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忠:探討《傷健共識》

羅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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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羅永忠:探討《傷健共識》

爲維護社會和諧,促進傷健團結,增加傷健的互相瞭解,現做如下之共識,供大家探討。

多少年來傷殘人和健全人,總有不斷的隔閡和各種各樣的矛盾,其主要原因是相互不理解的緣故,很有必要讓更多的健全人瞭解傷殘人的事情,化解各種矛盾。促進殘健祥和的大氣候。

任何人都渴望理解和尊重。

絕大多數傷殘人是完全可以通過學習,通過自己的努力,不僅可以自食其力,還可以報效社會。而且很多傷殘人,在逆境中艱苦的努力,作出很大的成績,希望社會給予認可和接納,要有這樣的共識,很多傷殘人是強者而不是弱者,所以不要以“弱勢群體”一言而概。

爲了切實實現,“平等,共用,參與”讓傷殘人更廣泛的參與社會,保障傷殘人的基本權利不受到傷害,消除健全人對傷殘人的偏見和歧視,希望廣大的傷殘人,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同不平等的待遇,和不文明的社會現象做堅決的鬥爭。

把矛盾拿出來,而不是藏與心底。

知識能夠改變命運,可改變傷殘人的社會地位要靠大家的用行動去爭取!

希望廣大的健全人認真的學習《殘疾人保障法》,瞭解更多的傷殘人士權利問題,同時要瞭解傷殘的心理感受,各種媒體要使用規範的傷殘人稱謂,不用傷殘人的形象搞鬧劇,不拿傷殘人的形象,製造有侵犯尊嚴的文藝節目。

同時,不要用我們的生理缺陷做傷殘人士的第一人稱,不要使用帶有歧視性的稱謂!

不要用傷殘人的缺陷,去比喻許多不美好的事物!及時的發現矛盾,化解矛盾!

傷殘人的缺點和一些不良現象,更歡迎廣大的健全人批評指正,但堅決反對用生理缺陷來嘲笑傷殘人士!

偏見和歧視,才是殘障人士的最大的障礙!增加理解,減少偏見,消除歧視,才是最根本的無障礙工程!

切實呵護幼小傷殘人的心靈,不要讓傷殘小朋友的心靈留下很重的陰影!

入鄉問俗才能加入到一個群體,要瞭解傷殘人的忌諱,才能更好的融合,打通一個理解的無障礙的通道最重要!

爲了一個理解的共識,當放棄從前的怨結,並且求同存異,都要往共識的方向努力。單方面的努力是徒勞的,但是不要因爲如此就不努力了,那樣就永遠不會有和諧的共識産生,矛盾會繼續下去,直到不可調節!

(2002.9.29)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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