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哈爾濱副市長朱勝文獄中死亡 有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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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香港報導) 最近,原黑龍江哈爾濱市副市長朱勝文在監獄死亡,引起了社會的關注。有律師認為,服刑的犯人,如果在監獄中死亡或者自殺,那麼,監獄當局應該負有失職的責任。 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報導,朱勝文在去年年底12月29號在哈爾濱第三監獄自殺死亡。

*留學生–教授–副市長–貪污犯*

朱勝文今年56歲,1996年10月被捕時是哈爾濱常務副市長。1998年4月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受賄罪判處他無期徒刑。同年年底,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改判為17年。

朱勝文是早期歸國留學生,80年代曾在意大利得到碩士學位。在擔任哈爾濱市副市長前,是黑龍江商學院教授。

中國媒體曾報導,朱勝文有價值幾百萬人民幣的財產無法說明其來源。

*有關人員含糊其詞*

報導說,哈爾濱第三監獄工作人員證實,朱勝文12月29號從12監區一個樓房三樓跳下自殺死亡。由於朱勝文曾是哈爾濱市常務副市長,記者打電話到哈爾濱市市委值班室,一位值班人員這樣回答記者:“我不太清楚,我來機關時間很短,剛到機關,對這些情況都不太熟悉。”

這位哈爾濱市委幹部建議記者去找公檢法機關去問詢。記者打電話到第三監獄,一名工作人員是這樣說的:“好像是有這事吧,具體的我也不太清楚。”

*內情不明*

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的報導援引哈爾濱第三監獄工作人員的話說,朱勝文17年的刑期已經減為13年,他說,監獄方面因朱勝文身體原因正考慮讓他保外就醫,“不知道他為什麼自殺”。

*犯人自殺 監獄當局失職*

鑑於中國的媒體沒有任何有關朱勝文死亡的報導,朱勝文到底是如何死亡的,原因還不清楚。北京律師莫少平認為,如果真是犯人在監獄中自殺,那麼,監獄方面應該承擔管理失職的責任。

他說:“如果定性是自殺,那作為監獄的看管人員,屬於重大失職,這一點問題都沒有。但如果不是自殺,是其他因素的非正常死亡,那刑事機關,檢察院都有駐看守所的監察室,檢察院應該對這種案子立案進行偵察。

*監獄嚴防自殺*

莫少平律師近年來在許多著名的刑事案中擔任了辯護律師。他經常出入看守所和嫌疑人犯交流。他認為,犯人在監獄中自殺,是很少見的。他說:“能夠自殺成的,都很少見的。有想自殺的,但一般都沒有成功,被制止住了。”

莫少平律師說,一般犯人入監,監獄管理人員會把你身上的一切容易成為自殺工具的東西,統統沒收掉,“只要是沾金屬的,有可能導致自殘自殺的東西,都不允許給他。”

記者也曾多次參觀過中國和美國的監獄,一般來說,只要是監獄,就不可能存在讓犯人可以輕而易舉跳樓自殺的條件。

*朱勝文說曾遭嚴刑逼供*

朱勝文被捕判刑後,曾通過辯護律師許萬琳傳出一份申辯材料。許萬琳律師對本台證實了這份34頁材料的真實性。在這份“控訴書”中,朱勝文詳細談到了調查人員和警察對他採取的嚴刑逼供的情況。

他表示:“我求求你們,我有病,真的抗不住啊。他們說,知道抗不住就趕快說。見我不支聲了,他們都站起來,圍住我說,你一會就說了。接著開始往後掀胳膊,因我被按在桌子上,無法動彈,掰得疼痛鑽心,滿頭大汗,只能大聲喊叫。他們拿一塊抹布堵上我的嘴……”

*國內外關注*

朱勝文在被拘留審查期間遭到酷刑虐待的消息傳到海外,引起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反酷刑小組的重視,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曾多次向中國政府查詢並把這個案子列入99年度的人權報告當中。

在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常委、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史研究中心研究員夏家駿曾在人大會議上呼籲調查黑龍江在調查朱勝文案中的野蠻刑訊逼供的情況。

*不透明 有黑幕?

不管朱勝文是否在監獄服刑期間自殺身亡,但到目前為止,中國的媒體還沒有任何關於朱勝文自殺的報導。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負責人盧四清說,朱勝文一案,黑幕重重。

北京作家劉曉波認為,司法公正,很大程度在於司法的透明化。他說:“我覺得,司法公正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司法的透明化,沒有這種透明化,你就很能說你這個案子判得是依法辦事,無論實質正義還是程序正義。你只要不透明化,完全公開案情,那麼,無論你真相怎樣,那麼,社會上老百姓的傳言,都是有道理的。”

劉曉波說,朱勝文到底是如何死的,是否在監獄中受到刑訊逼供,是否受到其他暴力導致死亡,真相如何,如果政府不公布,讓老百姓在底下猜疑,無論如何,對政府的形象都是不利的。除非真是有什麼隱情政府不好對外公開,否則,是沒有必要對一個自殺個案加以隱瞞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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