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評論葉國柱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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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訊】(希望之聲記者田希報導)聽眾朋友,您好!歡迎您來到希望之聲_天下縱橫,我是田希。12月18日北京維權人士葉國柱被北京東城法院判刑四年,引出許多上訪人士的議論。本台記者採訪了一些相關人士,談到了他們各自的看法。葉國柱在自家飯店,住房相繼被強拆後,上訪各級政府,問題得不到解決,並多次被關押、拘留。據律師介紹,他全家8口人,除他和他的弟弟葉國強暫時以監獄棲身外,其他6口目前仍居無定所,並未得到分文補償。他於今年8月24日與全國各地上訪人共同申請918萬人天安門大遊行後兩天被北京東城公安分局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拘留,9月17日以“尋釁滋事”罪名被逮捕。11月27日東城法院開庭審理他的案情,他的辯護律師高志晟為他作了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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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維權人士,律師倪玉蘭表示—

倪玉蘭:這個判決簡直無中生有、非法判決。

葉國柱的兒子葉明君談了看法—

葉明君:我覺得他是一個無可非議的事情,他是一個非法判決。第一,他所列出的罪狀,是他編造出來的,是不成立的,他是國家機關這些官員所編造出來的,而且即使這些所謂的罪狀是事實的話,如果真是事實的話,他也不構成犯罪。因為他是和平的上訪,例如像唱國際歌,然後到天橋辦事處,我們一家人帶著葉國柱的父母,我們到他那裏找辦事處的領導解決這個拆遷的問題。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合理的反應問題,怎麼能說是“尋釁滋事”呢?到各個機關去反應問題,如果要是“尋釁滋事”的話,那麼全國各地的上訪者都要被他們送進監獄了。

一北京市民認為—

北京市民:我就說莫須有的罪名,根本就沒一點公正,我覺得就他們垂死掙扎,也許這說得有點早,反正是他們快要滅亡的時候都要採取這一手,就是為了掩飾他們的罪行。報紙上登過二次,列舉那些罪行,我們都是瞭解的,說他出來上訪,更多甚遠說唱國際歌也違法。那共產黨不就唱國際歌曲起的家,我1973年也加入共產黨,那玩意就是說,國際歌是無產階級的歌,葉國柱現在典型的無產階級,家也沒了、什麼都沒了,有什麼違法的呢?他無級都找來了,這個判決恰恰証明每一級都有罪,特級信訪部門都在推委,我是覺得這一點葉國柱是無罪的。

再有一個,你要拆遷人家的家,現在我聽說什麼葉國柱向縣政府提出來要一百萬,因為他們一家九間房子,那麼多人口,三戶人家,九間房子,拆完要一百萬,說是無理要求。那麼他提出這價格,你不接受,你就別拆,我出這個價,你要買就買,你不買,你就給我留著,不能給我拆了,這是買賣雙方的事。我不知道他確實喊沒喊一百萬?我覺得就是喊一百萬,也沒有任何可以挑剔的。無理的要求,你也可以給解釋,後來人民又提出來,你在一個差不多的地方,你給我一個同等的條件不就行了。我覺得這一點也不多,反正我是認為通過判了葉國柱,恰恰說明是他有罪。

葉國柱的辯護律師高志晟表示—

高志晟:無疑的,這個判決是個失敗的判決。他完全背離了一個客觀事實的自由本質,他實際上歪曲了事實,這是我在上書狀當中,知言不諱的一點,這是個歪曲的事實。

記者:這還有可能改判嗎?

高志晟:可能性不大,但是我們還是要上訴。

記者:他自己本人也要求上訴嗎?

高志晟:應該是的,我明天去會見他。

最後葉明君表示—

葉明君:在受迫害人問題沒有解決情況下,反而將受害人投入監獄,讓他站在被告庭上。這個在世界上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強行扭押上被告庭,將他投入監獄,我覺得是中國公民的一個悲哀,也是中國公民的一個無奈吧!因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中國的老百姓或者說全世界的老百姓,他是手無寸鐵的,他無法與這麼一個流氓的政權去進行鬥爭,因為我們屬於弱勢群體。

(據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天下縱橫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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