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前總統將不再享有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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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育萍編譯報導) 當各國媒體專注報導奧斯卡-博杰(Oscar Berger)于1月14日宣誓就任中美洲瓜地馬拉第58任總統﹐並接過一個走出36年血腥內戰陰影才8年的新興民主國家之際﹐該國前軍事獨裁者法蘭易安-黎奧斯-蒙特(Frain Rios Montt)﹐因在瓜地馬拉內戰中犯下許多違反人權的罪行,于1月14日起被控告將不再享有國會議員之豁免權。

據《邁阿密鋒報》(the Miami Herald)1月14日報導, 蒙特是70年代與80年代初反暴亂計畫背後的關鍵人物﹐該計畫使約二十萬名非武裝平民遭到屠殺或失蹤。舉例來說﹐80年代早期在裡澳-內格羅(Rio Negro)發生的大屠殺﹐有包括兒童在內的420人被殺害。這個案件在1993年正式開始調查。

在2003年總統大選前, 蒙特曾對《邁阿密鋒報》發表一份聲明﹕“大屠殺﹖”,“死人布滿所有地方﹖是的,確實有過此事,可是在擔任國會議長時,我從未指使任何人去做這些事呀﹗”

1996年當瓜地馬拉多年的內戰終於結束時﹐人們很期待一個尊重人權年代的來臨, 可是這些期待並未能實現。一位兒童幸存者﹐因一個民防隊想留下他為奴隸而保住一條命。這位幸存者告訴法庭說﹕“這些民兵把女人一個一個捉來﹐拖她們到深谷邊﹐殺害後再丟到山谷下。我記得看到這些民兵穿的涼鞋上沾滿鮮血。”在1998年12月﹐三個民防隊員因為謀殺三個懷孕將足月的婦人而被判有罪﹐但這個判刑卻因上訴而被擱置。第二次審判這些人時仍被判有罪﹐但是指控卻被減為謀殺罪﹐而被判五十年有期徒刑。其它下令或執行裡澳-內格羅大屠殺的人﹐沒有任何人受到懲罰。

瓜地馬拉在2003年11月總統選舉逼近而情勢日益昇高時﹐政治暴力與人權迫害不斷發生。據國際大赦組織的報導, 有數千人搭車前往首都以抗議執政當局。民兵與武裝暴民揮舞着刀與棍棒﹐使得瓜地馬拉市中心陷入混亂﹐此乃人所熟知的「黑色星期四」。但是蒙特卻拒絕為此事件負責。

很不幸的是﹐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仍存在壓制保護人權的勇敢個人的傳統。行動者遭「失蹤」﹑殺害﹑刑求﹑任意逮捕﹑死亡威脅﹑騷擾與誹謗。他們的家人也成為威脅或殺害的目標。雖然有國際人權規範的進展﹐包括聯合國人權工作者宣言﹐但這樣的迫害卻仍持續不斷。自從2002年8月﹐哥倫比亞至少有15名人權工作者與數十名工會成員遭殺害。在瓜地馬拉﹐2002年到2003年間共有18名人權工作者遭殺害。

當國際間諸多危害人權事件, 比如中國前獨裁者江澤民因迫害法輪功被控犯群體滅絕罪﹐慢慢受世人注目之際,蒙特在瓜地馬拉以至國外﹐也面臨着種族屠殺與其它違反人道罪行的訴訟。人權律師費南多-羅培茲(Fernando Lopez)表示﹕“自1月14日之後﹐蒙特在瓜地馬拉將只是個普通的居民。此意謂着在接受審判時,他將以一般市民的身分來被對待着。”

據報導﹐在蒙特獨裁的那些年中﹐因為賄賂或恐懼報復等因素﹐主要的人權案件都被習慣性地分派給會偏袒被告的法官。證據常常遺失﹐給予原住民證人的翻譯不能勝任。政治干預司法案件﹐特別是那些涉及高層官員的﹐幾成一種模式。

然而,在2004年1月14日之後,律師們指出:“蒙特國會議員豁免權的喪失將使得我們有更多的機會控告他的惡行。”即使蒙特面臨着諸多不利的控訴﹐他還是大言不慚地對《邁阿密鋒報》報宣稱﹕“如果法庭找到對我不利的證據,屆時我將還是會出庭﹐但是請先幫我付機票錢。”

如果說執政者以暴力反抗暴力有其合理性的話﹐那麼在沒有暴力的情況下使用暴力不但有欠公正﹐而且也是對人民實施了“野蠻可以取代文明﹐邪惡可以消滅正義”這樣的倒行逆施原則。但是天理良心是決然不會使這樣的原則永久長存的。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必定在冥冥之中行使它們偉大的法則﹐而這就意謂着人心公正的真理永遠會戰勝那對立的一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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