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陸委會:非所有中國大陸人民來台皆須按捺指紋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十四日電)媒體報導中國大陸民眾日後來台須全面按捺指紋,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劉德勳今天澄清,這項規劃中的政策,是針對以婚姻移民來台的中國大陸民眾,而非針對所有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入境皆須按捺指紋。

劉德勳接受訪問時指出,先前兩岸條例修正時,相關部會曾參照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明訂往後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台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也就是以婚姻身份移民者,在身分轉換或取得時,均應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其他以專業、觀光、交流身分申請來台的大陸地區人民,則不須按捺指紋。

他強調,雖然內政部已經在四月八日頒佈了「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可是指紋識別系統尚未採購,採購經費正由內政喬理陳報程序向行政院申請動支第二項預備金中,所以外傳從四月十一日就要開始實施按捺指紋的消息,是不實報導。劉德勳說,世界先進國家對於移民的規範,大多有明訂按捺指紋的規定,而且移民法也規定,對於申請在台居留或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應該按捺指紋並建檔,所以存取中國大陸民眾指紋,絕對沒有任何歧視待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