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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屋期限 擬延至9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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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據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統計,九二一震災未完成重建仍住在組合屋的受災戶,尚有一千二百二十戶,在朝野立委關注下,重建會將可望配合「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失效日期,將組合屋的使用期限再延長至九十四年二月三日為止。

民進黨災區選出的立委蔡煌瑯、林豐喜等人昨邀重建會執行長郭瑤琪到黨團了解重建進度,初步達成上述決定。全案在重建會進一步與朝野立委溝通後,若經立法院做成決議即可實施。

重建會統計,九二一後搭建的五千八百戶組合屋,至今尚餘一千八百一十三戶,已重建完成或已購屋者二百七十九戶、另有房屋者三百零一戶、租購新社區者十三戶;目前重建中者二百一十四戶、尚未重建完成或安置者一千零六戶,共計一千二百二十戶。

依八十九年二月三日生效的「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規定,組合屋使用期限為三年;九十二年二月修法後延長為四年,必要時得經立法院決議延長。

依組合屋搭建時間,今年底、明年初即滿四年,日前立法院朝野協商,國親黨團更提出再展延二年。

但重建會認為,尚未完成重建安置者的原因複雜,適度展延合理,再展延二年則時間恐過長;再展延後若仍有確無能力搬離組合屋者,應回歸社會福利體系給予照顧,而非不斷延長使用期限,畢竟臨時性組合屋並不適宜長久居住。

蔡煌瑯等立委建議配合「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施行期間五年,將組合屋使用期限再延長一年餘,至九十四年二月三日為止。據指出,重建會傾向接受,將進一步與在野立委溝通。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對於九二一組合屋可能再延長一年,南投縣九二一重建促進協會暨組合屋聯誼會表示樂觀其成,惟延長只是治標,全面清查組合屋住戶,徹底解決住的問題才是治本;重建會則強調主導權在地方政府。

聯誼會理事長石進芳表示,真正治本之道,是政府全面清查組合屋住戶,了解需求,在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前提下,給予協助,徹底解決住的問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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