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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票程序 藍綠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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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針對國親律師團昨天提出要求對中選會原列為三種無效票的圖例,必須由法院重新認定,民進黨文宣部副主任鄭文燦批評「荒謬」、「離譜」,認為這根本是「比賽結束後要求修改遊戲規則、重新計分」。

鄭文燦指出,國親律師團昨天提出兩項要求,第一是要求對中選會原列為三種無效票的圖例,必須由法院重新認定;第二是要求影印選舉人名冊回去查核。

他表示,有效票、無效票的認定標準,是選前在立法院經朝野立委一致同意而通過,國親面對廢票爭議竟然要改變認定標準,等於是修改遊戲規則重新認定輸贏,這種要求太離譜了,任何一個民主政治國家都不會接受這種方式。

至於國親還要求影印選舉人名冊回去查核,鄭文燦說,「那叫『驗身』不叫『驗票』」,到時候法院要把每個人叫去問,看看印章是不是本人蓋的、指紋對不對,這是對整體選務的不信任。

他指出,國親應具體指證,而非這種摸索式的查核,這種找證據方式不健康,選舉人名冊若有問題應具體指證,在選舉無效訴訟中提出,若選舉人名冊遭到影印,立委選舉可能會遭到不當使用。

鄭文燦表示,希望驗票趕快進行,結束爭議,也呼籲國親不要把所有選務人當成賊,把懷疑當證據。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高等法院當選無效訴訟原本已協商完成的選舉人名冊部分,昨天扁蓮委任律師團接受訪問時,強調仍存有爭議,認為不應隨意全面影印,除可能違法,也將損及選民隱私,希望合議庭再勘酌;連宋委任律師團則表示,扁蓮已違反原先全面驗票的承諾。

根據四月十二日,兩方首次進行協議結果,選舉人名冊部分是決定驗票時,當場不做實質勘驗,交由兩造在場訴訟代理人,視有無影印必要當場聲請,若有需要再具狀聲請調查相關證據。

扁蓮律師團指出,全面影印選舉人名冊將有副作用、後遺症,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六條是不得影印、拷貝,任意對外流通,若允許影印,恐遭利用在年底立委大選,也有損選民隱私;他們認為,除非對方能舉證有票數不實,或該投開票所有問題,才能影印選舉人名冊。

連宋此方指出,三月三十日扁蓮律師團聲明同意全部重新驗票,向高等法院遞送同意狀,檢驗項目就包括選舉人名冊,現今持保留態度,不知擔憂什麼?連宋強調,若冒名領取他人選票,或以不符的印章、手印領取選票投票,皆已影響選票的真實性,而有影響此次選舉結果的可能,因此才堅持驗票應包括選舉人名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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