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劉曉波:壓根就是「制度不靈」

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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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訊】近年來,底層維權運動此起彼伏,中共信訪部門遭遇「上訪洪峰」,有關官員也公開承認:在全部上訪案件中占80%以上的訴求是合法合理合情的。然而,據中共官方智囊最近遞交的研究報告指出:在全部上訪案件中能夠獲得解決的僅佔千分之二(《國內首份信訪報告獲高層重視》,載於《南方週末》 2004-11-04),幾近於無。所以,當信訪部門根本無法處理和解決堆積如山的上訪案件時,長期堅持在北京上訪村的上訪者們,才會組織起來,申請公開的遊行請願。

信訪官員的坦承、智囊們的報告和上訪者的申請,從三個側面凸現了如下事實:信訪部門,幾乎就是中共現政權建立的唯一人權救濟制度,也是含冤的百姓將自己的冤情上達天庭的唯一合法渠道。但在獨裁制度所造成的官權太大而民權太小的環境下,信訪制度也必然是名存實亡的擺設,正如人大和政協僅僅是「花瓶」一樣。

於是,御用智囊們說:作為中國現行的唯一人權救濟制度,上訪制度已經失靈,並建議改革現行的上訪制度,以「信訪聯席會議」取代現行的信訪局設置。 因為,一方面,中國人權救濟制度的極度匱乏,使本應只有上轉信息職責的信訪部門承擔了太重的救濟責任,而另一方面信訪部門又太缺少實施救濟的實權,因為實權掌握在各職能部門的手中。所以,《國內首份信訪報告獲高層重視》透露:「今年8月,根據胡錦濤總書記的批示,中央建立了『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制度』,這一制度的主要成員單位有中央辦公廳、國家信訪局、北京市等28個部門和單位。其主要職責是:瞭解、掌握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情況和動態;針對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提出對策建議;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處理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地方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各項措施的落實。」

由此,信訪制度的改革已經開始啟動:變單一部門的上傳信息為綜合各部門的有效決策,進而變行政救濟為司法救濟。

然而,要我看,這種看似大膽敢言的建議,實質上沒有任何關注社會底層的誠意,也談不上任何制度創新的意義,因為它迴避了最關鍵問題,而淪為一種更為聰明的取巧式獻媚。

如果敢於正視事實並具有關注底層和制度創新的誠意,那麼只能老老實實地承認:所謂的「上訪制度失靈」,無異於對中共製度的最大恭維。中共掌權五十多年的事實一再證明:只要是獨裁政權必然敵視人權保障:要麼是根本否定人權的正當性,要麼是讓保障人權停留在「作秀」的水平上,也就是讓保障人權的制度「不靈」,絕非曾經「靈過」而現在「失靈」了。

因為,保障人權的最直接的受損者是官權和從中獲取暴利的權貴們。否則的話,便無法解釋中國憲法列舉的人權保障條款,為甚麼一條也得不到落實?更無法解釋,中共制定憲法的歷史已經五十年了,又在今年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了憲法,為甚麼中國的現狀一直停留在「有憲法而無憲政」的水平上?

所以,與其對信訪制度進行修補性改革,不如取消這個擺設性的制度,而著重於人權的輿論救濟和司法救濟等制度的建設。在具體法律的修改和制定上:1,逐漸放鬆對媒體的壟斷,推動人權的輿論救濟制度的形成。2,在憲法層次添加限制黨權的條款;3,在子法層次上具體地細化現有的保障人權的條款,廢除迫害人權的條款(如煽動罪),逐漸增加人權清單;4,在人權保障的法律條款的執行上,嚴格限制官權的濫用,制定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濫權和不作為的懲戒條款。5,在人大設立獨立於黨權和行政權的憲法法院。

2004年11月9日於北京家中
大紀元首發(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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