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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袋裡 赫見女棄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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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民生路昨天下午發現一名新生女嬰被棄置在髮型美容院前的垃圾袋內,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還連著廿四公分長臍帶的女嬰已經有失溫現象,凍得嘴唇發黑,經送往衛生署新竹醫院急救,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

昨天下午二時廿五分,新竹市民生路一髮型美容院店員為客人移車時,突然聽見門口垃圾袋裡面傳來細微的啼哭聲,趨前一看,赫然發現一個渾身是血的新生女嬰,而且連在身上的臍帶還有廿四公分長沒有剪掉,立即打一一九報案。

新竹市消防局三民分隊據報趕往處理,發現女嬰全身只有用六條小毛巾包住,在下雨、低溫且風大的天氣下,嘴唇已經發黑,且身上除了血跡之外,還沾黏著垃圾,令消防救護人員看了都於心不忍,趕緊將她保暖並包紮臍帶後,送往衛生署新竹醫院急救。

經過竹醫為女嬰輸以氧氣、抗生素等治療,呼吸已經恢復穩定,昨天晚間仍留在新生兒加護病房保溫箱密切觀察,院方表示,這名遭遺棄女嬰重兩千四百公克,研判她的生母是以利剪將連在母體的臍帶切斷後即予棄置;如果不是及早發現,極可能會因感染敗血症而有生命危險,而且在昨天這樣冷的室外氣溫,也很有可能活活被凍死。

新竹市警局第二分局文華派出所已朝惡意遺棄方向偵辦,展開對女嬰狠心生母的調查。警方懷疑,由於曼都隔壁是一棟正在施工的房子,研判遺棄者極可能把車停在工地前,然後將棄嬰由車門後方隨手丟棄在垃圾袋內。

警方將過濾新竹地區各婦產科的產檢對象,並鎖定預產期就在這幾天的產婦著手調查。

天氣冷 這個媽媽心更冷

記者蔡彰盛╱特稿

新竹市昨天發生還連著廿四公分長臍帶的新生女嬰,就被丟在馬路旁的垃圾袋內,無論是警消還是醫護人員,大家乍聞此事,第一個閃過的念頭都是「是怎樣的母親,會這麼狠心?」

台北縣中和市一所托嬰中心門口,3月間發現被人棄置一名男嬰;8月桃園縣中壢市一家音樂教室的門口,在艾利颱風夜被人發現一名用手提袋包住的女棄嬰,旁邊還有兩瓶沖好的牛奶;8月底板橋市中正路一處公共電話亭內發現一名男棄嬰,被發現時身上裹著一條小毯子。

從這些棄嬰案例當中可以發現,遺棄者雖然不要孩子,但對孩子還是有一定的感情,他們希望嬰兒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可以被找到,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她們仍希望孩子身體無恙,只是沒有了母親的照顧。

不但如此,以往的棄嬰案例當中,常常可見遺棄者留下奶粉、甚至紅包給「好心人」,也是這一種感情的延伸。

不過,昨天的這個案例卻相當特殊,連著臍帶的新生兒,不顧感染危險丟在路旁髒污的垃圾袋中,這意味母親已經不將孩子當人看,而且天寒地凍的氣候,就這樣隨手丟在大馬路邊,即使不凍死,也很可能被當成垃圾處理掉,難怪知情者都氣憤地說「實在殘忍!」

由於本件棄嬰的手法特殊,警方不排除生母心中帶有對孩子生父的怨恨,以致將憤恨轉移到新生兒身上,也不排除生母年紀相當輕或是未成年少女,因未婚生子加上生產後一時慌張,將孩子隨手棄置。

辦案人員說,可惜台灣DNA建檔仍未普及,否則光是憑女嬰身上所留下的母體殘血,應該就可以採樣作為尋獲生母的證據。

法律觀點╱像垃圾丟嬰 涉及殺人罪

竹市新生女嬰遭棄美容院前垃圾袋案,新竹地檢署一名檢察官認為,本案不同於一般的遺棄罪,將來在論課刑責時,可能會有一番激辯。

檢方表示,本案所牽涉的法條,至少包括刑法「殺人罪」、「母殺子女罪」與「遺棄罪」,而論刑的關鍵,就在於遺棄者的犯意。

檢方認為,如果遺棄者單純只因不負撫養義務,而將新生女嬰丟棄,但仍希望他人發現女嬰,則仍屬遺棄罪。

不過,如果遺棄者明知將新生兒丟棄在垃圾袋,有受到感染、被當成垃圾丟掉、甚至凍死的可能,那就有殺人或母殺子女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成立殺人罪的間接正犯。(記者蔡彰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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