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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拿药自费 医界看法两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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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钟丽华、魏怡嘉、周富美╱台北报导〕对于健保局拟实施慢性病患未亲自就医而托人拿药得自费一事,医界人士看法两极,有人希望可以藉以遏阻民众钻健保漏洞而不当领药,也有人认为,无法出门亲自就医的慢性病患医疗问题也应重视,不要造成医病关系紧张。

台湾医院协会总额预算执行委员会执行长庄逸洲认为,卫生署的函不能抵触法律,既然医师法已明确要求没有看到病患,就不能开立处方笺,当然就不能违法,不能让病患的权益无限上纲。如果人在国外,还请在台湾的亲友代为领药,世界各国都没有这样的情况。

全国基层医疗协会理事长石贤彦表示,为了病人安全考量,应该看到病人才能给药,除非一些特殊的状况,卫生署或许可以考虑开放由亲人代为领药,但应小心规划,以避免有人走漏洞。

全国地区医院协会秘书长谢武吉指出,他对健保局的新制构想表示赞同,主要是因为有些外籍劳工会钻健保漏洞,把台湾的健保药寄回给远在故乡的父母,还有些具有双重国籍者、台商,或是在大陆有亲友的台湾民众,也可能把台湾健保药寄给亲友“分享”。

谢武吉说,民众钻健保漏洞的结果,使得台湾的药物不只是健保药,甚至变成“东南亚的健保药”,为了避免类似情况一再发生,健保局新制应是正确决策。他认为,既然政府和健保局都已设立相关的照护机构,提供行动不变须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到宅服务,或是到安置机构探视病患,真正行动不便的长期慢性病患应不会受到影响。

一名不愿具名的教学医院医师表示,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至少必须每半年亲自到医院复诊,本来就应定期回诊,以免影响健康。但在获知健保局有意用自费购买药物的方式,限制无法亲自到医院取药的病患托人拿药,这名医师直呼“行不通”,他说,虽然健保局依法有据,站在医院方面的立场也不会反对,却与病患的实际需求不符,医病关系也可能受到影响。

他指出,虽然健保局的构想于法有理,但是于情不容,因为有许多长期中风、运动神经元疾病(渐冻人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确实因为行动不便或年纪大,无法亲自到医院看病。

这名医师表示,他有许多病患是长期中风、高血压、糖尿病、老人失智症患者,有时开出一张慢性病处方笺可以领药三至六个月,许多年迈或行动不便的慢性病患,大多是托家人或朋友代为取药,由于医师了解病患病况,因此会给予方便准许拿药。

他强调,有许多居住在乡村,必须长期服药的年迈慢性病患,因为身体状况不佳且行动不便,通常习惯委托“走得动”的老朋友或亲人,代为前往医院取药,一旦健保局实施托人拿药需自费的新制度,对乡村地区的慢性病患而言,势必产生重大冲击。

立意值得肯定 配套措施在哪

﹝记者魏怡嘉、罗碧╱特稿﹞健保局打算采取慢性病患若无连续处方笺,且未亲自就医者得自费的做法,的确可能减少医疗浪费,立意值得肯定,但所可能衍生出医疗院所任意“卖药”,以及万一有医师不肯开连续处方笺,或慢性病患自费买药吃出问题的责任等,都应该在决策时多方考量。

目前台湾健保的药费支出占总医疗支出的二十五%左右,一年健保用在药品上的花费就有九百亿元,健保药品流到中国已不是新闻,尤其是老荣民看病不用门诊及药品部分负担,有时人还在中国,干脆就请家人到台湾的医院代为领药,再寄到中国去,有的留给自己吃,多的则是致赠给在中国的亲友。

台商也是台湾健保药品流到中国的另一管道,也有外劳把药品寄回家乡,使得台湾健保“泽被”东南亚,变成东南亚国家的“免费药品供给站”。健保局打算推出的新制,相信会降低慢性病患找人代领的意愿,对台湾药品长期代领及外流的问题,有一定的遏阻作用。

只是,医病关系可能因此出现变化,还有健保局容许慢性病患找人代领药、自费的行为,是否就代表着健保局管不到,医院及诊所是否会利用这样的“方便”干脆卖起药来?如果是安眠药等精神镇静类药物,是否也可以假他人之名而购药呢?

此外,卫生署医事处既然认为医师可以未经看诊,就为慢性病患开立药品是许可的话,那么以后有慢性病患自费拿药吃出问题,医师无责,那么病患该找谁求偿?讨公道?

而且,由于有利可图,医疗院所如果在总额给付的压力下,不给慢性病连续处方笺而硬要慢性病患亲自就医,是否会造成治疗中断的情形?解决这些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应该要有配套措施,举凡居家照护等,绝对不能让真正需要这些医疗资源的病患权益受损。

台湾的健保存在许多问题,牵扯的层面很广,除了病患浮滥领药,部分医疗院所和医师投机或谋取不当利益的心态也很可议,这也是卫生署和健保局应该一并考量的,不能只拿病患的权益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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