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一言: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

張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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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訊】最近在反民主的大合唱中,出現了一支民本獨唱插曲。民本到底何所指?在網上所見的由即興式的隨手跟貼到經慎思後的鴻篇鉅著,民本論者都沒有給出定義。但從各篇文章中大概可以理解為以為統治者以民意,民利作為理邦治民之本的一種觀念,並以這種觀念作一種制度安排

民本論者的已經公開言明,其目的是弃民主,行民本。

今天的民本者為了實現他們的弃民主,行民本創造新世界的鴻圖,就得先把民本描繪成為當今唯一能重振中华文化,改革弊政,继往开来的法寶。他們褒極民本的優、利、益,貶極民主的劣、損、害,並拿它們作對比,把民主比下去;進而做到:一,以民本否定民主;一,以民本取代民主。

今天的民本論者正如一般的反民主人士一樣,先給民主加上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或作歪曲理解,(例如民主能醫百病,民主是當作神話,民主能搞好經濟等等)然後加以批判和否定。今天民本論者也不例外。

下面我們就看一下民本論者以民本反對、否定與取代民主的理論是不是切合事實,是否符合邏輯、是否合情合理、是否犯駁。

民本是皇帝的續命符

張三一言

我這裡的“皇帝”以往慣稱為皇或王或君等等,現在還可以稱為總統、主席、將軍、元帥、書記……名稱可多種;實質只有一個:專制。

在民主制度下,民是主,以民為本是理所當然之事,故談民本是畫蛇添足。只有在皇帝的國度裡才會有人談民本,但也不是在所有皇帝都需要談民本的。當專制當旺時,例如毛澤東時代、列寧時時、希特拉初期、蘇哈圖初期都沒有人談民本。

在甚麼情況下民時興談民本呢?

當皇帝的統治權力衰退時、當皇朝的合法性被質疑時、當皇權的認受性低落時民本就興起了。

這是為甚麼?

因為皇帝這時無藥自救,只好祭起民本牌來為它的權力合性和認受性招魂。所以民本是皇帝用來掩蔽惡行的遮羞布,也是用來愚弄民眾以達到保命的續命符。這就是看澤東時代不見民本踪影,江澤民時代民本流行的理由。

民本主義者說:任何社會能做到以民為本就是達到了人類社會最高境界。

驟看起來,好像很合理。一個權力能全心全意做到以民為本,這還有甚麼可再要求的呢?

但細察起來則大謬不然。

請問:以民為本的主語是誰?誰去以民為本?

民本主義者故意掩飾避免談及這個最為要害的問題。

比如某A口袋有一百萬美鈔。怎麼用這一百萬呢?有人說,某A的錢應“以A為本”,即這筆錢應為某A謀福利。這個說法當然沒有錯;不過這是廢話。如果某A的一百萬被某W騙去了,某W說:「阿A啊阿A,你不用擔心,我會用這一百萬“以A為本”的。你某再精明的經營手段,最多只能達到“以A為本”。」

朋友們,你認同這兩個“以A為本”是一樣的嗎?

關鍵的問題就在於:應該由某A合法地擁有那一百萬去“以A為本”,還是應該由某W非法地擁有那一百萬去“以A為本”!我們只能認同A的“以A為本”,抗拒W的“以A為本”。

現在的民本主義者鼓吹的民主就是要求由皇帝非法擁有權力前提下去“以A為本”!簡言之就是“皇權民本”。但這話又不可公開言明,因為一聲稱主張皇權,馬上會成為神枱貓屎──神憎鬼厭、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所以民本主義者掩蔽和避談由誰去“以A為本”。

為皇權民本辯護理由之一:所有制度都是民本本主義

既然任何制度的目的都是為了民的權利,即都是民本主義,那為甚麼還要區分甚麼專制民主?以民主取代民主不是更實際嗎?

他們是這樣辯護的。民主制度只是用合法程序取得符合多數民意的決策,其它制度的決策也是企求符合多數人的民意的,而“以民為本”的民本主義更是明顯不過是以多數民意為依歸,所以以民本主義取代民主是符合實際、合理、可行的。

“以民本取代民主,以皇權代表民本”是皇權民本主義者理論的核心訴求。

為皇權民本辯護理由之二:不平等是合理的。

雖然皇權民本主義者避談誰主民本,但人們畢竟不都是笨蛋,對民本顯然的不平等的事實必然會提出質疑。

皇權民本主義者是這樣辯護的。他們列舉不論自然界或人類社會都不是絕對平等的;就連民主社會的決策也不是絕對平等的,有些人就是比其他的人有更大一些的特權。既然民主與專制同樣不絕對平等,同樣有特權人物,所以對皇帝比平民有特權就不應過於介懷了;接受明君統治也是可以接受的了。一個明君只要能做到“以民為本”,它與民主也就沒有甚麼區別了。因之,人們大可不必改變現今專制政權,只要他們真個能做到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就盡善盡美了,所以我們今天當務之急是擁護現政權“以民為本”。

這種理論是很有市場的。因為中國人的奴性、盼民君思想、安於現狀的心態、懼於權勢暴政的條件反射等等因素都造成人們樂於接受這種皇權民本說教。而現今的理實正是官推民本,文人喊民本。

看來中國幾千年“民為先……”的皇帝騙人鬼話還要延伸下去。

看來民本思想將成為抗拒民主的有力工具。

2003/7/23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一)

歷史證明了民本觀點沒有效用

張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一:歷史已經證明民主不符合中國國情。

民本論者說:一百年這段時間裏,中國為了雪清天朝大國遭西方列強欺凌宰割之恥,饑不擇食地試用過自由主義、民主主義、資本主義、共產主義、民族主義、無政府主義、改良主義……但都證明不宜中國國情而失敗了。也就是說,現代文明(他們說是西方)無濟於中國事。今後中國無需向現代世界文明接軌,無需向現代世界文明借鑒,更無需接受他們的政治理論與制度。不但如此,他們還認為現代世界文明還得借助中華民族的文化精粹作為重要營養來源才能得到發展。而這個中華民族的文化精粹,就是民本。

在這五十多年中,統治者及其御用和義務文人傷透腦筋窮盡全國宣教管導之力,以舖天蓋地的、長時間的、無所不用其極的,栽贓、加罪、顛倒是非黑白,並兼用專政工具,全力口誅筆伐力圖把民主消滅之於萌芽狀態中,但都不管用;在一百年漫長的歲月中,經過無數巨變與挫折,到最後人們還是執著那些被民本論者視為不合中國國情的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共和憲政。中國人長期鍥而不捨追求的民主目標,不能算是應付面臨變革而在忙亂中饑不擇食的選擇吧?

一種思想或制度,若不合某國之國情,它就不會在這個國家發芽成長。現在自由民主思想和制度,像幽靈一樣長遊神州不散,像春筍一樣遍地且歷久長發。嚇得專制統治者惶惶不可終日,不滅之不能安眠。今天的民本論者也是為了解官之困,志在驅靈斬筍。可見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共和憲政是中國之至需。

民族間文化交流取長補短本是人間正道,但現在有人以己之長拒人之長,以之短代人之長。這就成了歪道了。所謂的自己之長即是民本論者所指的中國自夏朝就有史記載的民本思想,民思想和皇本思想比可算是長,從這個角度看可以說是以己之長拒人之長。民本思想與今天的民主比,民本是短而非長,所以是以短代長。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二:沒有民主中國也可以成為西方重視的亮點。

民本論者認為中國正處於復蘇階段,中國人的思想觀念已發生了巨變,中國已經成為當今舉世矚目的世界亮點,令歷代盛世相形失色。

我要指出的是中國世界亮點之說只是部分符合事實。這就是硬力量方面的經濟亮點;但它同時也是踐踏人權、消滅民主於萌芽狀態、與現代世界文明軟力量離軌的顯著亮點。

民本者說,不看到自身已有的經濟成就的硬力量不會有拼搏勇氣。我認為這是對的。但更嚴重的是不看到自身已存在的反現代人類文明精神的倒行逆施的軟力量,會失去了對危機的警惕,就會被時代和世界拋棄,便是敗亡之兆。我們可以說目前真真假假的經濟起飛,有可能是麻痺、欺騙、引誘中國走向敗亡之路。不信看目前民本論者也不敢否認的社會道德的沉淪、貧富兩極分化、沒有法治觀念、腐敗、苛政殘民都是史無前例地嚴重惡劣。

西方重視好不好?西方重視台灣和重視大陸有甚麼不同?西方重視中國大陸的是甚麼?精神的?人格的?文化的?歷史的?現實的?經濟的?智慧的?

得到別人重視當然很好。不過,我們也要明白,人們對為富不仁的暴發戶和善長仁翁都一樣重視的,只是重視的感情不同而已。人們對中國大陸的重視是重視其發財的機會,不是重視中國的國格。西方對台灣的重視,除了重視其經濟外更重要的是尊重其行自由民主和保護人權的國格,但對大陸的黨國並沒有這分情,而是相反。西方對中國的文化、歷史、經濟、智慧是重視的,但對整體國人的精神、道德、人格大概不敢恭維了。

民本論者拒民主於國門之外的理由就是沒有民主的今天,為人民服務的民本已經取得了舉世重視的偉大成就。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二)

民本觀點並非建國之道

張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三:行民主就是嚮往日的衰亡老路,行民本就是步上復興,逐漸恢復國力、恢復民族自尊之新路

民本論者認為中國大陸正在步上復興之路,國力逐漸恢復、民族自尊恢復。是否果真如此?

我認為有肯定的一面,即表現在硬力量方面經濟恢復而引至的正面效果;但表現在軟力量方面,即道德、現代化的時代精神方面,則呈現為民間促進官方促退的拉鋸狀態。民族主義有其復興國力的功能,但狹隘民族主義則只有促退的功能。今天打著振興中華傳統文化、繼承優良的傳統旗號,以復古面貎出現的民本思想,其志在反民主,所以也是統治者促退大軍中的一小支自願軍或僱傭兵;也可以說今天的民本主義實質是狹隘民族主義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已。

民本論者利用人們歷史曾受傷害的痛苦記憶,鼓起人們虛無而狂熱的愛國和民族主義熱情,助長民族虛榮和自大心理。利用失卻理智的狂熱,引導人們認同他們的中國絕對不能嚮往舊日的老路,中國人必定會在充滿民族自信中找到一條不同於他國的自新、自強之路的說教。這些說教是反民主說教中最空洞無物,但也是是歷久彌新的、也是最能蠱惑人心的話題。

他們把現實的民主描繪成為是西方的、是西方加強於中國的有害之物、過去是西方羞辱宰割中國的工具、現在是亡我中國的陰謀、是列強繼八國聯軍後干涉中國內政的延續。把民族的狂熱虛榮和自大之情集中到仇恨民主身上去,因而他們能利用這樣“中國獨有”實是空洞無物的思想觀點,長期間掀起反民主的腥風血浪。把民族自豪感和愛國心引向邪路……其要害是以人們熱衷但又不存在的“中國富強道路”反對中國人唯一能自新復強的自由民主之路。目前,不論是中國外國,所有國家,除了自由民主,沒有一條道路是可以做到民有人權與自尊,國有尊嚴與強盛。反民主行專制之路,充其量也只能(不是都能,更不是必然能)是強國(這個國只代表統治者,人民是被排除在外的)弱民,甚至是強國害民。民本之害就在於它以狹溢民族主義在宣揚和達至一種強國害民之實。

民族虛榮和自大正是統治者用來反對民主的廉價工具。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四:皇帝的民本優於民治的民主。

民本論者認為有關民本最早的文字記載可見於夏朝,並且說民本就是以國民的利益,國民的意願作為施政的根本依據。這是一條能保持了強國的基本道理。這就是中國的民族文化思想、中華傳統文化、優良的傳統。這樣的民本,本應有其正面而實用的價值,但民本論者的民本,其着眼點是古代由好皇帝根據民利治國,是百分之一百封建皇帝的貨色;在今天就是“為人民服”論下的極權統治。民本只是用現代化民主政治理論的和民族主義辭彙包裝起來的要官治不要民治觀點翻版而已。

很奇怪的是,民本論者重複強論老百姓參政要有民本觀念,當然照例地也提到當皇帝的當官的也要有民本觀念,以民本作為施政指導原則,但對如何保證皇帝能以民為本,如何保證極權統治者能真個為人民服務,則隻字不提。

事實上是古今中外幾千年都有皇帝國王,也不時強調民為重社稷為輕的老調,但從來沒有出現過統治者以民為邦本的民本觀念治理國家的事實;從來沒有出現過的民本制度,所以所謂民本治國到現在還是人們幻想中的烏托邦。其實今天的民本論者只是二千年前的柏拉圖的哲王統治的翻版而已。其核心是民不能自治,只能由聖賢哲王治之。問題是在沒有民治理念和制度下,古今中外沒有出現過的以民為邦本的民本觀念治理國家聖賢哲王;可以說今後也不會出現這樣的聖賢哲王。

民本論者認為民本思想是今天指導社會活動的一個正確的主導思想。他們要求人們只相信這個思想,不要迷信今日的強者及其治國之道。並恐嚇人們說:如果迷信今天的強者(即自由民主世界)就是違背客觀規律的一意孤行,就會變成大清帝國那樣,失足懸崖,日落千丈重復昔日必亡之路。

請看他們這個皇用民本思想是不是比毛澤東的最高指示還具有一句頂一萬句的功能!

民本論者就是將這樣的民本思想視作為今天社會行為的指導原則。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三)

民本應顧及正義

張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五:要實行強者為王的另類正義。

今天的民本論者本質上是一個官本觀點的偽裝版本。

根據一,官賜經濟發展論。

事實告訴我們,中國的這一場經濟改革開放是黨為救亡而採取的破斧沉舟的措施。壓力來自體制外的民間、擺在眼前的國際風雲中的興亡大事件、亡黨在即的現實,其主導者則是黨正統繼承力量。現在的民本論者也明確指出變革是由這些代表官僚階層利益的技術官僚為主力推動的。今天中國的經改實質就是官賜經改,因而民本論者在這一陳述中特別強調這場變革與廣大工農無關。這場經濟開放改革即不是由民發起和領導也不是為民爭取權益,反而要清算民在過往所持有的極少的民權與民利。民本論者公開主張在現今的改革開放中佔百分之七八十民是沒有分的。他們的民本就是把百分之八十的“民”排在“本”外的民本。他們的民本觀點實質上也是一種官(恩)賜民本;但不是恩賜權利與利益給平民百姓的民本,而是只賜權力與利益給官的官本。

根據二,強者為王正義論。

民本論者強調,中國目前驚天動地的經改,是由官僚知識階層發起和領導的,目的是為這一階層先富起來,為他們在獨霸權力外爭取更大的私有經濟利益。

民本論者讓官之一族先富起來是以社會達爾主義理據的。民本論者強調他們持的是與現代文明中的保護弱者的公正、正義、平等不同的另一類公正、正義、平等。是強者佔大分弱者佔小分,而且更重要的是強者為王的公正、正義、平等。在他們心目中強者權力、權利與利益全佔就是正義。

其實公正、正義、平等應保護弱者是符合人性也可行的,不論人類還是動物都存在強者保護弱者的事實。保護弱者的正義錯在把它推向極端變成平分財富。荒腔走板了。我們要反對的是這種極端平均主義而不是保護弱者的正義。同理強者多為多得的公正、正義、平等也有其合理性,它本來與保護弱者的正義是相融和互為補充的,但今天的民本論者把它推向強者為王的極端,同樣是荒謬的。今天的民本論者主張的強者為王、不保護弱者的民本思想是赤裸裸的皇帝觀點。因為在專制制度下,官強民弱是常態,一個不保護弱者的制度必然是強者官侵犯弱者民的人權的制度。今天的民本論者是反對民治也反對政黨制的,也就是反對對權力的制衡、監督與競爭;在一個沒有制衡與監督的官本制度下的所謂民本制度,只能是是一個踐民以逞的制度。在這樣的制度下打上民本之標記,除了欺騙外,再沒有其它了。

根據三,罪惡必要論。

民本論者提出不要把今天因改革而出現的負面現象來否定改革本身。這點我非常同意。

但不要用改革出現某些負面現象否定改革是一回事,要不要消除這些負面現象及其根源是另一回事。問題是民本論者一方面說不要用負面否定正面,但另一方面又全盤肯定和維護這些負面現象及其產生根源。

從根本上的一點來說,今天的負面現象是由於權力恩賜經改,權力大於一切,強者為王觀點指導下出現的權錢勾結、官佔民利、苛政民苦、經濟道德全面腐敗現象。強者為王獨佔權力是源,腐敗現象是流。

百分之七八十之民不但不能成為主,連成為本的資格都被排除掉;佔百分之幾的人不但是民之本,還是本之主。在這樣的本與主的狀態下先富起來的是官之一族,這樣的經濟起飛基本上是官僚資本興起與壟斷的一種特殊形式。民本論者恰好認同和維護這個產生罪惡之源的根本。

他們的所謂要用完善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的法制,普及法治觀念,用適當的稅制來調節貧富之間兩極化的走向,科教救國,用民族主義來充填當前的信仰真空等等來克服改革出現的負面現象,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治標之舉。在不義的強者為王的專制制度下,只顧維護強者的權力與權利,不從根本上的治國理念和變革政治制度這個治本方面着眼,不但把罪惡視作過度時不可避免的,而且還把它視作是應該的,合理而正義的,這樣的民本到底要把我們祖國引向何方!

可見今天的民本論者認為他們的民本理論是一個朝野政治人物應有的基本觀念,有遠見與膽識,能廣為信服、合乎國情、國家長期發展的指導理論。但我認為這種民本理論強國富民不足,反而有可能是殘民害國之源。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六:現在民主制度成了主張民主人士的好制度代名詞,只有主觀的隨意性,失去了客觀的標準,故應棄之。

現代民主制度的國家,約佔國家總數之半。這些國家的民主制度與施政有一套系統的民主理論和程序。是不是因為有人把它視作好制度的代名詞,就成了只有主觀的隨意性,失去了客觀的標準了呢?

張三一言並不以為然。

一件事理的好與壞、有沒有客觀標準是由其身的實質決定的,並不是由人們口裏怎麼說決定的。

比如現代常人都認為蘇中式社會主義是壞的、甚麼國家可以參加第三國際是有明確標準的,並不會因為兩報一刊亂說好而變好;同樣常人也認為美歐自由民主制度是好的、哪個是民主國家也大致有標準的,它不會因為人們亂說其好或壞就變成沒有標準而把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當作民主國家的。

看來以只有主觀的隨意性,失去了客觀的標準來否定民主大概理由不充足。

再說,如果民主被亂說得只有主觀的隨意性,失去了客觀的標準,我們做的事也應該是糾正亂說之毛病而不是否定被亂說的民主制度本身。比如說,甘草被一些中醫師說成是萬能葯,在人們的觀念中也產生了或多或少的主觀隨意性,失去了客觀的標準。但我們不應因此否定甘草的葯效,而是應該糾正對甘草的胡亂吹捧。

還有,是不是民主制度成了主張民主人士的好制度代名詞?

我並不認為如此,這是反民主人士強加多於民主人士的說詞。例如民主萬能論就不是民主人士的主張而是反民主人士的栽贓。

最後,一般人都承認民主是所有壞制度中壞處較少的一種制度。人們因而在作相對比較的情況下說民主是一種好制度,並沒有甚麼錯。總不能要人們說民主是一種比專制更壞的制度吧。

儘管民主被一些人視為只有主觀的隨意性,失去了客觀的標準的理論,但事實上它畢竟是一種系統化了的理論和制度。我見識簡陋,建構民本制度的理論尚末見之,起碼還沒有見到一套系統的理論。就算把反民主人士栽贓的民主制度說成是主張民主人士說的好制度代名詞是事實吧,但民主畢竟是一種現實存在的制度,而民本並沒有形成一種制度;要“行”不存在的民本制度,“棄”現實存在的民主制度,是不現實不可能的。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四)

[第四]由官作主的民本就是官本

張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七:代議制民主制度下的人民不能當家作主。

民本論者認為今天代議制失去了公民直接參與表決的功能,沒有直接民主就失去了公民作主的真實性。議會代表不可能完全代表他的選民的意願,所以在代議民主中,所謂的人民當家作主是一種不實際的幻覺。

在這裏反對民主的理由有二,一是,現行民主制度中的代議制中的所謂的民選代表不可能完全代表他的選民的意願;二是,不是“人民當家作主”,即代議制下不能做到每個公民直接參與表決所有決定。

現在要討論的是,既然代議制中的所謂的民選代表不可能完全代表他的選民的意願,因而要否定之。那麼有沒有比它更好的可以完全代表選民的意願(民意、民利)的制度呢?這是民本論者無法回答的問題。

不能完全代表,即是能部分代表了。代議制民主產生的決策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意。既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意,而人們一般認為這個“一定程度”相對於專制制度要高得多;人們之所以要以求民主取代專制,其中的理由之一就是這種反映民意高低之差別。

就是說,無論如何,它的民意“代表量”總比專制皇帝官兒高得多,也比“三個代表”高得多。比如說民本制度(暫且當作它是存在的一種制度吧),這個制度又怎麼樣可以“完全代表”選民的意願(民意、民利)?為甚麼代議制下民意不能被完全代表,就要否定之,而民本論者根本沒有給民本制度製定出代表民意的必要程序,也沒有顯示出民本制度有甚麼代表民意的功能,憑甚麼要人相信民本制度有比民主制度能更全量地代表民意呢?現在根本就看不出民本制度到底有多少民意“代表量”。

現在人們無法否認民主制度下民意得到重視的程度比專制獨裁制度高。所以人們無法在理論上提倡用專制制度取代之。同理,若民本論者無法論證民本理念或制度比民主理念或制度能在“更大程度上”反映民意,就沒有足夠理由以民本否定民主和以民本取代民主。

人民當家作主是過了時的一個派別的民主理論,大多數民主理論都不是主張人民當家作主論的。人民當家作主並不是代議制民主的訴求,現在的民主理論中並不以“人民當家作主”作為鑒別民主的標準。把“人民當家作主”視作現代代議制民主不符合事實;把批評不能“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當家作主是一種不實際的幻覺”視作批評民主是無的放矢。“人民當家作主”理論其中演變的結果之一是成為極權理論的基礎,成為法西斯與共產黨暴政理論基礎。

因為民主並不是“人民當家作主”、不能由每個公民直接參與表決,所以要否定民主,那麼是不是民本制度下就可以做到“人民當家作主”、能由每個公民直接參與表決?若是,我願聞其詳;若否,就以之反對、否定和取代民主無理無據。

或者說人世間根本就無「人民當家作主」這回事,所以無謂談民主無謂求民主了。按照同樣的邏輯,也無謂談民本和求民本制度了。

可以用通俗易解的文字表達民主:民主就是全民作主決定由誰當家。
或者說民主制度是全民可以作主,但不能直接當家。正如現代企業是董事會作主決定僱用誰當總裁一樣,你不能因為某董事或董事們不能直接管理企業而說董事會不擁有企業的主權。

民主理論的特點就是可以民主。人們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去理解和因應民主。比如說有人認為只有真正的“人民當家作主”、要做到每一個具體的個別的老百姓都能直接參與決策與施政的制度才是真正的民主。這不能說是錯,只是多數人認知的民主理論並非如此。或者說他們理解的的民主不同於我們理解的民主。

民主的理念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但它不能離開“沒專制的民主”這一底綫;民主制度可以有多種樣的,但它不能離開公平公開公正定期而有競爭的選舉執政與立法人員的程序這一底綫。在這兩個原則下可以有各種各樣的民主名稱、民主理論與民主制度。

我的意見僅是,在還沒有創建出比現行相對來說壞處最少的民主制度的壞處更少或好處更多的制度之前,不要否定民主制度,也不要停止追求現有的民主制度。

我擔心的只是上面已經重複說過了的情況,以不存在的事理來否定與反對現有的兩壞取其輕的民主制度。這結果是兩壞取其重,棄民主取專制。因為在今天,你很難不要民主也不要專制,看來還是兩者必取其一。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五)

民主存在經千年,民本尚在幻覺中

張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八:民主自古至今未曾出現過,民本則與民存。

民本論者為了否定民主,作出了這樣的判斷:民本觀念過去、今天、一萬年以後都存在,只要有人類社會,民本就存在。而民主是與人類社會無關的,人類社會中從來沒有存在過民主觀念和民主制度。並認為這是民本否定和取代民主的理據。民本論者的用意是民主既然不存在了,就無需要枉費精力去追求它了。

在這裏,民本論者的概念是很混亂的。既然民主自古至今不存在,那民本論者又怎麼能做到“棄”不存在的民主呢?既然民主不存在你還費盡精力去用民本取代它,開玩笑吧。

民本論者反駁說,他們只說民主觀念不存在,沒有說是實實在在的民主制度不存在。那麼他們的邏輯是現在的民主是一個沒有觀念的制度了。這玩笑未免開得太大了。

我上面已經說過,用某種特定準則去判定“人類社會中從來沒有存在過民主觀念和民主制度。”是可以的。當然這個準則和人們共識中的民主觀念和民主度的認知不是同一樣的東西。

不過這裏有兩點想說明一下。

一是,要分清楚。這個過去、今天、一萬年以後的存在或不存在的,是同時指民主或民本觀念、還是指民主或民本制度、還是一指觀念一指制度。

當它同時作為觀念時,不論民本或民主過去、今天都是存在的。至於一萬年後的事,就沒有興趣去理了。

當它同時作為制度時,按照人們普遍對民主認識、理解,過去人類根本沒有民本制度,今天沒有民本制度,一萬年後有沒民本制度就不得而知了。相對而言,民主制度一千年前有過,今天實實在在存在着,一萬年後有沒有且不去管它。但是在可見的將來,例如未來一百年大概還會存在的。

這裏我指民主制度的存在時,是以政治理論界與常人的共識作準的。

例如有人問:那些國家是民主國家?政治學家(甚致還包括民本論者)、平民百姓的答案都是美國…而不會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這與民本論者的“民主不存在”所用的標準不同。在這裏可說是各說各話了。

問題是民本論者要否定民主是用的是“不存在”的標準,當他要取代民主時用的是另一種“存在”標準。即現今存在於世間的民主制度實體的標準。
用“不存在”為理由,否定反對取代“存在”不盡合理。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九:不論官民都應有的民本觀念,民主並非人人應有的觀念。

民本論者認為民本不只是當官的,當皇帝的應該有的觀念。作為單個的老百姓在決定可行不可行,可言不可言;行什麼,言什麼時,也要有以民為本的民本觀念。民主並不是官民應有的的觀念。

當民本作為一種思想觀念或文化來談時,說當官的、當皇帝的、當一個老百姓的都應該有民本觀念,也許是合理的。但當用這種觀念來建構一個民本制度時,即若把民本當作是一種制度安排時,老百姓的「民本觀念」大概沒有多少意義了。

民主制度有其一套理論與制度按排,令民利與民意在其中起到應有的作用,迫令上台掌權者“可能”與“必須”會按照民意與民利為本去決策與施政。做得好不好,做到甚麼程度,哪是另一回事。

如果想用民本否定與取代民主,就起碼得證明在民本制度下,統治者起碼能做到比民主上台者更“可能”與“必須”會按照民意與民利為本去決策與施政。但在這方面民本論者一律欠奉。

作為一種理論或制度要求,當然可以提出“應該”有甚麼或怎麼樣,但作為它的基礎,應建立在是甚麼和會怎麼樣上面。一種制度要建立在符合人性的基礎上,即建立在有甚麼人性和人性會怎麼樣的基礎上面。人性是自私的,由人組成並操作的制度一定會按照人性去運作,所以制度一要符合人性。其二,要對人性中的惡作出必要的規限,創建讓人性中善的發展空間。不論民本還是民主的制度都要力求做到權力與權利的競爭有規可循,對權力和獨霸權利有法規限。民主已經有理論的陳述與制度按排。

作為要取代民主的民本,必須在這方面優於民主。我們現在還沒有看到民本制度給予當皇帝的為私惡性提出怎麼樣的強制規範機制。沒有強制性的制衡監督,就不會出現當官的、當皇帝的用民本觀念治民治國的可能。在這樣情況下權力的自我擴大本性、權力使人腐敗,絕對權力令人絕對腐敗的規律會起作用:當官的、當皇帝的不但不會“應該有”民本的觀念,反而必然是有“官(皇)本”觀念。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六)

民本就能不結黨營私?

張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十:政黨民主是營私和黨同伐異,不可取。

民本論者認為結黨目的是營私和黨同伐異,所謂監督不是結黨的目的,而是副產品。所有黨在選舉分髒不勻時,就相互揭醜;平時則暗中分髒。選民被騙還以為當家作主呢!,所以他們主張保護言論自由,但自由言論只是作為取消政黨的過渡的條件。

世界上有很多東西,都是好壞兼備的。當你只說其壞不提其好時,這個東西似乎一無是處;當你只說其好不提其壞時這個東西似乎完美無缺。不論你怎麼個說法,但很多時候這些好壞兼備的事物不可缺的。政治和政黨當屬此類。有人說政治是骯髒的,但並不能因此而不要政治,雖則可以說“結黨目的是營私和黨同伐異”,但我就看不出現代政治生活中,不論是民主制度、過度性民主制度、假民主制度、想像中的民本制度有甚麼可能沒有政黨而能運作。當然沒有政黨而政治權力也照樣可以運作,所有禁絕政黨活動的高度專制的政權就是如此。不過這總不能說是現代政治生活吧。又當然我們也不能否定有人會創建一種沒有政黨的現代政治制度,比如今天的民本論者認為的民本制度就如此。不過在它出世之前,我們只好當它是不存在了。

民本論者主張,自由言論只是作為取消政黨的過渡的條件。

恕我少見多怪,我認為這是原創性的偉大理論發現。但願原創者或者其他有志者能進一步把它系統化成為完整的理論。

為了讓這個原創思想能化成為完整的理論,我提出一些問題讓有志者思考。
在現代政治運作中,不論民本還是民主,都不可能由具體的一個個的人去發表意見而作出決定,在眾多人中每一個人的意見都是總體意見作分母以一為分子的意見,這個意見在整體中是無足輕重的。

又假設沒有政黨而有像現在歐美民主國家一樣的傳媒和言論自由,我們可以想像:具體的一個個的民本中的民的意見和皇帝、官、傳媒老闆的意見,誰有影響力?

皇帝、官、傳媒老闆是有組織有權力者,根據權力自我膨脹的特性,有權的皇帝、官、傳媒老闆勾結成為集團專制的主人,或由皇帝包辦傳媒(即是今天現實中的包辦民意)的可能性大於一切。

民本論者反駁說:組織就是有權力者,權力自我膨脹,勾結成為集團專制的主人,同樣適用於政黨,為甚麼又不指責政黨有此弊端?

我的回答是:政黨的作用是把無權的具體的一個個的民本中的民組成一個有影響力的“民團”,以團之力去爭取權益。它和皇帝等一樣會作權力自我膨脹、也會企圖互相勾結成為專制的主人。這是現實中存在的,例如蘇加諾時代的印尼專業集團就是。現大陸政權也是這種政黨勾結的變形。

現代化社會的政黨不是不想這樣做,而是做不到。

理由一是,就整個社會來說利益是不能達到全體一致的,所以其代表不同利益與意識群體組成的政黨是不可能達到利益一致,反而是相互抗衡的,所以無法形成專制統治形態。不像有權力皇帝、官、傳媒老闆那樣,在權力訴求之下,為了一致對民就可以妥協和勾結而形成專制形態。民本論者在客觀上為其獨裁提供了條件:民間沒有可與之抗衡的政黨!其二是,現代化社會是一個言論與結社自由的社會,在自由言論與社會力量監督之下,某些政黨要結成對其它人的專制力量是極因難的。這就是為甚麼在專制制度社會下政黨可以成為專制主體,在現代自由民主社會制度下政黨不能成為壓迫另外一些人的工具的理由。

民本中的民利與民意要不要表達與被代表?在沒有政黨的民本主義下由誰和怎麼樣去為民發言、為民爭利?期待有高見。

言論自由首先與重要的是能自由表達。不能自由表達的言論自由到底是何物?說白了,就是民本制度下不可能有言論自由。

我說得極端一些,人生就是為了營私。“結黨就是為了營私”,實為人生正道。“黨同伐異”也很正常。問題是要規範 “伐異”,讓他們“互伐互利”。也可以說有規範的結黨營私、互伐互利的黨同伐異就是現今民主制度的優點,這有甚麼不好?不營私的人生有甚麼意義?除了一些創教的聖賢,大概沒有多少人是不營私的。比如說,民本強調的民利也是一種民之私,民意的本質也是民私之意。若要否定營私,看來也只是向權不多利不厚的民眾“鬥私”了。民戒私,可誰有能力與權力要求統治者減私?結果是只有大私惡私沒有小私良私了。

上面說了那麼多民本的不是,但並不是要否定民本的正面價值。民本本身的價值是正面的;民本觀點應是民主理論的組成部分。我現在批評的不是民本本身,而是今天的民本論者用民本否定和反民主的觀點和理論。

我一貫認為民主是各種制度中的一種,只是它相對地比其它制度少壞多好一些而已。所以我一貫主張民主應該也可以反對、批評。我在這裏只是陳述今天的民本論者反民主的事實,並不是判斷民本論者反民主是錯誤,不是指民本觀點有甚麼錯。

一個人寧願在皇帝的民本統治之下做奴才,也不願在民治之下當有這樣那樣缺點、不完義,甚至是存在錯誤與罪惡的民主之下做個並不那麼名副其實的“當家做主”的人。那是這個人的自由,是他的選擇權利,我不會說他錯。他的權利或對錯與另一個人選擇民主是等值的。

[411/2002/07/29]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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