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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调查知 有样学样 仝清筠涉A走7.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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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恩民╱台北报导〕检调查知,仝清筠接任太电董事长后不久,即发现胡洪九掏空犯行,竟未及时举发,反而利用太电出售股权给汤臣上海浦东高尔夫球场公司等机会,掏空太电资产七亿六千万元,事后更伙同其秘书黄静琳,将胡洪九先前利用假定存单作帐的手法,如法炮制,接续隐匿掏空弊情,昨天依背信等罪名,将仝清筠、黄静琳一并起诉、求刑。

起诉书指出,八十九年间,太电与汤臣上海浦东高尔夫球场公司签订股权让售契约,仝清筠趁机向汤臣追讨先前借款,总计取得售股价款及还款近一百八十六万美金,却未依法存入太电公司账户,反而将这批资金转汇至其私设且实际掌控的公司及黄静琳名下,挪为己用。

起诉书指出,仝清筠还利用太电清偿一家Swiss Re公司连带保证债务之机会,以太电子公司“太合投资”所持有的“观天下”有线电视公司股票,和“卜乐视”科技公司大股东练台生进行股权交换,却刻意低估“太合”的持股价值,还与练台生设立的公司进行非常规交易,借此直接或间接掏空太电资产七亿六千多万元,并图利练台生。

检察官认定,仝清筠职司太电董事长,竟与外人勾结,将公司资产据为己有,事后为美化账面,还指示秘书黄静琳效法胡洪九隐匿财务掏空手法,向登记于万那杜的纸上银行购买伪造的定存单,据以制作不实财务报表,严重危害太电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故除将两人一并起诉、求刑,还请求法院并科仝清筠一亿元罚金,以资惩儆。

检调查知 偷天换日 借贷15.5亿 债留太电

〔记者苏恩民╱台北报导〕检调侦办太电掏空案,意外查知太电关系企业太平洋光电公司前实际负责人缪竹怡,涉嫌利用其实际掌控的私人企业,与光电公司进行虚伪交易,大幅虚灌营收,再由太电担任连带保证人,透过光电公司向银行大举借贷,最后将债务转移太电,从而掏空太电十五亿五千多万元资产。

检察官认定缪竹怡预谋掏空太电资产,且犯后毫无悔意,恶性十分重大,昨天依背信等多项罪名,将其起诉、求刑,并科罚金五亿元。

这起案外案发生在八十九年4月至九十年4月间,起诉书指出,当时任太平洋光电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的缪竹怡,明知光电公司本身资本额有限,且自有资金不足,若直接掏取光电公司之资本额,实益有限,遂计划以光电公司向银行贷款方式,图谋一己之私。

检方表示,缪竹怡为遂行掏空目的,自八十四年起,即先后利用其实际掌控的琮咏实业、柏钜、新力美科技、嘉博、格瑞、金库、超隆、Tarran Assets Limited BVI、Multiflying Forces等私人企业,和光电公司进行虚伪不实的萤幕显示器、船舶、转投资海外子公司及出售光电大楼等交易,借此虚列营收以美化账面。

起诉书指出,光电公司取得十五亿元银行债信后,缪竹怡即涉嫌自九十一年1月起,利用光电公司与太电公司之母子公司特殊关系,利用太电公司、孙道存、仝清筠、太合公司等人担任背书担保,向国内多家银行密集借贷十五亿五千余万元,随即将债务转嫁给太电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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