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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案 李昌鈺願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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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據指出,國際知名鑑識專家李昌鈺上月下旬來台時,有一個未公開的行程 – 和人權團體討論「蘇建和案」,並願協助另覓國際最高水準的鑑識專家,對蘇刀紋比對做進一步鑑定。

與會人士轉述,全案關鍵在於對十多年前的工具痕跡(本案為刀紋比對 )鑑定所得的結果,李昌鈺認為,只用刀痕來決定刀器的形狀與類別,這種鑑定方式難度非常高。

而他證實,目前受理審查鑑定作業的中央警察大學,未依法院的期望找國際法醫權威魏區博士等人加入鑑定,故如果國內的鑑定結果有所不足或被認為有瑕疵時,他願意協助另覓國際最高水準的鑑識專家,對本案刀紋比對做進一步鑑定。

參與這項討論會議的台灣人權團體人士,有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許文彬、常務理事蘇友辰(蘇也是蘇建和案的義務辯護人 ),以及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人士等。

李昌鈺會中指出,科學上的事實判斷是有客觀標準可循的,故他期望中央警察大學參與審查鑑定的人,將魏區博士去年3月前往高等法院出庭時所做的證詞列入考量,整個審查鑑定工作才能周延。

魏區博士當時出庭時證詞是,如果要對時隔十多年的工具痕跡做鑑定工作,也就是鑑定本案被害人骸骨殘留的刀傷痕跡,鑑定人(或鑑識團隊中 )必須具「法醫病理學會」、「法醫人類學會」、「法醫X光學家」、「犯罪偵查學家」資格的人,如此才能做出正確的鑑斷。

許文彬與蘇友辰說,目前國內並未聽說有具權威的「法醫人類學」及「法醫X光學」專家,無論是當初法醫研究做出的鑑定結果,或正由中央警察大學所為的審查鑑定,所得結果的客觀性、科學性與正確性,勢必引發爭議,受人質疑。

據了解,當初法醫研究所鑑定頭骨刀紋認為,兩名被害人共被三種刀械砍殺,推斷兇手為二人以上;此結果不利被告,引起被告律師團異議,高等法院去年6月再囑託警大協助進行「審查鑑定」,並希望警大以具備魏區博士所提資格的人組成鑑定團隊,並於必要時商請魏區加入;警大去年9月回函法院表示,半年內會做出審查鑑定結果。

警大:對鑑定團隊不公平

〔記者徐惠玲╱桃園報導〕中央警察大學科學實驗室主任林茂雄強調,警大鑑定團隊是由一群專業教授組成的,蘇建和案鑑定報告尚未出爐,外界卻有雜音,似乎嫌太早了點。

林茂雄指出,高院這次找警大協助鑑定物證,警大理當找一群具有專業、研究心得的教授組合成一支團隊,團隊內每一位成員則根據個人的專業領域,針對工作痕、血跡噴濺、物理等各方面去做研究,再針對法醫研究所所做的內容評估。

林茂雄說,警大組成的鑑定團隊人選,力求符合高院的要求,並且站在客觀、科學的立場進行評估,該案的評估報告目前尚未出爐,但外界卻已經有聲音出現,這對警大的鑑定團隊並不公平。他形容這就好像是廚師麵都還沒有煮好,但卻已有人嫌麵難吃的道理是一樣的。

林茂雄說,蘇建和律師團從民國八十年開始為蘇等三人辯護,站在被告的立場,理當尋找對被告有利的說詞。但是,他指出,法醫研究所的鑑定評估應由誰去做,則是法院法官的權責,辯護律師怎可說誰適當?誰不適當?他質疑蘇建和律師團已逾越自己講話的角色了。

至於蘇建和律師團建議,應找鑑識專家李昌鈺團隊中的鑑識專人魏區來鑑識蘇案證物,警大認為,應由法院裁決,不該由警大決定。

蘇刀 台灣首個3D複製證物

記者賴仁中╱特稿

蘇建和案最終結果如何,整個焦點幾乎集中在頭骨刀痕的鑑定比對上,目前已經出現的行兇菜刀,重要性不言可喻,為此,這把菜刀已成為我國訴訟史上,第一個使用三D技術製出「複製證據」的刑事證物。

科技界指出,使用三D影像軟體建立電腦模型,再複製物件的技術,過去多用在飛彈鑄造、精密引擎鑄造、手機原件等用途,如今把它拿來複製刑事證據,是開我國刑案偵審的先河。

複製菜刀的目的,是因為它是極其重要的案件證據,但隨著時間愈久,它可能因而被侵蝕、腐化、甚至人為的破壞或疏失等,發生永久滅失的情況。

若干法界人士並認為,菜刀上面跡證,除事關被告生死外,更因本案為台灣刑事訴訟史上最重要的案件之一,所以訴訟中一切的資料,都應妥善保存,以便後人研究。

以三D複製技術來保全證據,作法包括,使用高倍率顯微設備記錄測量菜刀的表面型態、利用光學精密逆向面量測菜刀立體型態、利用電腦斷層掃描儀記錄菜刀內部型態、利用三D影像軟體建立菜刀電腦模型、最後再利用快速原型製作系統複製菜刀。

複製工程去年間在台科大專家的操刀下完成。

無論蘇案的終局結果如何,可確定的是,它在我國訴訟史上已具有不可磨滅的一頁,這把菜刀和複製出來的同型菜刀,也勢必被記錄在我國訴訟史的「史冊」之中。

「工具痕跡」鑑識 319案立大功

記者黃敦硯、賴仁中╱特稿

纏訟多年的蘇建和三被告案,法醫藉由從死者頭骨的刀痕等「工具痕跡」,來判斷兇器數量,引起外界對工具痕跡的好奇。

比對工具痕跡是刑事警察局鑑識科常用的鑑識方法,如震驚中外的三一九槍擊案,刑事局鑑識專家就從彈頭底部,發現製造者製作子彈時會留下特殊剪痕,經比對進而找出製造子彈嫌犯唐守義,工具痕跡在三一九案中立下大功。

但何以蘇案的工具痕跡比對,難度很高呢?這是因為實物只有頭骨刀痕,及一把菜刀,沒有其他法醫研究所推斷出的刀械,可供比對,且骨痕也是十多年前的;故而,相關鑑定結論可說是「邏輯的推斷」,也因而引發外界一些爭議。

所謂工具痕跡(Tool Mark ),是一種物體與工具間經由刮、擦、碰撞、擠壓等方式接觸,在物體表面所形成的痕跡,最常見的有,用刀或利刃砍到骨頭、被鐵剪剪斷的鐵絲,以及被鐵撬撬開的門窗、保險櫃等,這些被破壞的骨頭、鐵絲或門窗,都會留下破壞工具本身具有的特殊紋痕。

刑事局鑑識專家說,以刀子為例,刀子使用一段時間後,一定會氧化或鈍掉,這個改變就形成刀子的工具痕跡,試著以同一把刀子將一塊豆腐切成十條,一定會在遭切的豆腐邊,發現一模一樣的條紋痕,而這就是工具痕跡。

一旦鑑識人員在物體上發現這些特殊紋痕後,若警方找到可疑兇器,便在顯微鏡底下進行比對,而因通常工具痕跡是像條碼狀一條一條的,檢視二者的條紋痕跡有無相連接在一起,便可判斷是否相同。

刑事局鑑識專家透露,有的工具痕跡可以成為獨一無二的個化特徵,跟指紋一樣具有百分之百的證據力,可經由比對物體上的工具痕跡,進而確認是由何種工具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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