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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欽謀殺六人 被求處六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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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宗勳╱嘉市報導〕男子陳瑞欽在十三年間,連續殺害五位妻兒詐領近二千萬元保險金案,嘉義地檢署昨天偵結,檢察官曹合一依殺人罪嫌將陳瑞欽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五個死刑,連同陳嫌七月間因殺害陳姓女子被南投地檢署起訴求處死刑,陳瑞欽共計被求處六個死刑在身。

 起訴書指出,陳瑞欽的元配曾碧霞七十四年元月一日晚上在浴室跌倒受傷住院治療,六日凌晨陳嫌與妻子因工作問題在病房內起口角,陳嫌盛怒之下,猛拉曾女頭部撞地,致曾女顱內出血死亡,陳某事後依意外死亡向保險公司詐得兩百三十五萬元。

 曾碧霞去世半年,陳瑞欽與寡居的王淑嬰結婚,並收養王女與前夫所生的兒子張一志,改名為陳一志,七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凌晨四時許,陳瑞欽在醫院照顧受傷住院的陳一志時,因簽賭需錢孔急,竟謀殺陳一志詐領保險金六萬元。

 八十四年八月三日凌晨一時許,陳瑞欽發現與曾碧霞所生的兒子陳建宏書寫「要加入不良幫派組織」等字條而加以質問,因陳建宏不予理會,陳瑞欽怒不可遏,以重約一台斤的石器朝陳建宏頭部丟擲,致陳建宏傷重死亡,獲得理賠四百七十二萬八千兩百三十三元。

 八十五年八月十九日晚上十時二十分許,陳瑞欽駕車載王淑嬰訪友途中發生口角,怒火中燒,以木棍猛敲王女頭部致死,再製造假車禍,王女死後,陳瑞欽獲得四家保險公司合計理賠一千一百三十七萬兩千五百四十元。

 八十六年十月陳瑞欽與育有一子一女的顏麗琴結婚,並收養其子女,八十七年十月六日晚上九時許,陳瑞欽又萌生謀殺養子陳宗慶詐領保險金犯意,在餵食三片足以令人昏迷的迷藥後,將陳宗慶後腦猛撞樓梯稜角,致陳宗慶腦部重度水腫,送醫急救不治,雖然因保險公司起疑打官司,仍獲得給付部份保險金二十五萬一千零四十二元。

 檢察官曹合一指出,陳瑞欽因耽於賭博,竟罔顧人倫與結褵之情,先後多次殺人,致妻、子五人死於非命,天良泯滅,請就五次殺人犯行分別判處死刑。

 主任檢察官羅建勛表示,陳案偵查過程中,陳瑞欽曾多次向被害人王淑嬰與曾碧霞家屬下跪認錯,可見犯行明確,才會因良心譴責而自承犯行,將提供法官審理參考。

 被求處十個死刑

 吳新華最高紀錄

 台灣犯罪史上,遭求處死刑最多的,首推七○年代著名「殺人魔王」犯罪集團首腦吳新華,他一共遭求處十個死刑;而此一集團全部成員共遭求處四十四個死刑,至今仍維持同一犯罪集團遭求處死刑次數最多的紀錄。此外,殺人魔王徐東志七十二年間背負七條人命,被判三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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