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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將總統選舉無效訴訟全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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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湯惠芸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30號將國親陣營提出的總統選舉無效訴訟全案駁回,繼11月4號,高等法院駁回國親陣營提出的總統當選無效訴訟,國親陣營提出的兩項總統選舉訴訟,全部被判敗訴。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表示,國親陣營提出選舉無效訴訟,列舉出7千多個投票站有選務瑕疵的嫌疑,台灣高等法院駁回選舉無效訴訟的判決不公平,曾永權並表示,國親陣營將會提出上訴。曾永權說:“有一萬多張幽靈選票,還有死人投票及植物人投票,這麼多的違法事證,做這樣的判決結果公平嗎?”

**抗議人士指司法已死**

數百名國親支持者聚集在高等法院門外,抗議高等法院判決國親陣營敗訴,高呼「司法已死」等口號,並有支持者情緒激動暈倒。抗議人士說:“抗議司法不公,台灣司法已死,中華民國沒有希望。”

被告中伐舉委員會辯護律師張世興表示,高等法院的判決,代表司法還接近18萬選務人員公道。中選會認為公投綁大選「有爭議但不違法」,雖然因此造成選務工作瑕疵,但因為不是蓄意行政干預與故意包庇舞弊行為等「故意而明顯的重大瑕疵」,不適宜指控中選會與選務人員有勾結舞弊等「辦理選舉違法」行為。

張世興說:“有關原告在訴訟過程中,對於中伐舉委員會選務瑕疵的部份,中選會也會作為日後選務改進的參考,不過從整個訴訟過程裡面,確實證明沒有任何一個選務工作人員有舞弊違法的情事,至於有部份的小缺失的部份,都不影響選民投票的意義,以及選民行使選舉權的意志。”

**國親陣營控告中伐舉委員會有違法嫌疑**

國親陣營提出選舉無效訴訟,控告台灣中伐舉委員會選務有違法嫌疑,影響總統選舉公正性,主張重新舉行總統選舉,訴訟的爭議點,包括公投與總統大選同日舉行是否違反公投法;3-19槍擊事件啟動國安機制是否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投與總統大選同一場所舉行是否違反秘密投票原則;選務人員是否違法等4大項。

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的判決理由指出,國親陣營提出的爭議點,無足夠證據顯示,妨礙總統大選的公平,以及對選民的投票意向做成影響,因此判決國親陣營敗訴。

30日宣判的選舉無效訴訟,與國親陣營較早前提出上訴的當選無效之訴相較,當選無效是國親陣營針對尋求連任的陳水扁總統及呂秀蓮副總統涉嫌以強暴、脅迫等不法方式勝選,選舉無效則是質疑選務機關,即是中伐舉委員會辦理總統大選涉嫌不公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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