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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任務型國大 將依政黨比例選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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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二十三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協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草案獲初步結論,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三個月內將以全國為選區,採政黨比例代表選出三百名任務型國大複決。

朝野立委並議定,國大選舉法草案與國大職權行使法草案,併送立法院長王金平再協商。

立法院八月間完成第七屆起立委席次減半、單一選區兩票制、國大複決改公投複決等憲法修正案。立法院完成國大相關立法後,選出末代任務型國大,複決上述修憲案,此後交由人民公投複決修憲案,國大走入歷史。

國大選舉法草案協商內容包括:由依法設立之政黨或候選人二十人以上組成之選舉聯盟登記、以全國為選舉區、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明定國大總額三百人、每滿四人保障一婦女席次、滿三十人保障一原住民席次、國大任期一個月、當選名額依政黨或聯盟比例計算等。

民國八十九年第六次修憲,將國大由常設機關改為任務型機關。國大選舉法草案、國大職權行使法草案至今尚未立法,兩案在委員會協商完畢,尚待院會協商,但未排入院會議程,至遲須在立法院修憲案公告半年內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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