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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汇流 公投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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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特稿) 尽管公民投票已是国际民主潮流的普世价值,但台湾推动公投立法的过程却是路途多舛,尤其早年忌惮触动统独议题的敏感神经线,岛内部分人士始终视公投为洪水猛兽,但经过这十几年政经时空环境的转变,以及明年总统大选效应的影响,公投立法已出现水到渠成的契机。

 翻开台湾推动公投制度的史页,从早期的党外、独派人士,一直到民进党、台联,其倡议的公投论述及发动的公投运动,几乎可以屡败屡战来形容。自一九八○年代起,为建立公投制度,从民进党党纲论述的演进、街头游行、地方公投实战,到国会殿堂上的立法攻防,均可见台湾公投推动进程的历史轨迹。

 “台湾的将来应由台湾住民决定”,这是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人权宣言”内容,这也是台湾第一个公开提出“住民自决”观念的组织。而素有“蔡公投”之称的民进党立委蔡同荣,旅美近三十年,返台后不断推动公投理念,并在一九九○年召集成立“公民投票促进委员会”,成员涵盖两百余名律师、医师、教授、宗教人士及企业家。

 公投促进会楬橥的理念是“推行公民投票运动,由台湾住民决定重要公共政策、宪政改革或台湾前途”;该会成立不到两年,即陆续在北中南举办三场公投大游行。

 第一场是一九九一年五月,以纪念旧金山和约四十周年为诉求,在台北市举办“公民投票进入联合国大游行”;同年十月二十五日,以退出联合国二十周年为诉求,举行“高雄一○二五大游行”,要求政府举办国际监督的公民投票,决定是否以台湾名称进入联合国;到了一九九二年二月,第三次公投游行在台中市登场,这次是以上海公报签订二十周年暨纪念二二八为诉求,以游行活动凸显上海公报忽视台湾人意愿。

 尽管缺乏公投法源,迄今已有多次地方公投的实例,除民国八十七年立委选举时,台南市政府实施是否赞成或反对台湾被中国并吞的公投议题涉及国家主权外,其他地方公投议题包括后劲五轻、贡寮核四、北县市核四公投、汐止道路开发、三峡老街和台中县拜耳设厂案、坪林公投等。

 不只台湾岛内催生公投的声浪逐渐浮现,独派的代表性组织│台湾人公共事务会,也在海外发声相呼应。

 民进党于一九八八年通过的“四一七决议文”,除提出台湾国际主权独立论外,亦宣示台湾国际地位的变更,必须经台湾全体住民自决同意;到了一九九一年,民进党五全大会通过台独公投党纲,明确将“公民投票”纳入党纲,强调台湾建国及制宪主张由全体台湾住民公投决定;到了一九九九年,“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投方式决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成为台独公投党纲的转型论述。

 一九九○年五月,已故立委卢修一等五位民进党立委组成新国会联合研究室,并提出民进党首部公投法草案,而从二届立院起,民进党即不断展开公投立法攻势,与在立院拥有多数席次的国民党周旋,但最多仅闯入二读程序即宣告失败。

 时序发展到第五届国会,在明年总统大选效应催化及多数民意均认同公投是人民主权直接体现的潮流下,原本只接受创制复决法的国亲阵营,也改弦易辙,并与民进党等泛绿阵营进行公投立法“大跃进”竞赛,终使公投立法成为朝野的共识,尽管过程仍是波折不断,但今天立院院会就可能成为台湾公投立法大业能否克竟全功的关键摊牌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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