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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首長多兼職 領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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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榮╱台北報導〕政務官兼職領取車馬費問題延燒到北市府,民進黨市議員李文英昨天公佈市府官員兼職一覽表,顯示兼職數排行前三名的官員,兼職數都在卅七個以上,卅七名市府局處首長中,兼職數排行前廿名者,也都有至少十四個職銜。

  議員指出,部份首長兼任的職務只在市府大樓,要開會只須「從樓上走到樓下」,卻照領三千元的交通費,根本是虛編名目。

  李文英表示,市府在原有的組織建置之外,共有一百五十二個任務編組,這些大大小小的「小組」、「委員會」、「中心」,不僅疊床架屋,成員幾乎都是分身乏術的首長,有些首長兼的職務,更與本職學能不符,例如捷運局長和政風處長兼任「台北市政府大陸小組」,絲毫看不出任何功能與必要。

  根據李文英統計,目前市府首長中,兼職數目最多的前三名,分別是身兼四十職的財政局長李述德、身兼卅八職的工務局長陳威仁及卅七職的秘書長陳裕璋,兼職排行榜前廿名的局處長,職銜都超過十四個以上,有兼職者,近半數都支領六千元至二萬元不等的交通費。

  李文英指出,市府首長的兼職,有不少人都是在大專院校兼課,市府官員常感嘆市政龐雜,卻在日理萬機之餘,還有空到各校去教書,如果不會影響到市政,也會影響教學品質。

  李文英表示,市府官員在兼職之餘,依行政院所頒佈的人事法規,得支領每份最高一萬二千元的車馬費,兩份以上的兼職車馬費上限則在二萬元,但部份官員卻向監督的對象領取車馬費,例如李述德及民政局長吳秀光,都分別因為擔任市府富邦金控官股代表,領取一萬多元的車馬費。

  李文英表示,首長兼職多為法定兼職與馬英九指派,部份任務編組由首長擔任委員,固然有提高層級、統合協調的功能,但事實運作上,首長根本不可能所有編組都親自坐鎮,市府應全盤檢討這些疊床架屋的臨時編組,並一併檢討交通費的核定。

〔記者陳曉宜、林恕暉╱台北報導〕針對市議員李文英質疑市府首長兼職過多,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吳育昇昨天表示,首長兼職多是為了市府跨局處的任務編組,有助市政推動,且大部份兼職都沒有請領車馬費,但他也認為市府跨局處的任務編組是否過多,確有檢討空間。

  吳育昇表示,許多任務編組的形成都是為因應臨時事故發生,例如納莉風災,或跨局處的重大施政如人權或兩岸問題等,為達跨局處協調的目的,任務編組有其必要,對市政推動有幫助。

  吳育昇表示,大部份首長兼職都未請領車馬費,議員說首長只在市府樓上樓下走一走就要領車馬費是不公道的。

  吳育昇表示,有關首長兼課的問題,在法律範圍內,首長有權兼課,中央地方都一樣,且首長可透過教學傳授實務經驗,對首長本身也是一種學習與進步,可擴大視野,有利施政。

  兼職最多的財政局長李述德則表示,大部分業務都與財務有關,他因主管財政,因此兼職數量特別多,但不管是法定兼職或任務編組,都有助於政府機關內的橫向聯繫。

  李述德也指出,他兼任富邦金控官股董事,每月有三萬餘元的董事酬勞,他依規定最高每月只領二萬元,同時只領兩項酬勞,其餘收入都依法繳庫。(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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