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延攬中國專業人士來台條件鬆綁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0日電)為延攬中國大陸產業科技人士來台從事長期產業科技活動,台灣內政部今天通過「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經許可來台停留四個月以上者,得申請配偶及十八歲以下子女同行、中國體育人士來台協助國家代表隊培訓者,總停留時間得延長為六年。

內政部通過「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會議討論後,報行政院核定實施。

根據草案,為配合中國產業科技人士來台從事長期產業科技活動的實際需要,規定停留期間逾六個月者,入境時免附回程機票、船票。

對於來台從事長期產業科技活動的中國科技人士,總停留期間不得逾六年;至於受邀來台培訓台灣代表隊的中國教練,得延長其總停留期間為六年。

為配合政策需要,經核准停留四個月以上的中國科技人士,得同時申請配偶及十八歲以下子女同行來台;為簡化中國科技人士來台的申請,規定保證對象為中國科技人士者,保證書經蓋邀請單位印信,免辦理對保手續。

草案指出,經主管機關認定核可且符合規定的中國專業人士,得核發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且中國產業科技人士得申請換發六年內效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