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國涌:貪官的“忏悔”

傅國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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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4月17日訊】如今大陸官場的貪瀆、腐敗之風早已不是什么“潛規則”,所謂“反腐敗”向來只拍蒼蠅、不打老虎,哪怕處以極刑的胡長清、成克杰之類也算不上大老虎。被揪出來的貪官除了感嘆自己倒霉,運气不好,認命之外,不大會有其他想法。被“党和政府”拋棄對他們而言是一件無比痛苦的事。3月25日《檢察日報》刊出原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宁波市委書記許運鴻的“忏悔”后,媒體到處轉載,一個過气的貪官以其“忏悔”再次成為“新聞人物”。

這位不大不小的貪官將自己“犯錯誤”的根源歸結為三點,一是“驕气”和“私心”;二是“沒有執行好民主集中制”,“過分輕信秘書和身邊的几個人”;三是只講“親情 ”,遷就“私欲膨脹”的家屬子女。貪官盡管“失足”,但對培養他、給他官做的“組 織”依然感恩戴德,字里行間無非是乞求“組織”上的寬恕、挽救,夢想著有朝一日回 到昔日的營壘中來,畢竟還是自己人么。所以即使身在囹圄,他仍不忘表“忠心”,更 不忘撒撒嬌。

其實,貪官之所以成為貪官,個人品德誠然也是一個因素,但往往不是決 定性的因素。如果沒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沒有權力對權力的制約,沒有開放的輿 論監督,什么樣品德高尚的人當了權,都無法保證他不以權謀私,不搞權錢交易。制度是第一位的,品德是第二位的。腐敗本不可怕,那是古今中外共同遭遇的難題,問題在于一個國家是怎樣約束權力、防止腐敗的。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腐敗,這不是靠樹立一二個“清官”典型,打擊几個貪官所能解決的。 尤其是在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之今日,老百姓早已不像過去那樣對貪官恨之入骨,盡管 他們對“清官”的頂禮膜拜依舊。每當一個貪官倒霉,其他官員和普通民眾充其量只是 當“看客”,看熱鬧。貪官看多了,人們對那些涉及金額不夠巨大、夠不上窮奢極欲的 小貪官早已不屑一顧,對享受榮華富貴時日不久的貪官不免暗生几分同情,對過夠了驕奢淫逸、極人間富貴生活的貪官則充滿羡慕,大有“大丈夫生當如此也”之慨。人心的异化遠比官場的腐敗可怕。在這樣的背景下,媒體報道貪官的“忏悔”已起不到任何警世的作用,至多不過是一种吸引眼球的炒作。

有意思的是原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賈永祥、市建委主任宁先杰——兩個“慕馬案” 的同案犯在“忏悔”中,竟不約而同地將“失足”原因歸于:“當一把手多年,組織上沒有找他個別談過話。”“要是他接受別人財物的時候党組織能找他談一次話,拉他一把,他也不至于有今天。”這些貪官的嬌气和虛偽也由此可見。他們怀念失去的天堂, 在鐵窗中不斷咀嚼著輝煌的舊夢,他們“忏悔”的全部目的都是尋求“組織”的原諒, 渴望回到“組織”的怀抱。

為什么貪官們只能想到向組織“忏悔”,而從來不會向人民忏悔?他們不是號稱人民的“公仆”嗎,“公仆”犯法,本應首先向“主人”忏悔。這里透露出的正是中國政治公開的秘密,貪官不是人民選擇的,而是“組織”選拔的,讓他們成為階下囚的權力來源于“組織”的“培養”,而不是人民的選票。在選擇什么人來做“公仆”的問題上,“主人”沒有任何發言權。這种本末倒置的權力授予方式是導 致腐敗愈反愈烈的根本原因之一。什么時候貪官開始向人民忏悔,千年不動的中國政治也就有了新動向。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現居中國

──原載《觀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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