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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憶樺現身 吳家跪求政府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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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福男、鮑建信、黃博郎╱綜合報導〕行蹤一度成謎的台巴混血男童吳憶樺,昨天上午在記者會公開露臉,叔父吳火眼澄清並未藏匿吳憶樺,吳家親戚同時跪求社會大眾和法官,讓一家人團圓過年,給吳家最後的轉圜和努力的空間。

 高雄地院昨天仍未收到吳童外婆回函,何時到高雄縣吳家強行帶走憶樺,承辦法官廖正雄不予置評。

 台巴混血男童吳憶樺在前天法院限令監護權交付的最後期限,突然行蹤成謎,昨天上午十時許,立委林益世帶著吳憶樺偕同叔父吳火眼、吳家親戚和吳憶樺後援會成員,在吳家召開記者會。

 吳火眼首先澄清,他雖然對司法判決感到不服、不滿,但尊重司法,他並未將吳憶樺藏起來,家人只是帶他出遊拜訪親戚,他如果有意把人藏起來,老早就付諸行動,不必等到現在。

 吳火眼強調,吳憶樺監護權官司雖已三審定讞,但吳家親屬會議決議撤銷羅莎的監護權爭議,還在法院審理中,預定三月開庭,他說,目前相關訴訟尚未全部定案,法院就要強制帶走吳憶樺,對他和吳憶樺非常不公平,等於宣判吳憶樺「死刑」。

 他並向羅莎隔空喊話,如真愛孫子,就應親自到台灣來看看,希望羅莎高抬貴手,既然憶樺希望留在台灣,就成全他的心願,也讓他能完成過世哥哥吳登樹的遺願。說到傷心處,吳火眼數度哽咽,他並帶著太太、吳憶樺和親戚一起下跪,懇請社會支持聲援,司法單位能給轉圜和努力的空間,讓一家人團圓過年。

 吳憶樺後援會長鄭志成也懇求法官,在司法程序未完成前,不要帶走吳憶樺,後援會即日發起「一人十元幫憶樺」的募款活動,所得款項將支應吳憶樺學業、生活所需。

 昨天吳憶樺面對大批媒體記者採訪,神情十分不自在,對於記者的追問沈默以對,直到叔父帶他去台南麥當勞吃炸雞,才又露出一臉的笑容。

 據了解,羅莎女士已委由巴西駐台商務辦事處人員處理接送憶樺事宜,因此一旦強制執行,須由巴西駐台商務人員到高雄地院引導執行人員,並在警員陪同下,到高雄縣茄萣鄉吳家住處,依法強行帶走憶樺。

 承辦法官廖正雄昨天下午表示,吳家未按規定如期交付吳童之事,他尚未接獲羅莎女士或巴西駐台商務人員的回函,因此無法進行下步動作,何時進行強制執行,要視對方要求而定,沒有時間表。

吳憶樺 可以留到元宵節

〔記者蘇福男╱高縣報導〕台巴混血男童吳憶樺不僅鐵定可以在台過年團圓,而且還可提燈籠過元宵節,由於高雄地方法院的自動履行通知書送達不合法,昨天院方重新寄發通知書,吳憶樺的交付監護權日期須從昨天重新計算,最後交付期限改為二月五日元宵節深夜十二點之前。

 吳憶樺的叔父吳火眼住在高雄縣茄萣鄉,和親戚住處共有五間房屋,卻共同使用一個門牌號碼,高雄地院不察,去年十二月底送達吳憶樺交付監護權自動履行通知書給當事人吳火眼,由於吳火眼夫婦白天外出工作,均由吳家親戚簽收,後來親戚發現不對,將法院通知書退還郵局送回法院。

 事後,吳火眼委任律師吳秋麗向承辦法官反映,吳家親戚雖代收通知書,但並未與吳火眼住在同一戶,吳火眼實際上也並未收到通知書,因此認定送達程序不合法,但法官仍認定合法並未理會,吳秋麗原本打算當院方到吳家強行帶走憶樺,將以「送達不合法」為由,向高雄地院聲請異議。

 結果送達法令問題昨經本報獨家披露後,高雄地院立即補寄發自動履行通知書給本案代理人吳秋麗律師,吳憶樺的交付監護權日期因此須從昨天重新算起,交付日期仍為二十天之內,依此推算,最後交付期限應為二月五日元宵節深夜十二點之前。

巴西駐台辦事處長裴瑞拉:希望法官協助執行判決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巴西駐台商務辦事處長裴瑞拉昨天表示,吳憶樺的外婆羅莎這段時間一直有和吳憶樺保持聯絡,而且吳憶樺並未表達不願意返回巴西的意思,希望吳家能夠尊重小孩的人權、隱私權,依法院判決讓吳憶樺早日回到巴西。巴西商務辦事處也已經向法院寄出聲請強制執行呈報狀。

 對於吳家昨天召開記者會的舉動,裴瑞拉感到相當無奈。他說,吳家應該看清事實,想清楚如何處理,才是對小孩最好的﹔至於吳家發起一人捐十元幫助吳憶樺,裴瑞拉不予置評。

 裴瑞拉指出,吳憶樺的外婆知道現在的狀況後,相當難過,也要求他寫信給法官,希望法官協助執行判決,巴西家屬也相信法院會做出最好的決定。

 裴瑞拉表示,吳家不讓吳憶樺回巴西的作法是「不尊重人權」,侵犯小孩子的隱私權、受教權,有關媒體報導吳憶樺不願回巴西的說法,則完全不是事實。他說,吳憶樺曾在法庭上明白說過,希望回到巴西,他認為吳憶樺現在不願回巴西的說法,也許是受到吳家人的壓力所致。

 裴瑞拉強調,法官是在給雙方家屬充分表達機會後,才做出對吳憶樺最好的判決,不管在身心發展、教育環境,巴西都是對吳憶樺比較好的選擇,希望吳家不要再對吳憶樺施壓,讓他早日回到巴西。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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