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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驗尿費預算只夠撐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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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許國楨、孫義方、朱俊彥╱台中報導〕以後向金融機構調閱資料要付錢,其實目前國內毒品人口氾濫,警方抓毒蟲,就要花不少的驗尿費用,以台中市警察局來說,平均每個月即需30萬元驗尿費用,每年編列約150萬元專用經費,不到幾個月就花光,為了避免困擾,甚至出現對於須花掉大筆驗尿費的取締搖頭PUB勤務,有些警察單位更是能免就免。

警界人士表示,目前對於1名可能施用毒品者驗尿,每罐尿液若要檢測嫌疑人是否吸食安非他命、海洛因、快樂丸甚至大麻等成份,1種毒品檢測最基本就要400元,若上述4種毒品都檢測的話,就高達1600元,而這只是初驗的費用,若要複驗確認就又要花6、700元。

最令警方頭痛的是查緝搖頭PUB,每次帶回數十人或上百人驗尿清查,往往驗尿就花掉數萬元費用,甚至多次自搖頭PUB帶回大批疑似吸食快樂丸的嫌犯時,經尿液檢測出毒品反應的比例卻是少得可憐,中市某分局派出所,曾在半年內光驗尿的費用就高達近20萬元,有些較窮的治安單位,根本不太敢辦這種案件。

尤其目前刑事警察局不接受注射針筒、殘渣袋等毒品相關證物的化驗,警方為了確保證物完整性,又要多花一筆驗毒費用。

台中市警察局為此,近幾年來每年約編列150萬元驗尿費用,並與中山醫學大學藥物濫用檢測中心簽約,由該中心檢測降低費用,但由於平均每個月仍要花掉30萬元驗尿費用,往往幾個月就花光,只好向中央申請經費或動用刑事活動費或分局的破案獎金。

有基層員警就認為,全國警政單位動不動就來個全國肅毒,各警察機關驗毒費用相當高,建議在各縣市衛生局添購相關驗尿器材及培訓人才驗尿,不僅節省公帑,也增加警方辦案的方便及效率,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金管會╱基於公益 查資料免付費

〔記者陳中興╱台北報導〕對於警方質疑銀行局草擬中的「金融機構辦理公務機關查詢及扣解繳作業收費辦法」草案,針對警政機關辦案查詢資料時收取費用一事,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表示,如果是基於辦案的公益理由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照理不應收費,但金管會也不贊成毫無節制、理由不明的查詢。

林忠正表示,銀行局草擬中的收費方案尚未定案,原則上警方為了查案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是基於公益,凡是經過金管會同意的,銀行都不應該收取任何費用。

但若只是以警方的身分,就隨隨便便向銀行調資料,金管會也不贊成,這會損及客戶權益;但原則上這類公益查詢,不能以傳統「以價制量」的作法處理。

銀行局官員表示,銀行會面對眾多查詢要求,查詢服務需考慮成本,特別是銀行競爭激烈,用人十分精簡,經常為了一件查詢必須耗費大量時間與人力成本。

國稅局╱成本增加影響稽查績效

〔記者蘇金鳳、林良哲╱台中報導〕金管會銀行局將研擬對公務機關查詢金融機構民眾帳戶資料將按筆收費之事,中區國稅局及台中市稅捐處皆認為不宜,中區國稅局更強調對往後查稅工作影響重大,不宜貿然實施;檢察署與法院因辦案需要,也常查詢民眾帳戶資料,認為若採按筆收費方式,對案件偵辦會有負面影響。

中區國稅局表示,相關稽徵機關在查公司逃漏稅時,有時會調1筆帳戶資料,有時會為釐清問題,需要調上百筆的資料,若1筆要徵收250到500元,將來查核的成本會增加,勢必將影響稽查績效,若傳聞屬實,將嚴重影響到未來查稅的工作,也有違法律所賦予稅捐單位的「稽核權」。

針對查詢銀行帳戶將要收取費用一事,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宏謀對此相當驚訝,他表示,檢方在辦案需要上,經常要查詢銀行帳戶,尤其近年來經常發生電話詐騙案件,都是利用人頭戶來轉帳,若未經查詢帳戶,將造成案件無法繼續偵辦,因此,若是收取費用的話,將讓地檢署負擔沈重,建議由法務部來編列相關預算,才能應付。

台中地院襄閱庭長張智雄則表示,目前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還是有機會查詢銀行帳戶,但若是要收費時,將造成法院的財務負擔。

他指出,法院具有公共利益性質,最好能不要收費,若是一定要收費,那麼民事案件因較不具公益性質,此一費用可能要轉嫁到當事人身上,以「訴訟費用」方式向當事人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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