日重登杜導斌先生的文章,直到他獲得自由,能夠重新再次為大紀元撰稿為止。

杜導斌:行動起來,保衛香港!

回歸後的香港首先是香港人的香港,其次才是中國的香港。香港已經是主權的香港,不是北京的殖民地,在主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香港與北京是平等的政治實體,上下等級秩序是暴政強加於港人的。香港的法律是港人的法律,不是北京政治寡頭們的法律。剝奪港人自由的法律是得不到港人一體遵行的。大陸的法治陷入一片混亂,其根子就在於這些法律只代表政治寡頭們的利益,而與民衆的意願根本背離。香港有良好的法治基礎,如果屈從北京的權力意志,其前景只能是蹈襲大陸的後塵。

九七回歸時北京開給港人的支票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沒有獨立的立法權,談何自治?《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當時並沒有得到港人的認可,作爲一個民選政府,港府和“董欽差大臣”均無權“自行立法”。除非這些規定以全體港人公決的方式(而不是以禦用委員占多數的立法會)得到通過,否則,擁有完整主權的港人有權將其擱置或廢除。

即使僅以《基本法》論《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也與第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第三十九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于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相抵觸。港人的政治性團體有權決定自身的活動及與外國的聯繫,他們叛國或分裂國家或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爲當然應當受到制裁,但顛覆中央人民政府與否則完全取決於中央“人民政府”自身的合法性。一個不合法的中央政府港人和內地人都有權顛覆。

綜上所述可見,港人要求取消或部分取消第二十三條的行動是完全合法合理合情的。我們沒有任何道理不支援香港同胞。

自九七以降,專橫的北京政權一再將獨裁的魔爪伸進香港。

香港的自由在流血!忍無可忍的港人已經走上街頭抗議了。他們的抗議不應該是孤立無援的。海外的民主運動成員們,大陸知曉此事的人們,我們沒有道理對港人的不幸保持沈默。我們大家應該組織一次相當規模的援港運動,一齊幫助香港的人權組織呼籲,向美國,英國等等熱愛自由的國家和政府呼籲,要求他們就此向蟎旰的北京政府施加強大的壓力,要求美國國務院負責民主和人權事務的助理國務卿克拉納先生將支援港人治港的議題納入他的北京之行。

讓我們“舉起森林一般的手”向北京說:“不”!堅決地!

(12/19/2002 )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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