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張勇出書澄清往事 毛阿敏沉默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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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你是小張嗎?我是你大爺!你現在是不是找弄?弄死你丫挺的!”8月10日晚7點45分左右,日本羅蘭中國分公司副總經理兼技術總監張勇在京接到了這樣的匿名電話,隨即,這位46歲的澳大利亞籍華人向110報警,海淀東部刑警隊、市局外事處受理了此案。遭到恐嚇,只因前不久張勇在某周刊坦言:將把他与前同居女友、著名歌手毛阿敏13年前的一段恩怨著書示眾,并稱“如果我真的抖出來,恐怕毛阿敏會与劉曉慶的下場一樣”。

張勇:想直面毛阿敏

據中華网8月18日報道﹐8月15日上午,張勇在友誼賓館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從慎重選擇見面地點看,他仍對那個恐嚇電話心有余悸,但作為國際大公司的高級管理者,他從容的風度很快扭轉了略帶緊張的气氛。

 

 


我不想把她送上法庭

記:記得兩年前你就曾在海淀法院狀告某雜志,同時首次向傳媒公開了你与毛阿敏13年前的恩怨舊情,后來那段官司為何不了了之?現在你為什么又往事重提?

張:兩年前我剛回國,在机場看到還有雜志在刊登13年前被顛倒黑白的舊聞,對我生活還在產生影響,所以想通過法律還我清白,但我現已加入澳籍,起訴先要到澳洲立案,要打一場跨國官司,我工作忙,就不得不放棄了。很多朋友建議我用寫書的方式幫自己在國內澄清,正好前不久,那家周刊主動打電話給我,我談到了寫書的想法。

記:那你寫書的目的是要把毛阿敏推到法庭嗎?因此出現的恐嚇你預想過嗎?

張:我的本意不想把她送上法庭,畢竟我們曾經有三年同居的感情。我寫書就是還我清白,就像秋菊打官司一樣,要個說法,為自己洗冤。至于恐嚇,我真的沒有想到,但我相信正義和北京政府。寫書不是我今年就有的想法,早在七年前我第一次回國時就有,當時我帶著作品到一些公司謀求合作,但人家一听說我的名字就拒絕了,因為在國內30歲以上的人心里,我就是把毛阿敏拋棄后卷走她全部財物的黑心郎,你隨便到菜場找一個大媽問她們全知道。但七年前我沒寫,有朋友說毛阿敏有后台把我勸住了。

當年罰金全是10元現鈔

記:其實你和毛阿敏那段感情只有三年,那時的演出費都很低,而且1989年她首度被稅務部門稽查后也結清過一些罰款,你用她“与劉曉慶一樣的下場”是否言過其實?

張:我對說出的話還是負責的,我有當年的票据,可以證明我沒有卷走屬于她的財產,也能說明她對有關部門有欺詐行為。1989年4月是我向我姐姐等人先湊齊了24万多的現金,到南京孝陵衛繳的罰金,那時還沒有100元、50元的現鈔,20多万整整裝了一箱子,她爸爸當時看到一箱子錢說:“就這么交了?”我說:“要有人才會有錢啊!”其實當時我不是她經紀人,她和我在錢上分得很清楚,在我出國前,她還清了我幫她墊的罰款。

記:按你說當年你沒有對毛阿敏棄情搶財,那么為什么在澳洲長達七年沒有表明你的冤屈?

張:當年去澳洲經過新加坡,是和她約定的,我們并沒有分手,因為我要出國學習很長時間,所以理清了各自的財物。我在澳洲看到有文章誹謗我卷走她全部財產,我善良地以為她可能在國內又遇到稅務麻煩了,我想那我就為她扛著吧,就保持了沉默。后來,我的恩師、著名歌唱家王昆女士曾托人給我捎來一句話,這句話是豎寫在一張名片背后的:“為什么默不作聲?我相信你不會做這樣的事!”后來,我看到毛阿敏接受《星島日報》采訪時曾說過我沒有棄情卷財,我就一直原諒到現在。但我發現她一回內地就板起面孔,很少說真話。

記:那你現在寫書曝出內幕,很多人認為你在炒作自己?

張:我不缺錢,毛阿敏父母曾在上海調查過我家族的經濟實力。我現任的公司職務更不需要我的這种炒作,因為羅蘭在國際上比毛阿敏名气還要大。說我炒作的無非是网上的小評論,很多像毛阿敏自己說的,什么“如果張勇愛毛阿敏,就要為她扛一輩子”,憑什么?不公布真相,我臭名昭著;我想說清楚,我又是蓄意炒作?為什么沒有我的權利?

想和她面對面說

 

 

初相識時,張勇、毛阿敏都還年輕。(資料圖片由張勇提供)

記:那當年你們真愛過嗎?你覺得當年毛阿敏是個什么樣的女孩子?

張:我們最初認識時,我在北京音樂圈算是有影響和有能力的,她很主動,我們很快同居,她最初非常溫柔,性格好,很典型的家庭婦女的那种,我覺得非常幸福。記得我第一次把她父母接到我家時,我曾把這种感覺告訴他們,她媽媽立刻笑翻了,她爸爸很惊訝地問我:“你不會是在說反話吧?阿敏可是我家最厲害的,兄妹都怕她啊。”沒几天,我就親眼看到她訓斥她父母像對保姆一樣。她真正的性格在我面前偽裝了一年。

記:那你們后來分手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張:我覺得是她所在的環境的變化。經歷首次稅務風波后,她順利調到總政歌舞團,這不是我的能力能幫助的事情。有一天,她親口告訴我,團里歌唱家A曾建議她找個更硬的靠山,說團里另外一位大腕B就是有保護傘。后來据說毛阿敏認識的一位新加坡富商就是A牽線。毛阿敏出身工人家庭,文化水平也不高,加上稅務風波對她刺激很大,沒有A唆使,她也會听信其他人的相同言論的影響,從而選擇讓自己更加成功的伴侶,所以,她离開我非常自然。這是我的悲劇,也是她的悲劇,是受當年社會轉型期特定的大環境影響的。

記:那你現在還想与毛阿敏面對面嗎?

張:我不拒絕,但一定是在公眾場合。不管那個恐嚇電話是源自何處,我希望光明正大,我的書還要出版。

 

 

相識后的第二年夏天

知情者:毛阿敏明白得太晚

近日,記者分別電話聯絡毛阿敏本人、她的恩師谷建芬以及她的好友陳先生,都沒有給本報回复。8月15日下午,原中國歌劇舞劇院的李鹿女士打消顧慮,接受了記者的采訪。李鹿是我國音樂大師李德倫先生的女儿,也是我國最早進行電子合成器演奏的音樂人,她与張勇的友情,是20年前一起探索編曲、錄音的工作中形成的。

她記得當年是張勇努力讓毛阿敏很快進入北京流行樂的主流圈并迅速成名的,包括她的父親李德倫老先生對張毛二人的戀情也都了解。1990年中國新年過后,李鹿接到張勇從澳洲寄來的信,她說:“信里張勇還寫了封給毛阿敏的信,希望我轉交給她。因為那時,張勇得不到阿敏的消息。我給她家打了電話,她媽媽接的,我說張勇有封信找阿敏。可沒過几天,毛阿敏通過我表弟傳話給我,讓我少管她和張勇的閑事。我覺得是她變心了,我也沒轉那封信。后來我曾在錄音棚看到毛阿敏當著大家哭,說張勇卷走了她全部財產只留了200元錢。”

2002年初,李鹿在塞浦路斯大使館看到鳳凰衛視陳魯豫采訪毛阿敏,看完節目,李鹿對陳魯豫意見很大,“陳魯豫問阿敏:你曾經被你的前男友背棄并卷走錢財過,怎么看?陳是作為定語問的,我覺得非常不對。不過,毛阿敏對這個問題回避了,沒有否定,顧左右言其他。假如阿敏那時借机澄清一下,我想現在不至于成這樣。陳魯豫的節目把13年前的事又宣傳一次,我看了很生气,給鳳凰网站發了帖子,還留下了我的身份證號碼和國內電話,但鳳凰台到現在都沒有給我回复。”

李鹿至今認為張勇很冤枉,她說:“張勇雖然也有缺點,有時喜歡斤斤計較,但殺人不過頭點地,人不能一輩子背這個黑鍋到墳墓里去。我听說毛阿敏對這件事一直沉默,沉默表示她明白了,但她明白得太晚了。她當時也是年輕,被人利用才冤枉張勇。” (京華時報 楊勁松)

聲音

山奇(MTV音樂制作人):一個不寬容別人的人,也就是對自己的不寬容。我不清楚毛張之間的恩怨到底誰對誰錯,但男人要寬容,向前看,不要朝后看,人生才會積極,張勇這樣做很沒有意義。

楊波(北京藝術設計學院學生):毛阿敏干嗎不站出來說話?如果張勇卷走她財產的話,她正好可以向他討還自己應得的財產啊。假如她冤枉他,她怎么沒想到出國的人有一天會回國呢?13年前的毛阿敏也太傻了吧。

黃英(退休女市民):明星台上歌唱得好、戲演得好,但我越來越覺得他們真實的生活事儿更有意思,你說張勇真寫了,毛阿敏多沒勁啊,還是找朋友勸和勸和吧。(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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