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法院搞烏龍 錯賣民眾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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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任中弘澳門一日電)一位香港民眾在澳門購入一間住宅,但由於姓名英文拼音與澳門一名負債男子雷同,導致所購住宅竟遭澳門法院拍賣。這宗烏龍拍賣房產案,當事人曾向澳門初級法院、檢察院甚至行政長官求助,但都得不到實質答覆。法院曾回信表明「錯誤拍賣」,但並沒有作出任何補救措施。

案件經當事人向媒體公布後,終審法院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案件已交由法官獨立委員會處理,現階段不予回應。檢察院則稱有關卷宗涉及初院民事執行程序,不屬檢察院職權範圍,但本著司法為民宗旨適時轉介求助個案予相關部門處理。

經查,本案受害人黃坤於一九九六年花費四十五萬澳門元(約三百七十萬元新台幣)購入連勝街一單位,去年八月返回澳門時發現門鎖被換,屋內傢俱財物全被搬走,連祖先的神位也遭拋棄。查證後,才知是遭一名同姓、名近音的欠債男子所累。

這名男子與妻子負有債務,兩年前遭總行設在大陸的中國招商銀行追討,銀行向澳門初級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拍賣欠債男子在澳門的物業抵債,於是可能在債權銀行及法院的疏忽下,致使黃坤的物業也被一併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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