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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丈夫 怨婦禁錮私生子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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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吳為恭、劉曉欣╱彰化報導〕一名婦人生子十四年以來,從未為兒子報戶口,也不讓他上學,經常將他關在家裡,使他過著難見天日的歲月,形同不存在;彰化縣社會局昨天備齊人馬,擬定策略,騙開家門,要送其兒子去寄養家庭安置,並強制母親接受精神治療,不料母親竟叫兒子死給大家看,少年還附和:「帶我媽走,我就自殺!」

 社會局無奈,最後只好將這一對不肯分開的母子,一起送往南投縣草屯療養院內,暫時安置、治療。

 這起特殊個案是在去年四月,經人向彰縣府社會局舉發,社工人員訪查後赫然發現,十四年來,黃婦兒子幾乎沒有上過學,只賴國小程度的黃婦教導,致兒子識字有限,加上未報戶口,形同不存在的人。

 而黃婦出門,大多將兒子關在家中,偶爾才帶他出門走動,經醫師作精神鑑定,認為黃婦已有精神分裂的傾向;更離譜的是,抽絲剝繭後才發現,黃婦對兒子的所作所為,竟為了報復丈夫。

 社會局表示,黃婦與丈夫不睦,十四年前憤而自台北縣土城市離家,並在報復丈夫的心態下,故意和別人生子,並將戶籍遷到彰化縣二林鎮的娘家,兩年前,再攜子在溪湖鎮租屋居住。

 根據社工員轉述黃婦說法,黃婦不願報戶口,是不願讓孩子跟著丈夫姓張,也不要讓小孩唸書,因為她認為自己可以教兒子。

 此外,即使兒子並非她丈夫的親生兒子,但黃婦仍灌輸兒子痛恨丈夫的思想,教他要恨「爸爸」,不僅如此,她還誤導兒子說,若出去唸書「會被人欺負」。

 這對母子的變調世界,後來被發現,彰化縣社會局去年介入,相關單位先輔導,帶孩子到溪湖鎮湖南國小上課,不料,只上了兩小時就被黃婦帶回家,社工人員一再勸告黃婦都無效,發現她疑有精神分裂,只好從輔導改為強制處理。

 彰縣府去年九月向戶政所逕行登記,將黃婦兒子冠上婚生子的「張姓」,並向彰化地院提出改定監護權之訴,法院於去年十一月裁定少年的監護權歸於縣府,法定代理人為縣長翁金珠。

 於法有據後,社會局昨天採取動作,動員社會局、衛生局、警方及當地番婆里的里長曾銀水,再找來黃婦的兄長由他出面,以過年送紅包為由,引誘黃婦開門,大夥再現身和她溝通,擬將她強制送醫,另安排其兒子安置到寄養家庭,不料,黃婦激烈反彈,戴著口罩不斷狂罵,指員警與里長無權把她帶走,甚至還教唆兒子「你死給他們看」,其兒子也附和:「帶我媽走,我就自殺!」這一來,大夥面面相覷,現場氣氛凝重而不安。

 領隊的社會局副局長林淑連見狀,覺得已無法將這對母子分開,而且兒子也可能有精神問題,只好將黃婦綁在擔架上,連同兒子一起送進救護車,送到南投縣的署立草屯療養院,將對黃婦作精神治療,同時觀察並檢查其兒子的精神狀況,再作進一步安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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