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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保险业分三级管理 明年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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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九日电)台湾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局今天表示,为建置分级审查保险业送审保单标准,落实差异化管理,明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保险商品审查分级管理要点”,将业者分为第一、第二及第三级;明年 7 月 1 日起依评级结果就保险业送审商品数量、审查方式及审查期间,进行差异化管理。

保险局指出,“保险商品审查分级管理要点”中,主要重点是依保险业的保险商品送审情形,按5个指标项目,包括送审品质、合格签署人员专业资格、财务业务状况、自律及法规遵循及商品创新等指标,累积加(减)分后加以分级,第一级为较好业者、其次为第二级,较差者为第三级。

保险局进一步指出,在人身保险业方面,第一级的送审数量限量6件、审查方式由核备简化为备查;第二级送审数量限量4件、审查方式依现行“人身保险商品审查要点”规定办理;第三级限量由4件改为2件、审查方式由核备改为核准。

第一级的初审时间为 60 个工作天、复审为 45 个工作天;第二级初审是 75 个工作天、复审为 60 个工作天。第三级的初审时间为 90 个工作天、复审为 75个工作天。

在财产保险业方面,第一级与第二级的送审数量没有限量规定,但第三级限量 2 件。第一级的审查方式由核备改为备查;第二级仍依现行规定办理;第三级则由核备改为核准。审查时间,第一级为 45 个工作天;第二级为 60 个工作天,第三级则为 75 个工作天。

金管会保险局长魏宝生补充,针对分级管理制度,最近保险局已进行宣导。另外,人身保险业的限量件数不包括投资型保险商品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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