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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贞昌:盼台湾成亚洲首个新闻自由入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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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十5日电)总统府秘书长苏贞昌今天拜会台湾记协,记协建议,在新宪“人权专章”中,加入“新闻自由”条款。苏贞昌表示,期盼“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把捍卫百分之百新闻自由入宪的国家”。

苏贞昌上午在总统府一局局长赵麟、公共事务室主任陈文宗等人陪同下,拜会台湾新闻记者协会,与记协代表座谈,广泛听取记协代表对于“新闻自由入宪”的意见,展开“宪政改造征询之旅”的第二站。

记协建议,在新宪“人权专章”加入“新闻自由”条款,即人民有完整表达意见的自由、接近政府资讯的权利,这些自由及权利均应受保障。记协强调,不仅应在宪法、立法层次落实,政府在执行心态也应调整。

苏贞昌回应指出,过去宪法仅在第十一条中,把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列在一起,并未明文具体保障新闻自由,近几年来是靠着大法官释宪文来保障,随着新闻传播科技发展,新闻自由保障确应列为宪法层次,但只有宪法明文规定是不够的,还要有法律的保障、政策面的配合。相关配套立法,应循立法程序,朝野一起努力。

他说,会把记协的建议,尽速向陈水扁总统完整报告,也期待记协9月1日能提出具体“新闻自由”入宪条款文字。他强调,期待“台湾能成为亚洲第一个把捍卫百分之百新闻自由入宪的国家”。

此外,苏贞昌重申,陈总统向来捍卫新闻自由,也尊重新闻自由,相信大家都可看出他的用心及决心,也许进步不是一天,也许作法见仁见智,但民进党政府一定会负起责任,随时检讨改进。

他也同意记协的说法,政府资讯应以公开为原则,以保密为例外,但在国会朝小野大的情况下,“政府资讯公开法”未能成功迳付二读,相信大家很了解当时情况。

对于记协建议“刑法三一O条诽谤罪”除罪化一事,苏贞昌也表示,有些国家除罪化但必须搭配高额的民事赔偿,以便让媒体、报老板对新闻报导能更谨慎。记协对政府在媒体人事避免酬庸、避免侵害新闻自由等建议,苏贞昌回应指出,会向相关单位了解这些事情,“有则改之,无则嘉勉”。

他也希望,媒体能成为政府与人民间的桥梁,公平报导、平等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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