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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調查大台北溫泉 二成七無警鈴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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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1日訊】溫泉旅遊是台灣重點推廣的觀光項目,但根據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抽樣大台北地區二十六處溫泉顯示,二成七的溫泉業者沒有裝置供消費者求救用的警鈴,百分之五十業者沒有標示溫泉成分,甚至有業者沒有任何設置與泡溫泉安全相關的警告標示。

據中央社4月11日報導,消基會今年三月發動義工到陽明山、北投和烏來三處溫泉區的溫泉旅館和營業處抽樣調查,調查項目所訂在安全設施與警告標示,其中十二項警告標示的指標是根據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公告的「溫泉浴室場所衛生標示」。

由於「溫泉法草案」仍在立法過程,目前溫泉管理全部交地方政府處理,全台僅台北市法規較明確。台北市衛生局代表指出,根據「台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業者若沒有標示泉水溫度和十二項警告標示,在輔導期結束後,可處以新台幣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款。

抽樣結果顯示,百分之二十七的業者沒有警鈴設備;百分之五十業者沒有標示溫泉的成份;百分之二十七業者未標示泉水溫度;位於台北縣的烏來區業者標示不周全的家數最多,烏來的「桶后別館」則僅以口頭提醒顧客,沒有設立警告標示。

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指出,消基會今年黃曆新年後曾接獲一名消費者反應,她的小孩在泡溫泉時突然昏厥,當時四周沒有服務人員,也沒有任何緊急鈴或對講機,情況十分危急,這顯示警鈴設備的重要性。程仁宏表示,溫泉成份對消費者也是重要訊息,例如皮膚乾燥者不適合泡酸性泉,業者有告知必要。另外,標示泉水溫度可提醒消費者注意,以免發生身體不適或燙傷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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