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中級法院借殺人案栽贓異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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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9月24日報導)中國人權消息﹐沈陽市中級法院於9月16日在審理一件傷害致死案件時﹐將與案件毫無關連的異議人士孔佑平和寧先華列作同案犯﹐以此為理由將孔佑平判處15年有期徒刑﹐寧先華12年有期徒刑。而案件的首被告范振文及第二被告呂正濤則被判死刑。

據知情人向中國人權指出﹐孔佑平和寧先華與開槍殺人案件無關﹐只是寧先華認得案中首要被告范振文。沈陽檢察院原本也打算另案起訴孔佑平和寧先華兩人﹐後來卻忽然把他們的案件並入范振文等刑事案件中。明顯是有關當局企圖借案件﹐用暴力事件誣陷異見人士﹐借題發揮﹐重判孔佑平和寧先華﹐打擊像孔、寧兩人那樣幫助失業下崗工人的人﹐以威懾東北遼寧地區日漸蔓延的工人不滿情緒和運勳。

據瞭解案情人士說﹐范振文和呂正濤在10年前因感情糾紛﹐用獵槍將范振文情?的大腿打傷﹐導致傷者失血過多死亡。案發後,範、呂兩人逃亡﹐並在1989到1999年間結識了遼寧省組建中國民主黨的負責人王文江。檢察院起訴書上混淆不清地指范振文是中國民主黨成員。據瞭解﹐刑滿出獄後的王文江明確表示﹐范振文是刑事犯﹐與異見人士或民主黨毫不相關﹐從未確認范振文是民主黨成員。

沈陽中級法院明顯將傷害致死案定性為嚴重得多的故意殺人案﹐通過改變案件性質來加重量刑﹐令人感到與案中首犯范振文曾經接近異見人士﹐對中國政府諸多批評不無關係。

據中國人權的瞭解﹐孔佑平純粹是一個關心社會﹑敢於批評政府的不同政見者。他呼籲重新審議六四事件﹐釋放被捕的北師大學生〝不銹鋼老鼠〞劉荻等﹔寧先華也只是一名異見人士﹐與殺人案根本沒有任何關聯。(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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