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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連戰不必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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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六日電)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昨天為「抽頭總統」一說控告國民黨主席連戰誹謗,連宋配競選總幹事、台北市長馬英九今天表示,刑事責任是個人責任,不能搞錯對象,連戰事實上並沒有說那句話,即使語出國民黨文宣單位發的資料,連戰也不必負刑事責任。

馬英九今天答覆媒體詢問時表示,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不同,刑事責任屬個人責任,「如果連先生有說(抽頭總統)這句話,冤有頭債有主,被告恐怕是跑不掉的」,但事實上連戰並沒有說這句話,即使是文宣單位發的新聞稿,連戰也不必為此負刑事責任。

馬英九說,「連先生沒有說這個話,為什麼會變成晚報二版頭題,可能需要進一步了解」;至於國民黨文宣單位是否涉及誹謗,則要視其是在何種情況下提供資料,以及是否有犯罪意圖而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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