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朝謊言錄」全球有獎徵文大賽參賽作品

謊言愚民唯我獨尊 爭權奪利血雨腥風(八)

——論江澤民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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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2日訊】當你走在路上,人們都像躲瘟神似的對你退避三舍﹐對你唾罵鄙夷;當你回到家中,家人不敢讓你進門,一雙雙異類的眼神把你驅逐出境;當你所愛的人都離你遠去;更沒有人敢愛你……天高地廣卻無你容身之地!當你莫名其妙地被逮捕入獄;當你被冠以邪教徒的名譽送上斷頭台;你是年邁古稀的老人、你是年過花甲病魔纏身之人、你是已到中年身心疲憊之人、你是青春年少之人;無論你是為了減少病痛,還是躲避現實生活的殘酷;只要你練習了法輪功!災難將降落在你的頭上,只因你生在獨裁的中國土地上,你的命運將和獵殺結合在一起。也許你感到委屈、也許你感到不平、也許你感到傷心;歸根結底你是生活在一個獨裁專制的國度!被這個國家獨裁者殘酷的迫害;而這個獨裁者卻在世界各國做秀,他雙手抱起國外幼年的孩童,臉上掛著慈愛的微笑,可心底裡卻藏著一顆砍殺婦幼老弱病殘的利刀。他到處哼唱著歌曲,佯裝友善和藹可親的姿態,可他從未忘了在你流血的心靈上塗炭撒鹽。

「胡錦濤站在天安門城樓上說,我向下扔一張一百元鈔票,撿到的人會很高興;吳邦國說,你要是換成十張十元鈔票扔下去,會有十個人高興;黃菊說,你要是換成一百張一元鈔票扔下去,會有一百個人高興;溫家寶說,你要是把江澤民扔下去,全國人民都會高興。」

這雖然是個笑話,可卻說出了全國人民的心聲。江澤民在位十多年來,繼承了其主子鄧小平的遺志,不斷鎮壓民主運動人士。自從其繼位以來繼續追捕六四運動學生領袖,打擊民間各黨派與教徒,更不能容忍的是瘋狂鎮壓與世無爭的法輪功學員。共產黨執政以來以毛澤東為首的獨裁統治一直是宣傳與專政兩條腿分開走路,也就是說宣傳與實際行動分道揚鑣各行其道。其宣傳說百家爭鳴、百花齊放,可事實上別說你「爭鳴」了 ,就是你悄悄潤育都將被獵殺在搖籃中。

1998年,當中國政府正式簽署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公約的時候,曾經被海外輿論認為是中國在人權問題上的一大進步。一些中國國內的持不同政見人士如此歡欣鼓舞,他們紛紛在各省成立中國民主黨籌備處,並且前往中國政府民政部門要求登記註冊社團。後來籌組中國反對黨「中國民主黨」的骨幹分子紛紛被中國政府逮捕,並且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處以重刑。

自1998年12月以來,政府以顛覆罪嚴厲懲治了至少25名中國民主黨的核心領導人。一年之中,江澤民政府不顧世界各國譴責的聲音,繼續鎮壓中國民主黨,對徐文立、王有才、劉世遵、戴學忠、祝正明、陳忠和、肖詩昌、李國濤等人進行逮捕或判刑。在這一年內,江澤民政府還利用反對顛覆活動和反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法律,威脅、逮捕並監禁了為數眾多的持不同政見者和活動人士,包括前政府官員、非政府組織創建人和活動人士、藝術自由活動人士和倡導司法改革的獨立人士,至今再押的因和平表達政治、社會和宗教觀點的人士應有數千人。這些人中有安樹新主教、蔡桂華、陳龍德、韓春生、李必丰、劉京生、秦永敏、沈良慶、查建國、王有才、徐永澤牧師、許國興、方覺、徐文立、楊勤恒、張林、張善光、趙常青、周勇軍、阿旺群培、恰扎活佛、晉美桑泊和阿旺桑珠。有些刑滿釋放的人受到監視,並且不允許就業或以其它方式恢復正常生活,異議人士受到更嚴密的監視。

看看江澤民獨裁政府鎮壓教徒的殘酷現實,因血案多如牛毛,這裡也無法一一列舉,只能列舉一二,雖窺豹一斑,但其凶殘的暴行已讓人毛骨悚然﹕

2002年9月26日夜裡12點多,臨穎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王亞瓊、李輝、師小龍、謝景祿及繁城鄉派出所的鄭輝等人翻牆跳進基督徒陳桂芬家的院內,闖進門進屋將陳桂芬押到縣公安局,第二天關進了臨穎縣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期間,政保股股長王亞瓊等人多次提審陳桂芬,追查信神的經過,跟哪些人接觸,邊問邊打。在10月6日的一次刑訊中,李輝、師小龍等警察不顧陳姊妹的苦苦哀求,用罰跪、拳打腳踢、掃把柄等毒打她10個多小時,直到把她折磨得躺在地上不能動為止。

2002年11月23日晚,汾西縣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陳慶華、和平鎮派出所所長閆林生等6名警察,先後來到和平鎮基督徒郭愛清家和張平生的家,將二人拘捕後帶到鎮派出所。次日上午,副局長馬學義、警察文某等審訊張平生:「你和哪些人有來往,你的帶領的是誰?」張默禱沒回答,馬局長抬手就狠扇耳光,打得他滿口流血,牙齒鬆動,接著又朝其肚子、大腿猛踢十幾腳。文某用鐵爐錐敲張的小腿,氣急敗壞的馬局長又拿起一根木棒打他,手背被打得皮開肉綻。與此同時,由於郭愛清在酷刑下昏了過去,馬副局長便以其「破壞法律實施」為由,要「罰款」2000元現金,速交錢速放人;於第二天(25日)釋放。張平生則轉押到縣看守所。

2002年9月12日中午,山西省長治市警方出動27名警察,在公安局副局長許巨清的率領下,刑警隊副隊長劉彥俊、中隊長郭金田等協同陵川縣公安局、秦家莊派出所共27名警察,包圍了晉城市陵川縣基督徒秦志秀的家,沒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抄,沒收700元錢後,將她押至長治市公安局。在公安局,警察對秦志秀輪番審訊,拳腳相加,一警察拿起笤帚把狠打她的脊背,秦仍不願說出其他信徒的名字,警察就用手銬將她吊拷在窗戶的鐵柵欄上。沒多久雙手就成了青紫色,一警察大罵:「讓你的神救你呀,我們就是專門研究對付你們這些信神的。」這樣審訊了兩天兩夜沒有結果。

2002年8月21日上午,河南省正陽縣的王玲,曹喜梅在高連國(正陽縣熊寨鄉)家傳福音時,被熊寨鄉宋店村警務區警長王春、副警長王留玉強行拘捕,押至鄉派出所。當晚9時許,所長宋中華審問王玲:「信神多少長時間了,和誰有聯繫?快說!」當王回答沒和誰有聯繫時,警察胡子敬一手擰住王的胳膊,一手猛抽其耳光。又將她推倒在地,胡揪住頭髮將她提起猛踢一陣,之後又迫使她跪在麻將席上,狠踩她的腳脖。此時在一旁的宋所長掐住王的胳膊,獰笑道﹕「說不說?不說就扒光你的衣服,給你拍幾張裸體照片,上電視曝曝光!」隨後又拳打腳踢,就這樣她被二名警察打得頭暈眼黑,四肢麻木。一次次癱倒在地,又一次次地被抓起來毒打,直到天亮。

第二天上午11點左右,宋所長再次提審王,見其不語便猛抽十幾個耳光,又將泥和鼻涕抹進她的嘴裡,然後抓住她的頭髮讓她轉圈。她頭暈惡心,支撐不住,一頭栽倒在地。這時副所長楊坤又抓住她的頭髮將她提起,用手指頭猛搗她的肚子足有十幾下。她的心痛得像掉了一樣,可是稍一哭喊,便又遭到一頓毒打。直到下午3時許,宋所長再次威逼道:「再不交待,就把你關進監獄!更受罪!」王玲默禱仍未說話。

2002年10月14日,山西省平遙縣警察抓捕了正在聚會的基督徒李海風和王桂珍,年僅19歲的李海風慘遭折磨。將她倆押到縣公安局。刑警隊的隊長劉行政二話沒說就給了李海風一記耳光,惡狠狠地說:「好好想一想,明天再收拾你。」隨後,將她關進了又髒又臭又冷又黑的一個鐵籠子裡,小女孩在鐵籠子裡整整站了18個小時。次日下午3時許,氣勢洶洶的劉隊長與警察郝亞洲開始對腳癱手軟的小女孩進行執法。劉隊長吼道:「你們的帶領是誰?誰給你的聖經?」說著就是一陣密集的耳光,打得她抬不起頭來。吃力地說:「我不知道。」劉隊長凶狠地把小女孩戴著手銬的雙手用皮帶繫住吊起來,不讓她的雙腳著地,再用鐵條狠毒地抽打她的身體;仿佛有血海深仇!被手銬卡出的鮮血順著她的胳膊往下流……。然後劉隊長把吊著的她放下來,把她的頭髮又用腳踩在地上繼續折磨…… 驚嚇又疼痛使小女孩以為進了地獄。然後,警察拖著被折磨得半死的小基督徒又推進了鐵籠子裡……

更為恐怖的是江澤民獨裁者利用專制的皇權,控制輿論以及政府財力人力和外交政治脅迫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可謂是駭人聽聞;以至數以千萬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不明真相群眾的鄙夷排斥。而非法拘禁關押虐待法輪功學員的所作所為更是滅絕人寰、慘無人道! 其手段已超過了德國二戰期間的「納粹組織 」。

「法輪功」在中國政府打擊之前,人們並不太在意。但是人們可以在公園的草地上或郊外的樹林中看得到,安靜的、默默的與世無爭的練習氣功的群眾,他們甚至連爬在臉上的螞蟻都不忍心打死,而是默默的忍受著;也許這就是他們的「真、善、忍」吧。然而就這些善良的群眾團體卻被江澤民冠以「邪教」的罪名進行追殺、剿滅。

法輪功究竟是犯了什麼罪?獨裁者最清楚,共產黨歷來知道團結的力量,而且也是天天喊著團結,不過不許你自行團結,必須團結在所謂的「在江澤民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共產黨兩面派的嘴臉再次暴露,喊的是團結,可你要是民間團體的團結,那可就犯了其大忌了!其獨裁腐敗的統治已是弱不禁風,一但遇到風雨必將飄搖。為了維護其獨裁的統治他們怕團結起來的人民,法輪功所倡導的「真」、「善」、「忍」於江澤民政府所宣揚的「革命」(革:宰割之意,命:生命;其意殺人)正為相對立的,江澤民更怕清醒了的人民不再聽命於獨裁者的號令,所以其冒天下之大不韙殘酷鎮壓法輪功群眾團體。製造了一起空前絕後的冤案、慘案。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對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搜捕,並利用國家宣傳機器對法輪功團體進行惡意誣蔑和攻擊。在其「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旨意下,至今為止已有近800名法輪功學員被江澤民政府控制下的國家機器、超越國家憲法之上的610辦公室、以及被它威逼利誘的犯人迫害致死。據最近新浪網一篇評論員文章透露,至今已有1700多名法輪功學員死亡。

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學員,為了避開憲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下令在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專職鎮壓法輪功的機構稱「610辦公室」,610辦公室的負責人一般由同級黨委主管政法的副書記或政法委書記兼任,人員從各部門抽調,現在也有從社會上和大專院校畢業生中招聘的。所謂的「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與「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中央以下,「610辦公室」遍及全國城市、鄉村、機關學校。由於該「610辦公室」全面控制了所有與法輪功有關的事務,因而成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私人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這個不具任何法律依據的組織在性質上與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和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文革小組」相似。其殘酷的手段是納粹的「蓋世太保」所不及的。

江澤民動用了中國經濟資源的四分之一被用於迫害法輪功,這些資金來源是挪用國內外的投資和人民辛勤勞動的血汗錢,連同強加於法輪功學員、家屬和相關單位的非法罰金。巨額資金被用於公安、國安、全國範圍的610犯罪組織和外交等。比如:

  • 2001年12月,江澤民一次性投入42億元人民幣建立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中心或基地。
  • 2001年7月4日,澳洲廣播公司報道「接近一半」被關押在勞教所中人員是的法輪功學員。而為了容納日益增多的請願學員,勞教所擴建工程動用了大量資金。
  • 僅山西省陽泉市勞教所搬遷工程總投資就達1937萬元。
  • 用金錢刺激和鼓勵更大批的人參與迫害法輪功。
  • 一次性獎勵迫害法輪功凶手馬三家勞教所所長蘇某5萬元人民幣,副所長邵某3萬元人民幣。很多地區,每抓到法輪功學員獎勵達數千乃至上萬元。
  • 2001年,來自中共公安部的內部消息顯示:僅天安門一地,搜捕法輪功學員一天的開銷就高達170萬到250萬人民幣,即每年達6億2千萬至9億1千萬。
  • 各省市派警察在京城追查其境內的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全包住各大酒店其費用均為國家財政支出。
  • 從城市到邊遠的農村、地方警察、公安局、以及「610辦公室」的官員到處搜捕法輪功學員,江為其迫害法輪功估計至少雇佣了數百萬人為其效力,這些人的工資、獎金、加班費、補貼等加一塊,這筆帳可達每年上千億元人民幣。

江澤民為了使鎮壓法輪功合法化,迫使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一個違反憲法的反邪教法。同時通過國家安全機關製造了包括天安門自焚在內的多起恐怖案件來栽贓陷害法輪功。發動國家所有的宣傳機器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誣陷,在全國以至全世界範圍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利用威脅、經濟懲罰等手段逼迫街道居民及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好友監控法輪功學員。迫使法輪功學員流離失所,無家可歸,終日生活在被人誤解、唾罵、打擊的恐怖之中。江澤民企圖消滅法輪功的手段之一是「強迫轉化」。使用各種酷刑逼迫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在所謂的「保證書」上簽字。除了上述酷刑以外,江澤民還利用懲罰親朋好友的辦法來挑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同時強迫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長時間看誣蔑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節目,逼迫法輪功學員對其領袖李洪志進行人身攻擊。利用政府控制的宣傳機器欺騙更多善良的百姓。

以下看看「610辦公室」在江澤民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密令下犯下的滔天罪行﹕

重慶大學的女學生魏星艷被綁架到看守所之後遭到一個惡警的毆打並當著犯人的面強姦,在魏星艷絕食抗議,警察又強迫罐灌食,插傷了她的氣管食道。 其「610辦公室」對付法輪功學員的手段還包括:連續半月不讓睡覺;長時間用高壓電棍電法輪功學員的敏感部位,夏天在太陽下曝晒;冬天往頭上澆冷水、脫衣服在外面凍;毒打;鐵釘釘指甲縫;蹲小號、坐鐵椅子;不讓大小便;注射和強迫大劑量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蚊子叮咬等等,數不勝數。給法輪功學員精神上和肉體上都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曾一次將18名法輪功女學員扒光衣服扔進男牢房,任憑男罪犯凌辱。罪犯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功就可以得到減刑或提前釋放。一個警察這樣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說:「什麼時候你會打人罵人了,就算是徹底轉化了。」

山東省淄博市齊魯石化公司電腦工程師蘇剛經過九天精神病院的摧殘於2000年6月10日被迫害致死。史倍於2000年9月10日在江蘇省杭州第七醫院被折磨致死。至今為止,已有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

湖北黃岡工業學校教授歐陽明於2000年1月15日,進京上訪。國家信訪辦不但不接受法輪功學員,反而成了公安無理抓人的場所。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歐陽明孤身一人到北京天安門廣場煉功,被帶回黃岡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飽受非人的折磨。一進去就開始走過場,「上菜」(指酷刑)108種。如:「定心錘」(背貼牆,然後犯人們照心臟部位猛擊,直到都打累了為止);「紅燒肉」(拳頭擊臉,要把臉打成像紅燒肉一樣);燒蹄花(重物擊腳趾、手指)等等。打完後還要讓歐陽明以一個固定姿式(如站、蹲等)長時間不讓動。犯人們所說的「108道菜」,他樣樣都承受到了,每天的拳打腳踢更是家常便飯,因此身體受到了極大的損傷。還被強迫蹲在犯人面前,犯人將其小便拉在他臉上,人格受到極大的侮辱。

後由於他堅持學法煉功,警察所長黎明將其換到暴力刑事犯的號子,叫犯人「侍候」,犯人們蜂擁而上,將其毒打,打得皮開肉綻,臉被打變了形,臉上的傷口流血兩個多小時都止不住,全身被打得青腫。就是這樣獄警仍不罷休,讓歐陽明戴「穿心鐐」(手鐐、腳鐐又穿一個鐐,有六七十斤重,人不能站立,只能爬行),十天後才解鐐。在這期間,歐陽明的母親去世。他想去看母親最後一眼的請求遭到黃岡610辦公室和公安局的拒絕。 在各種強大的壓力下,妻子也被迫與歐陽明離婚。

2000年4月至5月期間,歐陽明被綁架到黃岡市「洗腦班」。當時610、政法委、公安局多名警察對其恐嚇、威脅並強逼歐陽明簽字,遭到歐陽明的拒絕後,他們就將歐陽明戴上手銬,並將其全身衣服扒光,強迫其做侮辱法輪功的事。他以去衛生間為由想從二樓跳下走脫,雙腿踝骨粉碎性骨折、尾椎骨骨折,被送進醫院,大小便無法自理,而且痛苦至極。

2001年5月,歐陽明被關進了第一看守所。一進看守所就遭到犯人毫無人性的毒打。他在裡面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每天被強行灌食兩次,每次都是五、六個人將他踩在腳下,用各種鐵工具將他的嘴撬開,野蠻灌食,門牙被灌食撬斷了一半,而且第一看守所裡所有針對犯人的刑具都在歐陽明身上用過,那種痛苦的承受聽起來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為抗議政府非法行為歐陽明絕食7、8天之後,人瘦成了皮包骨,幾乎被摧殘得奄奄一息。但仍然被送進武漢獅子山(戒毒所)非法勞教一年。在獅子山,每天受體罰,如「挖牆」(頭頂頂牆,上身和下身成九十度直角);貼牆(背靠牆,頭和牆之間夾一張紙,兩手與兩腿外側間夾一張紙,兩腿之間夾一張紙,而且不許紙掉下來),每天晚上只讓睡一、兩個小時,這樣的折磨長達半個多月。後來播放誣蔑大法的錄像,歐陽明不看,在下面背經文,並寫下傳給其他學員,因此又受罰,管教讓他每天坐十幾個小時的小板凳,又不讓動。歐陽明的臀部都坐裂開了,流血水、流膿,持續了二十多天,痛苦之極。白天軍訓,晚上坐凳,睡很少的覺;有勞動任務時,由於強度大不能完成,每天晚上受罰,也也只讓睡一個多小時。後來管教為了給他洗腦,因為歐陽明不配合「洗腦」,其它犯人都受牽連,被同時體罰。

5月到6月,歐陽明的身體已完全不行了,他出來後說他曾經快死過去,如果再晚出來兩天,一定會死在看守所。而且公安610科科長周郁華也曾向人透露過,歐陽明活不了多長時間。在這樣的情況下,公安帶著口罩(因為公安說他有傳染病)將歐陽明送往沙洋勞教所。因歐陽明已奄奄一息,而且肺上有一個大洞,勞教所拒收。拉回來後警察又將歐陽明送到第一看守所關押。第一看守所惡警這時才怕歐陽明死在裡面擔責任,找到歐陽明已離異的愛人,將其送進市結核醫院,經檢查:腎功能衰竭,肝功能嚴重受損、心臟病、乙肝、肺部空洞、糖尿病等等多種嚴重病,醫生束手無策。一個年輕力壯的健康人在幾年的不斷非法關押中被摧殘成這樣。

治療四天後沒有多大效果,而且還有警察去醫院騷擾,惡狠狠地逼問他有哪些法輪功學員來過醫院看他。在這樣的情況下歐陽明於是提出想回家療養的要求。剛到家之後不久,警察周郁華和陳樹明又找上門來繼續騷擾,陳樹明還威脅說:「老子還要將你抓進去。」

歐陽明擔心警察繼續迫害,在家住了十餘天後,於是提出想離家找一個警察不容易騷擾的地方住。他說他在這些年來的關押當中每天的承受都處於極限狀態,而且時時刻刻都可能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功友就幫他租了房子照顧他的起居。在七月下旬和八月上旬期間,公安局的一些警察,如周郁華、陳樹明等還到處找歐陽明,並揚言不會放過他。在這樣一種強大的精神壓力與身體的嚴重衰竭下,歐陽明於2003年 8月 20日不幸含冤離開人世。

2001年1月12日歐克順被強行抓進市戒毒所洗腦班,14號下午被市公安局劉科長拳腳相加,劉犯還不解恨,又把他和戒毒人員關在一起,歐克順被戒毒者毒打。18號上午死於戒毒所。

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延伸到國外,自1999年7月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鎮壓以來﹐許多中國駐外使(領)館扮演了海外「610辦公室」的角色﹐追隨江氏集團把對法輪功的迫害延伸到海外。許多中國駐外使(領)館及其工作人員參與了以下一項或多項對法輪功的迫害行為;向所駐當地各級政府官員多次散發誣蔑﹐詆毀法輪功的材料﹔脅迫當地政府收回對法輪功的褒獎﹔干擾破壞法輪功在當地舉辦的各種活動﹔威脅恐嚇支持法輪功的政府官員和中外人士﹔收買和脅迫當地華人社團排斥法輪功﹔煽動海外華人仇視法輪功﹔在使(領)館內召開針對法輪功的所謂「揭批會」﹐「展覽會」﹐「新聞發布會」﹔雇佣當地流氓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監聽、拍照、騷擾、恐嚇、甚至大打出手﹔脅迫當地中文媒體刊登誣蔑詆毀法輪功的文章﹔任意吊銷法輪功學員的護照﹔拒絕給法輪功學員延期護照和簽發有效證件﹔收集並向江氏集團提供「黑名單」等等。

在海外的法輪功學員除了他們在中國大陸的親朋好友受到威脅、監視以外,他們自己也受到各種攻擊。法輪功發言人張爾平多次收到恐怖威脅電話,他在紐約的公寓被多次偷盜,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舊金山、芝加哥以及紐約等地遭到江澤民打手們的辱罵和毆打。2003年6月23日紐約的610辦公室雇佣人員梁冠軍、花俊雄等人在怡東酒樓外圍毆打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的法輪功學員後被紐約警察逮捕偵訊。許多海外華僑因為看不清中共撒謊成性的本質,成了江澤民在海外迫害法輪功的工具和幫凶。

2001年12月28日,渥太華中共駐加大使館邀請社區各界參加「新年電影欣賞晚會」,王學亮先生受邀參加。然而出他意料地是,所謂的「晚會」實為展出詆毀法輪功圖片資料。王學亮先生拿出照相機拍照,突然被幾人拖到一個房間並遭到毆打……

美國馬里蘭州一位華裔美國居民趙蘭香的妹妹趙美玉因起訴江澤民於2003年5月被捕。美國公民李祥春訪問中國抵達廣州機場就被抓捕, 判刑三年。

以上實例僅僅是千百件迫害法輪功事件的一斑,江澤民四年來的鎮壓,使上千名信徒失去生命,超過十萬名信徒被勞教。江澤民政府的謊言給修煉和不修煉的人們都留下了殘酷的傷害!江澤民的倒行逆施玷污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強姦中國人民的意志、強姦所有不同輿論者,殘害貧民百姓,排斥異己「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犯下了十惡不赦滅絕人性的滔天罪行。

這場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之上的。編造大量的謊言,導演各種誣蔑誹謗法輪功的慘劇(包括天安門自焚案),江澤民及其直屬的610犯罪組織製造了大量血腥、邪惡的謊言。這些謊言充斥大陸的電視、廣播、報紙,成為單位洗腦班、勞教所、大中小學生必須采用的「教材」和「政治標準」。

中共前任獨裁領導人毛澤東說過「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2002年10月,法輪功學員在芝加哥聯邦法庭首次把江澤民告上美國法庭。罪名包括: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等。美國聯邦法院已經受理了法輪功的訴狀。

德國法輪大法學會及法輪功成員擬對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提起刑事指控,罪名為「種族滅絕罪」和「反人類罪」。

提起指控的法律依據是2002年6月26日起生效的德國國際刑事法典。因滅絕種類罪罪刑極為嚴重,通常情況下此類指控直接由位於卡爾斯魯爾的德國聯邦檢察院受理。法輪功成員認為,江澤民所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意在徹底消滅法輪功。1999年6月10日,江命令成立了610辦公室。該辦公室具有系統嚴密的組織,直接受命江澤民,擁有超越憲法和一切法律的權力。江所發布的對法輪功學員「名譽搞臭、經濟截斷、肉體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立即火化」的命令直接由該610辦公室實施,導致了大批的法輪功被迫害致死或被殘酷酷刑折磨。這場系統廣泛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有可能構成德國國際刑法典規定的「種族滅絕罪」和「反人類罪」。

今年的7月,來自世界各國的法輪功學員都有人舉著印有各自國家名字的牌子。四年的鎮壓不但沒有消滅法輪功,反而使他從四年前的30幾個國家傳播到60幾個國家,包括秘魯、埃塞俄比亞、委內瑞拉、多尼米加等國家。國會議員和非政府組織在此次集會上的演講也表達了政府和民間對法輪功的支持。

繼二零零二年十月美國起訴江澤民後,比利時學員在今年八月對江澤民又以「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提起刑事訴訟,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

而在大陸經過了長達四年之久的殘酷鎮壓,法輪功並未消聲滅跡,在各城市的街道建築物上及電柱上經常可以看到法輪功的宣傳單。在前不久8月22日,風雨交加的清晨,在沈陽馬三家教養院門外的高壓電線杆的最高處上懸掛的三幅條幅分外耀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在風雨中飄展,引起警察震驚。因條幅距地特高,又在高壓線上,加上大雨,沒有一個警察敢去摘下來,束手無策之餘,只好叫來電業局的人,而電業局的來人一看表示無能為力。直到傍晚過路人還看見飄揚的條幅。而警察在震驚之餘﹐ 不明白法輪功是怎麼將條幅掛上去的……

至今法輪功已走過了四年的艱難歲月,當初認為法輪功可能不會堅持多久的人也不得不承認這個團體的力量。歷史終究會還給法輪功一個公平,而殘害平民百姓的暴君必將被推上歷史的審判台。

2003-9-12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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