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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無效之訴 驗票證明無作票等重大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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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4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總統大選「當選無效」之訴今天下午四時宣判,在此次訴訟中,被國親質疑最重要爭議點之一的「不實票數」部分,經過5月間的全國司法大驗票,以及法官對爭議票的認定後,確認變動票數不足影響選舉結果,證明並無作票等弊端;高院判決書將載明驗票後的票數變動。

依台灣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當選無效之訴的構成,須為「當選人有非法行為」,以及「當選票數不實」兩大部分,為釐清後者,經高院與藍綠兩造律師團開庭協商後,今年5月10日,高院囑託各地方法院,展開中華民國憲政及司法史上首度的全國大驗票,歷時九天完成,高院合議庭堅持不在宣判前公布爭議票數。

在長達七個多月審理期間,高院花了超過兩個月解決爭議票數的認定,合議庭法官依照兩造律師團協商的共識,做為認定標準,經過法院重新檢驗所有爭議票後,確定陳呂有效票與連宋有效票的最終差距,不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因此難構成「當選票數不實」。中選會公告的選舉結果是陳呂贏連宋兩萬九千五百一十八票。

由驗票所產生的投開票所作業異常及票數異常等態樣,經合議庭傳喚選務人員後多已釐清,發生異常的主要原因多為公投合併大選辦理,在選務人員不熟新的作業方式下致出現選務瑕疵,但並未發現嚴重弊端。

審理期間,幾乎所有作證的選務人員都坦承,公投併大選導致選務工作混亂,「忙中有錯」將選票錯置,根據證詞,出錯原因多為封票程序未確實依中選會規定所致,證據顯示並無原告所稱有「作票」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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