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財政部:無償為子女還債需補繳贈與稅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三日電)坊間常聽到一些父母幫子女還債或償還卡債的事情;不過,若父母無償幫子女還的金額超過法定限額,台灣財政部表示,依法需繳贈與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有納稅義務人被查到出售土地,為子代償還銀行借款新台幣2800萬元,國稅局在查明資金流程後,通知納稅人應於10日內補報贈與稅。

不過,納稅人除逾期未補報外,等國稅局依法補徵贈與稅1000多萬元,另裁處一倍罰鍰1000多萬元後,納稅人不服提起行政救濟,主張自己為借款連帶保證人,子女因財務失靈無力償還本金及利息,在銀行要求償還借款之餘,不得已只好以自有資金代還債務,代償後已立即向子女索償,子女也另外交付本票作為償還憑證,本票並經法院裁定,無任何贈與行為可言。

然而,經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後認為,當事人雖是連帶保證人,但子女的借款其實並未逾期,銀行也沒有催討,所以所謂不得已代為償還的說詞,顯非事實,至於本票裁定書所寫的當事人,也是其他第三人的名義,本票發票日與代償借款日,更相距超過二年,不能作為子女已償還債務的證明。這名納稅義務人,最後還是被判課徵贈與稅並裁處罰鍰。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