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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浆、液晶电视 全部没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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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市占率高达三成的电浆电视与液晶电视竟然没有商品检验标志?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昨天召开记者会,指电浆电视与液晶电视是“合法的无照电视”,不过,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表示今年七月就会公告将其纳入检验,明年起制造、进口的电浆电视与液晶电视就必须经检验作业程序才能上市。

电视爆炸、黑心电视事件频传,经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抽查,三%的电器产品有未贴商品检验标志或标志不符的情形,根据消基会深入了解后发现,部分电器没有商品检验标志,其实并非厂商漏贴或标志脱落,事实上是根本没有列入标检局的应施检验项目中,潜藏安全隐忧。

针对消基会的质疑,出席记者会的经济部标检局技士林文思指出,电浆电视与液晶电视三年前开始商业化、大量生产贩售,且价格直到最近才被市场接受,因此标检局已开始进行纳检相关作业,与业者召开四次会议,计划本月中展开预告作业,并赴世界贸易组织(WTO)说明后,七月可正式公告。

除电浆电视或液晶电视外,同时公告者还包括数位相机、数位摄影机、DVD与VCD播放机、液晶显示器、电浆显示器等,林文思说,检验的项目涵盖安全检测与电磁相容性,比欧盟的CE标志严格。

但林文思强调,虽然没有商品检验标志,惟业者仍须遵照消费者保护法与民法的规定,不能贩卖有瑕疵的商品,否则需负赔偿责任。而明年之后,如果业者回避商品检验,可视情节轻重,处二十万至二百万元的罚款,若连续再犯,不仅可连续处罚,并可要求商品下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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