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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贞昌拜会 记协:新闻自由入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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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十5日电)总统府秘书长苏贞昌今天拜会台湾新闻记者协会,记协建议,在新宪“人权专章”加入“新闻自由”条款,包括人民有完整表达意见的自由、接近政府资讯的权利,这些自由及权利都应受保障。

记协强调,不仅在宪法、立法层次落实新闻自由的保障,政府在执行心态也应调整。

苏贞昌上午在总统府一局局长赵麟、公共事务室主任陈文宗等人陪同下,拜会记协,广泛听取记协代表对于“新闻自由入宪”的意见,展开“宪政改造征询之旅”的第二站。

苏贞昌表示,台湾陈水扁总统在五二O就职演说,特别提及“宪政改造”重要性,四年来也多次表达对“新闻自由”的重视,陈总统7月1日接见中央社及国际媒体代表时,首度宣示“捍卫百分之百新闻自由入新宪”。

因此特地与记协举行座谈会,进一步征询大家的意见。

记协会长吕东熹表示,记协初步建议,在新宪“人权专章”中,加入“新闻自由”条款。

“新闻自由入宪”的条款包括人民有完整表达意见的自由;人民有接近政府资讯的权利;表达意见或接近资讯的新闻自由皆应受保障。

记协创会会长何荣幸表示,新闻自由的保护非仅只于宪法层次,实质面更重要,推动新宪工程之际,应有相关重要配套立法。

例如应依循民主国家立法程序,尽速完成“政府资讯公开法”立法,再检讨修正“国家机密保护法”;“刑法三一O条诽谤罪”除罪化;促成“工会法”、“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条例”三读通过。

记协执委林芥佑表示,记协将在今年九一记者节,提出具体“新闻自由”入宪条款文字,要求政府尽速配套立法;并组成“新闻自由入宪小组”,尝试与朝野各政党接触互动;明年3月召开台湾新闻自由回顾与展望的国际研讨会,一旦台湾成功推动“新闻自由入宪”,不但在全球具指标性意义,亚洲各国也可以台湾为标竿。

记协监委赖秀如表示,新闻自由与媒体自律是一体两面,记协将协助推动新闻界具体展现自律决心。

何荣幸也强调,记协对政府是“听其言、观其行”,因为落实新闻自由是心态问题,扁政府过去曾搜索媒体,这种不尊重新闻媒体,对台湾十几年追求新闻自由是一大反讽,期盼政府能以更大诚意落实新闻自由在宪法层次、立法层次的保障,执行心态也应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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