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男子戴手銬離奇死 公安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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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歐嘉採訪報道)陜西省旬陽縣蜀河鎮的漢江在2004年8月3日發現一具戴手銬的男屍,死者陳行兵,35歲,生前從事醫療工作,死亡前一天還在派出所因案調查中。一個戴著手銬的人如何從戒備森嚴的派出所「逃出」,然後發現屍體戴著手銬在漢江河,連民警和檢查院的人都感到離奇。家屬質疑陳行兵落水之前就已經死亡。

事由

陳行兵生前從事醫療工作約12、13年。2004年7月31日有人狀告陳行兵猥褻12歲女童,縣公安城來人把陳行兵帶到蜀河鎮派出所去問話。8月1日晚間派出所的人說陳行兵帶著手銬從派出所裡跑了,第二天的時候派出所就把家人和親戚帶去問話,到了8月3日上午家屬得到消息說陳行兵死了,但是派出所並未告知屍體在哪裡,直到下午一點鐘左右有熟識的村民告知家屬,屍體在離派出所約3公里外的河邊,撈起來在那邊放著。

死因沒有書面報告

家屬趕到現場時警戒線已經畫出,但是所方的人不讓家屬上前,中午法醫就到了派出所,但是一直到晚上7點半才到現場,大約晚上九點多才進行屍體解剖,陳行兵的父親及其他親屬中多數是醫生,對於陳行兵是否落水之前就死亡感到非常質疑。

家屬所看到的陳行兵屍體緊緊的縮成一圈,兩支腿捲曲在胸前,兩隻手上舉但不超過頭頂,身體僵硬穿不上衣服,面部膚色非常黝黑表情痛苦,青紫遍佈全身,腹部的傷特別明顯,下身腫大嚴重變形,左眼球突出眼框掉到鼻樑上,喉管有大塊瘀血堵塞,但是法醫說是淤泥,據家屬表示發現屍體的那一段並沒有淤泥,是淤泥還是瘀血需提取樣物去檢驗,死者脖子上有一圈明顯的血痕,右手帶著手銬,胃裡沒有東西,身上衣服鞋子整齊沒脫落,屍體解剖後一直沒有讓家屬簽字,屍檢報告過了兩個月也一直沒給,家屬催要的答覆是,想給就給不給就不給,一直沒有任何書面報告,只有口頭的答覆是“溺水死亡”。

據三秦都市報報導,死者生前審問時關在派出所一樓,當問到派出所這麼高的圍牆和大門咋出去的時候,一名民警說:“就是哩,我們也感到是件怪事。”他說縣公安局來這裏主要是負責處理善後工作,至於怎麼逃出去的和派出所辦案程式合不合法?縣檢察院也在蜀河鎮調查。

死者尚未能安息

屍體從河裡撈上來後放在路邊放了兩天時間,在8月份的高溫下一天大雨淋一天太陽曝曬。警方不讓家屬抬走屍體的原因是要讓家屬簽一份協議,據新華網報導的協議內容是:一、死亡安葬費問題,按照居住地情況,一次性支付安葬費一萬元(由縣公安局、鎮政府現場支付),一切安葬由死者家屬安排。二、關於陳行兵嫌疑案有無冤假錯案問題,由檢察機關作出結論,答覆死者家屬。三、關於陳行兵父母贍養和子女撫養問題,根據檢察機關結論,參照《國家賠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由法院判決後,最終作出定論。

公安要求家屬必須把這個協議簽了,一萬塊錢領了,才可以把屍體領走,家屬在還是覺得很冤屈的情況下把屍體領回家後,就去買了冰櫃,把屍體凍起來,冰櫃剛買回來半個小時,電就被停了,周圍幾個村都給停了,家屬又弄來個發電機,繼續讓冰櫃運轉,隔天下午有人到家裡發現使用發電機發電,才又把電給供上。到現在為止各個路口都有警察守著,也一直都有派人來逼迫家屬把屍體埋了。據把屍體撈上岸的村民(漢江的檀樹灣這裏時常會發現上游沖下來的屍體,今年以來光他一個人就撈過兩具屍體)跟家屬透露:警察罵他說誰讓他一天到晚撈屍體淨給我們(警察)找麻煩,有人來採訪的話不准亂講話,要是講的話就整死他,判他三年刑。

是否被誣告

當時帶走陳行兵問話的是縣公安局,當陳行兵屍體被發現時,據三秦都市報報導,公安局方面的說法是:「今年7月13日旬陽縣蜀河鎮大東溝村九組村民郭某帶自己在沙溝小學上五年級的女兒王某到蜀河鎮派出所報案稱:6月15日11時,王某在陪同班同學到陳開的藥店看病後,陳以給王治面部皮膚病為由,將王單獨留在診所內,進行了侮辱,請求公安機關查處。接到報案後,蜀河鎮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前往調查,但陳拒不承認。由於報案較遲,物證滅失,又無目擊證人,當時蜀河鎮派出所便向縣公安局作了彙報,縣局指派民警段某調查後認為,陳涉嫌猥褻、姦淫幼女。」「與此同時,又查明陳行兵還於今年5月的一天對沙溝小學五年級四班學生劉某(12歲),在診所實施了強制猥褻。當蜀河鎮派出所立案調查後,陳怕罪行暴露,於7月16日通過劉某的親屬私了,付給劉某家長6000元現金。8月1日22時30分左右,當民警對其訊問時,陳利用上廁所的機會脫逃。」

家屬在不方便透露太多細節的情況下告訴大紀元的記者:時間經過這麼久,陳行兵到底有無涉案沒有人知道,但是我們有充分的證據,只是我們的證據向有關部門反應後這些證據就不是證據了,所以對於現在我們有的證據我們不能講,我們只能說他是被誣告的,而且告他的人還不是受害女童的家屬,而女童的家屬也一直不是很清楚自己的女兒是否被強姦,是受挑撥而遞狀的。

上訪經過

家屬們一直要求出具屍檢報告,要求查明死亡原因,但是,沒有得到一點兒公正的答覆和處理。遂逐級上訪,首先是到旬陽縣公安局,縣檢查院給了家屬一個不立案通知書,家屬提出覆議,覆議結果還是不立案。到了市檢查院,市檢查院說:既然不立案事情算處理完了,回家把人埋了。9月27日家屬又去安康市委上訪在門口跪著,希望能夠出來一個可以說話的人,不到20分鐘來了很多警察,一來就跟家屬打起來了,警察對老人和小孩也動手,當時圍觀的群眾成千上百義憤填膺,有人拿果皮丟警察表達不滿,陳行兵的兩個弟弟和其中一圍觀的群眾看不過去也出面制止警察的行為,都給一併帶進去拘留。冤屈得不到申訴,上訪又被拘留,家屬要求警方對於陳行兵的案情給個說法,警方對於陳行兵身上的傷提不出合理的解釋,只是推託說沒有「刑訊逼供」。

家屬受到威脅 孩子蒙受陰影

陳行兵父親亦是一名醫院的院長,遇到這個事工作也不能做了,其他親屬的工作也都相繼受到威脅。陳行兵本族的一個哥哥騎機車從旬陽縣回安康市時,後頭跟著超載的7、8輛警車,跟了大約兩個小時,下了車10多個人圍著本族哥哥一個人,要他當場打電話給在西安市上訪的陳行兵的妻子,要她馬上回家把人給埋了,不要告了。此外陳行兵的大爹和大娘也因為這個事件被關到山水賓館軟禁了一個星期。

陳行兵的父母親都是非常憨厚的老實人,不大敢出來說話,一直都是陳行兵的妻子在外邊喊冤,陳行兵遺留下一個5歲的女兒,一天姑姑帶著這個小女孩去做出租車,小女孩說她坐過一次出租車,是爸爸帶她坐的。姑姑要小女孩要好好讀書以後還可以坐飛機,小女孩說:我不要讀書。姑姑問她說那妳要做什麼?小女孩講出了驚人的話說:「我要報仇」姑姑心痛的說:這是一個五歲的小孩講出來的話,我想我們每一個聽到的都很難過,其實很多時候我們都很想避開孩子不想給她留下陰影。

陳行兵到底有無犯案仍是個未知數,但是畢竟他在案情未釐清之前,就離奇的死亡引來多方揣測,對於這件事,檢察院的一位幹部在接受三秦都市報採訪時說:不說你們老百姓不信,就是我們也不相信,一個戴著手銬的人,派出所那麼多人連他(指陳)都攆不上。

在現今冤錯假案氾濫的中國大陸,成千上萬冤屈得不到申訴的百姓中,陳行兵的案子也許很容易讓人忽略,但是對於一輩子住在山裡,說話聲音小老實憨厚的陳行兵家人來說,是一項沉痛的打擊。他們希望案子早日水落石出,還給他們一個公道。(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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