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腐後繼 廣西多任縣頭的“腐敗接力賽”

標籤:

【大紀元2月10日訊】一些地方的“一把手”前“腐”後繼現象已成為引起人們廣泛關注的社會問題。在廣西寧明縣就有這樣四個人,他們都先後擔任了寧明縣的黨政“一把手”,後都因腐敗行為而先後受到查處。

據檢察日報2月10日報導,這幾個人就是柳州地委原副書記方貢元、南寧地區司法局原局長閉振聯、南寧地區科協原主席歐擁軍和南寧地區橫縣原縣委書記汪波,此四人都曾先後在原南寧地區寧明縣擔任過縣委書記、縣長。

*縣“一把手”前“腐”後繼

方貢元,1991年任廣西寧明縣縣委書記,1995年起先後任原南寧地委副書記、柳州地委副書記。據查,方受賄折合人民幣49.93萬元、美金1000元,非法佔有企業財產5萬元。

閉振聯,1993年起任寧明縣委副書記、縣長、書記,2002年9月任原南寧地區司法局局長。據查,閉收受賄賂計人民幣75.94萬元、美金3000元以及價值人民幣1.9萬元的手表一塊。

汪波,1992年起任寧明縣副縣長、副書記、縣長,1997年任天等縣委書記,2002年9月起任橫縣縣委書記。據查,汪收受賄賂人民幣計69.5萬元、美金6000元。

歐擁軍,1998年起任寧明縣委副書記、縣長,2002年9月任南寧地區科協黨組書記、主席,根據已查實的情況,歐涉嫌收受賄賂31萬元,該案已移交廣西自治區檢察院。

目前,方貢元、閉振聯、汪波已分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歐擁軍案正在審查中,方貢元已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貪官的三條“發財路”

據報導,方貢元等四人的腐敗行為存在著相互包庇縱容、相互影響傳染的共同特點。就象在寧明縣上演了一場“腐敗接力賽”。在寧明縣,許多領導幹部的不良風氣甚至腐敗行為,其源頭都可以追溯到方貢元的身上 ──好大喜功、弄虛作假、拉幫結派、獨斷專行、無法無天,其中表現最明顯的就是插手工程建設和設備購買等企業經營投資活動,幹預幹部任免,任人唯親,“出賣”手中掌握的資金、項目審批權。這三個方面發展到最後也就成了“吃工程”、“動幹部,賣官封爵”和“批條子”,這三條發財的道同時也成了閉振聯、汪波和歐擁軍最熱衷的腐敗方式和最主要的斂財手段。

據報導,作為前後幾任寧明縣“一把手”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給該縣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危害和惡劣影響,留下了短期內難以消除的“腐敗後遺症”。

發展被破壞 百姓憎惡

據悉,在原南寧地區,寧明縣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條件是相對比較好的,已形成鬆香、制糖、水泥、邊貿等優勢產業。然而在這四人主政的近10年時間,該縣經濟發展的速度極為緩慢,經濟發展指標迅速落到了後面,造成寧明縣招商引資環境的惡化,同時為該縣留下一大筆債務負擔。

寧明縣廣大群眾對方貢元等人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作風以及嚴重腐敗行為深惡痛絕,私下裡,他們稱方貢元為“方百萬”、“花花方”,稱閉振聯為“茅台書記”,稱汪波為“汪公子”,稱歐擁軍為“歐村長”和“土匪”。

貪倒一批又一批

方貢元等人的貪污行為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帶壞了一大批幹部。這幾年來,寧明縣“倒”掉了一批又一批幹部,比較典型的有群眾總結了的幾大“系列”:
“公安系列”──130多人的寧明縣公安局,從1998年至今,因違紀違法受到處理的幹警就有33名;
“財政系列”──寧明縣 財政局原局長巫德強、原副局長李少平都因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被判刑;
“土地系列”──寧明縣土地局原局長農祿武、副局長樑仕昌因貪污受賄分別被判刑,另一 副局長冼海深因受賄被開除黨籍。

“腐敗接力賽” 為何癒演癒烈

報道說,寧明縣出現這樣令人觸目驚心的“腐敗接力賽”,絕非偶然。報道分析了多種原因,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方貢元等無一例外都自視為“一方諸侯”、“土皇帝”,大搞“一言堂”、“家長制”。從而導致他們的權力欲惡性膨脹,為所欲為。

另一方面,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不到位。並且官官相護,狼狽為奸。比如方貢元和閉振聯之間、閉振聯和汪波之間,他們分別作為黨政“一把手”,在平時雖然勾心鬥角,但在涉及腐敗的問題上,由於知根知底,甚至互相攀比互相“學習”,彼此心照不宣,又何來監督和制約?

據悉,多年來,有關幹部群眾對方貢元等人的舉報就沒有間斷過,但直到現在才被查處,可見群眾監督渠道更不通暢。(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朱學淵: 黑龍江的水黑
羅永忠:國民有沒有更換執政黨的權利?
“機關病”:說穿了就是腐敗
整治腐敗中出現的中國自殺潮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