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向馬國高等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10月1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新唐人電視台在入稟馬來西亞高等法庭,起訴中國駐馬大使館新聞官孫向陽和星洲媒體集團誹謗後,再向高庭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兩名答辯人在審訊期間繼續發表或刊登誹謗新唐人的言論。

新唐人在7月2日入稟馬來西亞高等法庭起訴中國駐馬大使館新聞官孫向陽和星洲媒體集團誹謗新唐人,星洲在接下來兩個星期內刊登了兩篇有關新唐人的不實報道,因此新唐人決定向高庭申請臨時禁制令。

星洲刊登的第一篇報道批評新唐人不應該起訴兩名答辯人,因為新唐人在干涉星洲日報的新聞和言論自由。另外一篇則說星洲為新唐人刊登澄清後,新唐人仍要採取法律行動。事實上,它並沒有為新唐人刊登過任何澄清聲明。

第二被告星洲媒體集團的代表律師在10月15日的聆審中,以需要時間準備宣誓供詞為理由,要求延後申請臨時禁制令的審訊。高庭決定11月26日開審。

新唐人的代表律師黃啟斌指出,基於第二答辯人對起訴人懷有惡意,因此需要申請臨時禁制令 以禁止第二答辯人在審訊期間繼續誹謗新唐人。

至於中國大使館新聞官孫向陽則有干涉馬來西亞司法程序之嫌,因為第一答辯人孫向陽沒有按照法律程序,在遞交蓋印文本後的八天內呈交應訴書,反而直接致函高等法庭,向法官表示欲使用豁免權。

按照馬來西亞的司法程序,答辯人在收到起訴人代表律師所發出的蓋印文本後,必須在八天內呈交應訴書,否則視同放棄為自己辯護的權力。新唐人的代表律師在過了八天後沒有接獲孫向陽的應訴書,因此直接向高等法庭申請裁判。

但是在11月26日申請臨時禁制令的審訊時,新唐人和星洲媒體集團的代表律師獲法官通知,法官收到一封由中國駐馬大使館發出的信函,指孫向陽欲在此訴訟案中使用豁免權。而新唐人的代表律師事前沒有接獲中國大使館的通知。

黃啟斌律師透露,孫向陽的這項舉動並沒有按照正確的法律程序進行。法官表示黃律師應向中國大使館提出反對。

中國大使館這項舉動是以非司法的方法干涉馬來西亞的司法程序,是侮辱法庭的行為。黃律師將會向中國大使館提出反對。(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熱點互動】中國的古拉格群島(上)
新唐人經濟一周
新唐人時事論壇﹕躍過龍門的喜與憂
【花草傳真情】色彩繽紛 大波斯菊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