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中銀香港違法官員方式引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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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葉兵香港報導)   中國銀行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兩名副總裁由於私分公基金的醜聞而突然被宣布停職和受到司法調查。有分析認為,在胡溫體制下,中國在處理官員腐敗方面出現了從黨紀制裁走向司法處置的趨勢。

*中銀香港短期內再現腐敗案*

朱赤和丁燕生被停職是中銀香港公司一年多以來第二次高層人事異動,該公司原總裁劉金寶由於捲入重大腐敗案件已在去年5月被撤職。

中銀香港公司是僅次於匯豐銀行的香港第二大銀行,公司高層人物連續捲入腐敗醜聞, 在香港金融界以及投資人和股東中間引起關注。

*港輿論批處理方式缺乏透明度*

香港輿論對中銀香港在處理官員腐敗案件方面缺乏透明度提出批評。明報以《中銀不應以家法處理家醜》為題發表社評指出, 去年前中銀香港總裁劉金寶突然消失,十天後才宣布他受到查辦,結果被投資界批評為黑箱作業,不尊重本地監管及執法機構。社評表示,這次兩名高層出事同樣是秘密召回內地處理,連香港的監管機構金融管理局事前亦一無所知 。

明報認為, 這種做法跟中銀香港作為香港發鈔銀行的地位 極不相稱,間接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而且會影響內地其他銀行到香港上市的前景。

*劉佩瓊:北京正改變以雙規處理經濟犯罪的政策*

香港理工大學商學系教授、人大代表劉佩瓊的看法有所不同。她對本台表示,這起涉及香港中資企業高層的經濟案件是按照中國有關上市公司的規定進行處理,而且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反映出北京正在改變通過雙規之類的黨內紀律監察來處理官員經濟犯罪案件的政策。

她說:“我覺得這個處理辦法有很大的不同。以前,一有很大的案件,把人抓起來,就是在黨內和單位裡頭處理了嘛,不交給司法。所以,現在的領導人用司法處理,一下子就交給司法制度處理。從這個角度來看,也可以看見各家的政策走向有所不同。”

劉佩瓊教授認為,中銀香港這次高層人事變動所牽涉的違規金額遠遠少於跟中銀系統有關的王雪冰和劉金寶等大案,而且性質有所不同。

*制度權限不明存在模糊地帶*

劉佩瓊指出,在中國國有企業單位,通常都有單位主管可以任意支配的“小金庫”,朱丁兩人受到司法調查的案子是跟擅自私分中銀香港合並、上市前的小金庫有關。

她說:“可以算是企業內部管理權的權限問題。他也不是把錢吞掉,當然也拿了一部份,但是主要是在員工中間分掉了。所以這實在是中國國有企業一個很典型的情況,企業管理人作為代理人,他的權限應該有多大,他的操守、他的程序應該怎麼樣的一個問題。這個東西,我們知道,在中國本來就是不完善的,而且在產權沒搞清楚以前,這些比較模糊的地帶是存在的。”

*中銀香港信用評級暫不受影響*

公司高層人員再次東窗事發的中銀香港則強調,受到司法調查的分配成員行資金案件是在中銀香港公司合並之前的事情,跟公司現有資產沒有關係,而且公司將確保本公司及其附屬機構的經營不受影響。

據香港有線電視新聞報導,國際市場權威機構標準普爾認為,剛公布的兩名公司副總裁停職的決定暫時不會影響中銀香港的信貸評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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