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新管道!經建會通過融資公司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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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紀錦玲台北十四日電)中小企業與個人,未來將有新的融資管道,如果向銀行借不到錢,不一定要向地下錢莊借。行政院經建會今天通過「融資公司法」草案,開放融資公司設立,經營放款業務,利率上限訂為30%。

經建會說,融資公司開放設立,估計未來約有二千億到三千億元對企業放款業務量,而現行地下錢莊業務量將相形萎縮;融資公司設立,將提供中小企業及個人更多元化的融資管道。

未來地下錢莊如果符合申設條件,可以申請合法化經營;現行租賃公司,也可以申請改設融資公司。

經建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討論通過「融資公司法」草案,內容重點如下:

融資公司設立採許可制,由經濟部商業司主管。

經營業務包括:放款、票券及有價證券以外的保證、票據貼現等。

融資公司由於不吸收存款,成本較高,貸款年利率上限訂為30%。

為適度保護消費者,應公告定型化契約,揭露利率與計息方式、保證費用等各項由客戶負擔的費用。

賦予經濟部等主管機關緊急處分權,在融資公司虧損超過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可勒令停止營業,或限期補足缺口。│強化融資公司公會自律功能,擬訂催收行為、委外催收等規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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