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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推擠和女童轉診案處罰不同 外界產生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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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台北十二日電)同樣是市府團隊嚴重疏失,台北市長馬英九決定撤換衛生局長張珩,台北捷運公司總理蔡輝昇卻只被記一大過、留任;外界對此認為,第一時間道歉、且立即承認是下屬出錯的張珩被撤換,而事發後過了九天才道歉的蔡輝昇卻留任,馬英九的處理標準何在,難免會讓外界產生質疑。

馬英九的理由是,受虐的女童「性命垂危」,頭皮撕裂的旅客傷勢則未達法律上「重傷」的地步,「涉及到人命,我們處分的方式就不一樣」。如此說來,頭皮被撕下近一巴掌大、且縫上一百多針也就不算重傷,但對五位受傷的女性旅客,形同破相,是心理上的「重傷」,結果主事者只被記一大過。

在受虐女童轉診疏失案中,張珩在事發第二天早上就公開道歉,並立即調查及檢討可能疏失,還立即向馬英九自請處分;今天進入第三天,他在中午立即公開承認,案發當時,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值班的神經外科醫師不在崗位上,全案是「醫療疏失」,而非通報系統有問題。三個多小時後,市府即發布張珩自二月一日起免兼衛生局長職務的人事案。

但在捷運旅客頭皮撕裂案中,蔡輝昇事發當時公開表達的則是「旅客和平常差不多」、「傷者只縫十幾針」、「捷運公司沒有疏失」;直到媒體證明有傷者縫了一百多針,錄影帶證明月台當時動彈不得,電扶梯應停而未停機,且第九天就要開會討論懲處,他才在第八天公開道歉且提及自請處分。第十天,蔡輝昇被記一大過,但留任。

民主進步黨籍市議員徐國勇就說,看來馬英九對張珩道歉,似乎不以為然,對蔡輝昇,倒是怪外界太苛責。同樣是市府團隊的重大疏失,懲處方式卻截然不同,讓外界不免產生質疑。

拔河斷一隻手臂,當時新聞處長就下台,和平醫院集體染煞三十人死亡,當時衛生局長也下台;但三重大水數萬戶受災,捷運局長只被移送監察院;五位捷運旅客頭皮撕裂,總經理只被記一大過;女童轉診延誤命危,再有一位衛生局長下台。

面對這兩大事件,也許市府對相關官員的處理方式有不同考量,但不妨參考外界看法,讓未來市府的運作更全面、更面面俱到,所謂殷鑑不遠,而一個隨時有反省能力的團隊,也才能得到更多的支持與肯定,未來的路也才能走得更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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