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瓦[信報]:對江澤民的刑事訴訟

受法輪功委托﹐TRIAL組織准備以反人類罪對前中國領導人提起刑事訴訟

標籤: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3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泓編譯3月19日日內瓦[信報]報導﹐前中國領導人江澤民會不會有一天因對法輪功迫害而被以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告上瑞士法庭? 如果說這听上去象一個幻想,“永遠追蹤未受懲罰者組織”(TRIAL)主席菲裡浦.格朗 律師昨天卻肯定了這一目標。

這位瑞士律師說,“在此,我不想講法輪功是什麼。數名中國鎮壓的受害者委托我對前中國領導人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做準備。當其再次進入瑞士時﹐訴訟狀便會被遞交給主管機關。

* 酷刑和虐殺

自從1999年被中國政府禁止之后,這個組織的成員被施以了一場粗暴的鎮壓。這場鎮壓目前已造成610人死亡,這是已證實的被虐待、酷刑或謀殺而致死的數字。另有10万人以上被捕,上千人被關進精神病院。無數人被強迫墮胎、失去工作或開除公職。

對于“永遠追蹤未受懲罰者組織”來說,前中國共產党總書記、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是這場鎮壓的元凶,是禁止法輪功的策划者。從1999年4月,他直接指揮或鼓勵這些犯罪行為。在他的指令下,中國的蓋世太保610辦公室在1999年6月建立。

按照國際法,這些眾多的行徑違反了聯合國反酷刑公約,中國在1988年10月簽署了這項公約。而且,對法輪功的鎮壓從系統和規模上來看,是反人類的罪行,涉及到為了信仰的原因而對一個團體進行迫害,包括凶殺、酷刑和強奸。

江澤民的鎮壓政策很明顯﹐就象他自己一再講的那樣,是要消滅法輪功。根据預防和打擊群體滅絕犯罪的公約,他的上述行為,企圖毀滅一個信仰團體,构成了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作為國家首腦可享有的豁免權,不再有效,因為他的職務剛剛被替換,雖然他還是中央軍委主席,但在國際上不享有任何豁免權。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瑞士﹑法國政界人士參加法輪功在日內瓦遊行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爭議中揭幕
智開:世界人權的危機
全球十一國實驗室合力尋找非典型肺炎病因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