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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欠費案 北市府抗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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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積欠中央健保局健保補助款一百零八億多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撤銷行政訴訟,在合議庭認為健保局的催繳發函,並非行政處分裁定北市府敗訴,經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昨天指出,該函屬行政處分,北市府可打行政訴訟,廢棄原裁定,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兩方的各自主張進行審理。

 暫緩執行 兩方已達共識
 另有關台北市政府聲請停止執行部分,最高行政法院也廢棄原駁回裁定,發回審理;最高行政法院昨天裁定結果並不影響相關執行,不過今年6月下旬,北市府已與中央健保局達成暫緩強制執行等共識,兩方已同意透過協商來解決。

 全案起於台北市政府請中央健保局就有關健保補助款再次答覆,中央健保局於九十二年2月12日發函給北市府,內容要求北市府於二個月內,應繳納八十八年下半年至九十一年度間,共一百零八億四千三百三十萬二千多元的全民健保補助款,若仍逾期未繳,將依行政執行法移送強制執行。

 但台北市政府不認同中央健保局的計算基礎,健保局是以勞健保公司營業所在地,也就是用總公司所在為基準,但台北市府認為應以投保者設籍戶為基準,不服提出訴願,遭駁回後,再提出撤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年5月6日裁定,合議庭認為中央健保局函件,只是再次催繳費用的通知,並非行政處分,北市府不能提出訴訟,裁定敗訴。

 台北市政府仍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中央健保局該函示有重新進行審查,並將所做的決定答覆給台北市政府,已非單純的通知,並且也指出若不服,可在收到函件起30日內提起訴願,不論實質或外觀都已有行政處分的要件。

 另中央健保局是以該函件交由行政執行單位執行,若非行政處分,如何來執行,認為台北市政府抗告有理,廢棄原裁定,全案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北市府︰將證明未欠巨債

〔記者陳曉宜、林秀姿╱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表示,台北市政府會在進入實體辯論時,引用學者、專家的看法證明,不論從地方制度法,或是全民健保法,台北市政府的計算方式都是合憲、合法的,證明台北市欠繳健保局一百零八億元的債務是不存在的。

 台北市勞工局長嚴祥鸞回應,十分樂見最高法院裁定北市抗告成功,讓積欠健保費案進入實體審判,但是北市府與中央健保局之間的仗才剛剛開始要打,她強調,這樣的裁定只是回歸當初北市府與衛生署的共識,北市府絕非越俎代庖。

 嚴祥鸞認為,中央健保局發出催繳函後,曾表示北市府有權提出行政訴訟,但是當市府提出後卻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將該爭議案停留在行政程序的層次,無法解決實體問題。

健保局︰讓法律回歸法律

〔記者何天立╱台北報導〕台灣衛生署副署長張鴻仁表示,健保局與北市對欠費爭議的關鍵在於法理,如今高等法院若重新受理,就可以將法理之爭回歸到體系內處理,與之前的原則一致,是件好事。

 健保局總經理劉見祥表示,未來將依照法院判決進行後續的動作,在重新審理的過程中,健保局將於法庭表述其立場及意見,讓法律回歸法律的層面處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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